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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許清嘉這場燒來勢洶洶,直燒了三天才降下來。

他坐在床上,嘴唇乾裂,披散著頭發,倒增添了些病態之美。

胡嬌熬了清粥給他,看著他一口口喝下去。

昨日高正與高夫人前來探病,他似乎有幾分不好意思,一再說不該告訴他的。

不然許清嘉又豈能受傷,哪裡還會有這場病?

許清嘉苦笑:“高大哥哪裡的話,這事兒我早知道比晚知道的要好。”

“朱大人那裡,他倒也沒再說彆的話,隻讓你好生養病。病好了再回去也不晚。隻說你到底年輕氣盛,沒見過什麼大場麵,這才受了傷。倒也……很關心你。”

許清嘉心道:他是關心自己能收到的苛捐雜稅有多少,哪裡會關心他?高正這話言不由衷,分明有所隱瞞。

他所料不差,朱縣令其實並不關心許清嘉的傷勢,他關心的是這次能不能順利把稅收上來。至於許清嘉,他對高正的話是這樣說的:“不過是個未經事的毛頭小子,還妄想著救彆人。這幫刁民,你越慣著他們,他們就越來勁。你對他們狠,他們對能乖乖聽話乾活!”

這些話,高正哪裡敢一字不露的吐出來?

等高家夫婦走了之後,許清嘉黯然坐在那裡,胡嬌送完了他們回來,進門便歎著氣坐了下來:“高大人真是活的一手好稀泥啊。”雖然他旗幟鮮明的站在朱庭仙的身後,但還是許清嘉送來一些安慰,已經算是不錯了。

至少許清嘉受傷生病,旁的同僚都不曾前來探病,哪怕是遣家人問候一聲也沒有。想來他們是怕朱庭仙記恨。

這日胡嬌收到了胡厚福的信,距離上次她寄件已經過去快兩個月了,她當時還在途中驛館,由許清嘉代筆寫的家書,信裡給胡厚福寫了些途中見聞,隻道越往西南走,風景越美,都舍不得回去了。

胡厚福的信是請人寫的,寫的甚是文雅。胡嬌懷疑這是寫家信的秀才將胡厚福的句子修飾融合才出來的效果。除了問他們是不是順利到達,以及能不能適應這裡的氣候,還講了些家中瑣事。

胡嬌很想告訴他:哥啊,你妹夫讓人給打了,躺床上發燒呢。更愁的是他這官職萬一保不住,我們回去吃什麼啊?瞧瞧他的身子骨,可沒你壯實,完全不是殺豬的料啊!可是寫出來的卻是:到得南華縣,一切安好,勿念。信的末位又叮囑了一句:哥我正在識字脫盲,你要儘快識字脫盲啊。這樣以後寫書信都不用請人了,還能省點錢呢。

許清嘉在病床上被她這封回信給逗的哈哈大樂。從書法到語法到大白話的句子,進行了全方位的批評。最不能忍的是胡嬌寫的大白話,簡直是要多幼稚有多幼稚。

他跟胡嬌要毛筆,準備重新寫一份,加工潤色,卻被胡嬌把信搶了去。

“你寫那些文縐縐的話我哥他也聽不懂,還不如我的大白話呢。”

胡嬌果然沒說錯。等胡厚福收到信以後,去街上找人讀,見那有彆於上次的笨拙的字體,又聽得那讀信的秀才說他妹子識字了,胡厚福高興的什麼似的,回去便向魏氏誇:“嬌嬌識字了!嬌嬌居然肯識字!這都是嬌嬌寫的。”

魏氏也不識得字,隻簡單的認識自己的名字,“嬌嬌雖然不考狀元,可是跟著個探花郎,還願意花時間教妹妹識字,想來他們兩口子過的不錯。”

“嗯。”

哪裡不錯?

身在南華縣的胡嬌夫婦簡直處於水深火熱。

許清嘉雖然在混戰的場子裡救人,但是被救的並不沒有感激他,因為無論如何朱庭仙咬死了這稅必須交——不然他的愛妾下半年的首飾胭脂水份衣服錢從哪裡出?

