第 21 章(1 / 2)

陸小鳳帶了五十餘人,從小蓮子莊出發,分彆往四個方向而去,每過一個村落,就查探一番,因有官府的官差在,百姓們不敢不配合。

不過兩個時辰,就找到了十四個孩子。

陸小鳳帶人回到了小蓮子村,讓這些村民,認認哪個孩子是自家的。

等一一確認完了。才發現,有一個孩子竟不是小蓮子村的。也不知是哪裡的人家,丟了孩子。

陸小鳳隻能將這個孩子先塞到李尋歡懷裡,又趕忙給唐悠然寫信。

陸小鳳的朋友最多,唐悠然拜托他將此事宣揚開來,儘量讓天下人都知道葉二娘偷孩子丟孩子的習性。

也好讓那些丟了孩子的人家,知道該如何尋找自己的孩子。

最好請官府的人,幫著這些窮苦百姓找找。畢竟幫治下百姓找到丟失已久的孩子,也是一件政績,能撈政績的好事,官府自然不會太過推脫。

這個時代,普通老百姓,一輩子走出五十裡外的人,都很少找。

他們除了隔壁村還能聯係聯係,再遠了,除了姻親基本就聯係不上了。

像趕個集什麼的,那都得等到過年過節的大日子。

他們的吃穿用度,都是自給自足,糧食自己種,布自己織,雞自己養,菜也是在院前院後的空地上種上一些。

很少有人會走遠路,去鎮上,甚至是城裡買東西。

所以,在這個時代,偶有一輛驢車或牛車的人家,就能羨煞旁人。

這也是葉二娘,將孩子帶出三五十裡去,隨手將孩子送人。

丟孩子的家長卻隻能乾著急,找不回來的原因。

交通落後,百姓太窮,靠他們自己的力量,將村子附近五十裡內走個遍,還不知要到何年何月。

再有,他們也不知道自家孩子被偷去了哪裡,自然也就沒那個毅力,一個個村落的找過去。

且那得了孩子的人家,要麼喜歡孩子,就是再窮也養了下來。

要麼將孩子轉手賣給了附近沒有孩子的人家。

自己得了錢的,自然不會將這事說出去。

買了孩子的人家,就更不願意說了。

隻當這是自己親生的,養大了好孝順自己。

所以,找孩子這件事,時間越久越不好找。

且孩子們身上都沒印記,除非與父母長得特彆像的。

否則,真不好斷定,哪一個是自家的孩子。

畢竟葉二娘如果在一個地方,待的久了,那丟孩子的人就太多。就像小蓮子莊,一個村上統共就十來個新生兒,都被她給禍禍完了。

唐悠然恨不得把葉二娘給活刮了。可答應了她的事還得辦,她準備帶葉二娘去少林,看一眼虛竹,再送她去官府。

想就這般死去,沒門,還是讓她受到法律的製裁,公開處刑,以解那些丟了孩子人家的心頭之恨吧。

少林寺高手如雲,這難不倒唐悠然,和尚太多,這也好找,她有地圖在手,自然能查到虛竹的位置。

可葉二娘一到這兒,就嚇得花容失色,她還當唐悠然要將她與玄慈的事情,給抖摟出去呢。

幸好唐悠然點了她的穴道,令她無法動武,又點了她啞穴。因怕她咬牙自儘,還用鞋子塞住了她的嘴。

唐悠然提著她,在夜間,就如同一道鬼魅一般,在一眾房脊間飛來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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