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異鄉人7(1 / 2)

賽博方程式 持營 3457 字 4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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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了這份合同以後,藺雙更加堅定了要找到幕後黑手幫親爹報仇的目標,先不說這是她目前的主線任務,就說這份隱藏的遺囑,不調查出真相根本就不知道她實際上繼承了什麼東西,得找出真相才能拿到任務獎勵。

開拓者建立城市以後可以“擁有”這片地區一段時間,一般是幾十年,在這期間城市的建立者可以從這片土地中獲取收益,之後隨著特權的時效性消失,新的地區就會和其它所有的一樣,隻要不被毀滅就一直頂著數字編號,被毀滅了就由新建立的城市繼承編號,完全成為聯邦的一部分。

有一小部分特殊地區是掌握在一些財團、家族手中的,它們幾乎是由私人建立起來的,比如一些財團會雇傭一批人去做開拓者,這些人相當於雇傭兵,戰後自然也隻能拿到財團給的報酬,他們建立的新城市幾乎沒有聯邦的參與,一切基礎建設都自給自足,這樣的地區就歸私人所有,隻是名義上受到管理而已。

同理,野外其實還有一些孤立的不受聯邦控製的城市,一般規模不大,算是中立安全區。

後來玩家們建立的城市也差不多是這樣,有些公會社團集全團之力打下一片地區,可以放棄係統獎勵選擇自己占據這片區域把它當做公會駐地,但最終隻有個位數的大公會有能力真正維持一座城市的正常運轉,不少小公會甚至私人都有成功建立過城市的經曆,可是沒有能守住。

除了玩家之間的戰鬥,城市麵臨的危機還有野外變異怪物的進攻。

藺雙被雇傭打過幾次守城戰,這也是她作為職業玩家最穩定的收入來源,低端戰力堆人數對戰局影響不大,每個公會的高玩數量也差不太多,這種時候藺雙這樣自由的高玩就很珍貴了,她最高的日薪是五萬塊現實裡的貨幣,那一次因為老板舍得出錢雇了很多人戰鬥結束的很快,藺雙隻拿了兩天工資就失業了,和平常花一個星期左右打完整場的總收入差不太多。

這樣計算,維持一座城市不因為怪物毀滅一次就需要花上百萬雇人,給自己公會的成員發工資也要這麼多,怪物還基本上每個月要來一波……雖然說有了一座城的各方麵收入肯定是高於開銷,但在真正建立城市有收入之前投入的成本是巨量的。

很多玩家都覺得每個月必有一次怪物入侵是遊戲公司的陰謀,就是為了讓土豪玩家多花錢。

那麼親爹到底從開拓行動中收益了什麼呢?藺雙已經拿到了十億就說明他的特權價值不隻十億,到這個數字其實已經讓藺雙沒辦法想象了。

藺雙玩了五年的遊戲,等於當了五年開拓者,她這五年裡攢下來的裝備如果全賣了可能能賣個一兩億,親爹的資產夠藺雙乾到退休了。

彆以為這些錢很多了,藺雙後來獲得了一把“魔杖”,自帶火焰異能,等於又多了一個異能,這把魔杖就被開價上億。所以剩下的其實不多。

親爹的大部分資產應該是退役以後投資獲得的,他並沒有在開拓戰爭中留名,算不上大人物,應該隻是單純投資眼光出眾,是股神。

藺雙又看了一眼親爹的名字,她真的沒見過這個名字。

算了不想了,直接按計劃行動吧,反正是遊戲世界,萬一死了穿回去了呢?就算沒穿回去,死都死了,還在乎死在哪嗎?

藺雙迅速睡了一覺,補足所有的能量才出門,她本來打算去親爹委托了遺囑的律師事務所,拿著昨天從投資顧問那裡得到的計劃書用谘詢投資合同的名義故技重施調查一番的,但是剛走出房門,藺雙就產生了不妙的預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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