誰也沒指望著那點俸銀能夠奢侈一把。

百姓不感激他,再加上那日的衝突造成了流血事件,有好幾名公差以及百姓都受了重傷,朱庭仙卻覺得他是在搗亂,也不知道初來乍道是想分錢還是想乾嘛。

其實朱庭仙在南華縣這麼多年,倒是有個眾人在私下裡悄悄叫的外號:朱大坑。意思就是他是個添不滿的大坑。無論多少東西進去了,都照樣一副饑荒樣。

讓這樣的人吐出來放進嘴裡的東西,那太難了。

許清嘉病好之後上班,已經開始思考“如何乾翻我的領導”這種高難度的問題了。

胡嬌覺得他在默默黑化,就好像自他受傷之後,他就整個人都不對。

哪怕胡嬌知道他是為了什麼事情煩惱,他不說她便不嘛聲,頗有種“放老公出去經經風雨”的派頭。這一季的苛捐雜稅,到底還是一項一項收上來了。縣衙的同僚隻除了高正對他仍如舊時一般,其餘一起喝過酒的皆無視他。無論他是來或者不來,似乎都看不到這個人。

凡事,就怕比較。

許清嘉來到南華縣,每日除了看看文書清查倉庫之類,並不曾替大家謀來一分銀子的福利,反倒是來了就想著把朱庭仙收到嘴裡的吃食給吐出去,這是多麼招人恨的事情?!

有時候,利益共同體的關係就是這麼牢靠。

因此,許清嘉在縣衙被同僚孤立,他倒也不在意。

反倒是朱庭芝該拿的也拿到手了,該分的也分出去了,隻除了許清嘉什麼都沒有之外,整個縣衙的人都有。

——你不是要清高嘛,那就讓你吃清高去!

朱庭芝打定了主意,表麵上卻依舊是初見是那一臉仁慈,時不時還要關心下許清嘉的身體,什麼“剛病好還是彆累著了事兒慢慢做身體要緊”之類的話兒來勸慰她。

許清嘉也不甚在意,每日做完了事便回家去,關起院門來粗茶淡飯,自有一番滋味。

他是從小寄人籬下的,如今成家,似乎特彆戀家,應酬什麼的如果完全沒有,完全變成了個三點一線的宅男。最大的愛好倒變成了盯著胡嬌習字了。

學毛筆字是個功夫活,而且要屏神靜氣,十年八年磨下來,狗刨字也能刨的頗有特色。可惜胡嬌如今致力於發明彆的筆,比如比較好用的鉛筆或者鵝毛筆。

雖然過程比較曲折,可是對結果她充滿了信心。唯獨對學毛筆字……就不怎麼有信心了。

她又嫌許清嘉教的太慢,索性翻了許清嘉的書來,她盯著書讓許清嘉讀,這就是一個簡繁轉換的過程。可是讀過兩章之後,她便發現許清嘉似乎會背這本書,興致上來,她索性坐他對麵,一篇篇往下盯著讓許清嘉背,自己正好可以學字。

胡嬌這種學習方法,也隻能用於她這種簡體都認識,繁體半吊子的貨。

許清嘉越背越有勁,眼睛都亮了,似乎又找回了當初進考場之前緊張的複習時間。

等三本書看完之後,胡嬌驚呆了。

這種“把所有書倒背如流”的學習方法也太凶殘了!

她隨便抽一篇許清嘉的書,提個開頭他就能一直朗朗上口的背下去。

許清嘉也很久沒背書了,興致上來,索性陪著她玩了半晚上,最後倒意外的好眠。

後來他發現,心情不好的時候,背背書倒能排壓解難。最重要的是對麵一定要有人捧著書一句句盯下去。

胡嬌深深的陷入了一種名為“碰見一隻學霸好想咬死他”的情緒裡去了。

她除了力氣大些之外,旁的長處還沒發現呢。如今再讓她對著一隻學霸,都不能好好吃飯了。

哪裡還吃得下去啊?

智商上的優越性一下就凸現出來了,壓力太大啊!

她是無論如何都沒有這麼好的記憶力的。

被許清嘉在智商上強力輾壓,胡嬌想來想去,唯有揚長避短,才不能被他瞧不起。於是索性每日晨起在樓下院裡練習會體能。訓練方法參照前世。

許清嘉默默看了兩回,終於有天忍不住問了:“阿嬌,你這好端端的怎麼想起來練練身手了?”難道是他被打了之後,心裡沒有安全感?

胡嬌怎麼能說自己這是在揚長避短,一定要在某一方麵長於許清嘉,以免讓自己產生仰視他的錯覺。

“等我練好了,下次誰再揍你,我就去揍他!”這純粹是順口找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