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屍體一定還在這個房間裡!(求數據)(2 / 2)

看到他們臉上的疑惑之後。

李承煥緩緩解釋道:“這卷被燒焦的報紙,一般人根本不會對它起疑,以為它本來就可能是放在窗邊的,火災現場被燒的地方那麼多,沒有人會認為這卷報紙跟火災發生有關係。”

“但是大家請注意,樓上的701,是密室突然著火,著火的時候,房間門是關著的,那麼起火源在哪呢?”

“一般人隻會認為可能是屋裡電器線路老化,發生短路才有這個可能。”

眾人聞言,都紛紛點頭。

確實這個可能性更大。

李承煥這時候又道:“所以我們得確認一個前提,到底是意外著火還是有人刻意縱火,我的推論是刻意縱火,因為金南賢已經遇害了,死在了樓上,所以必然是凶手刻意縱火想要毀屍滅跡。”

“那麼他到底是怎麼做到的呢?”

“如何不進房間的情況下,就能把斷水斷電房間給燒掉?”

“難度可以說相當大,我左思右想,直到在劉彩珠家中看到的打火機氣體和報紙之後,我突然有了答案。”

“其實很簡單,凶手就是利用報紙和打火機氣體做了一個簡易的點火裝置,或者說叫「火繩」,首先大家都知道打火機氣體是極易可燃物,而且很方便購買,生活中到處都是,不容易被有心人注意到。”

“其次,報紙可以充分吸收打火機氣體,隻要凶手將報紙卷成一根長繩,再將其浸入打火機氣體中,就可以變成一根極為容易燃燒的火繩。”

“然後她隻需要在樓下將這跟繩子延伸到樓上,再用打火機點燃報紙,就可以順利將樓上房間點燃。”

“如果我所料不錯的話,這個房間的窗外還有被報紙火繩燒到的痕跡。”

聽到李承煥這番話。

樸在英第一個走到窗前,抬頭網上看,頓時驚呼出聲:“呀!是真的!這裡真的有被火灼燒過的痕跡!”

“李檢察官,您真是太厲害了!推理的絲毫不差啊!”

聽到樸在英的驚喜聲音。

鄭泰洙他們也紛紛湧到了窗邊。

果然看見外牆上有一條被火燒過的漆黑痕跡。

而這個時候,劉彩珠渾身已經開始輕微顫抖起來,小手卷著衣角,微微用力,手指關節都被捏的發白了。

不敢相信李承煥竟然這麼輕易就推理出了她的縱火方式。

而李承煥這時候也看向了劉彩珠:“如果我所料不錯,彩珠手上的傷疤,應該是縱火的時候不小心燙傷了自己的手。”

“畢竟打火機氣體這玩意兒,特彆易燃,哪怕是一點電流都能爆燃,你第一次作案,儘管理論攻略做的很好,但還是不可避免的出現了失誤。”

“彆說什麼你的傷是小時候弄的,現在科學技術這麼發達,可以通過科技手段檢測出你的傷疤是什麼時候留下來的。”

“這個房間就是你租下來的吧,伱因為跟金南賢同居那麼久,房東肯定見過你,所以你才會選擇在網上租房,不露臉,再加上,你多半是夜裡才會來這裡,所以沒人發現你還回來過這棟公寓。”

“說完了你縱火的辦法。”

“現在我們該來說說你是怎麼在一個斷水斷電的房間裡,將屍體神不知鬼不覺的處理掉的辦法了。”

李承煥不管已經麵無人色的劉彩珠。

再次帶著眾人回到了樓上。

從客廳走到衛生間,李承煥鼻子再次嗅到了那股血腥惡臭味。

而且越來越濃。

起初他以為隻是因為這個房間死過人,所以他鼻子嗅到了當初的血腥味。

但是他現明白了,那根本不是單純的血腥味,而是某種動物死了很久,屍體散發出了屍臭味。

可這個房間明明被大火燒過,又重新裝修過,怎麼會還有那種屍臭味呢?

隻有一個可能。

李承煥叫樸在英把劉彩珠帶到了麵前。

語氣平靜地對她說道:“坦白吧劉彩珠,雖然我不知道金南賢對你做了多麼過分的事情,對你傷害有多大,但是殺人畢竟是不對的,也是不可取的,你現在老實交代犯罪經過,也算自首,判罰年限會少一點。”

誰知道。

劉彩珠卻低著頭一陣搖頭。

“李,李檢察官,我沒有殺人,雖然您的推理很精彩,但隻能證明確實有人用這個辦法縱火了,但您怎麼能證明是我做的呢?我說了,我愛南賢,怎麼會做出殺害他的事?”

“就算他再怎麼打我罵我,我都可以接受,你們根本不知道我有多愛他。”

李承煥聞言,淡淡一笑:“因為太愛他,所以選擇親手把他殺了是吧?”

“既然你不願意自首,那我就不給你機會了。”

“我相信大家一定很好奇,你到底把屍體藏哪去了,為什麼受害人,明明是在這個房間被殺了,但是卻沒有看到屍體,附近也沒有,垃圾廠也沒有。”

“其實答案很簡單,既然到處都沒發現屍體,那說明屍體一定還在這個房間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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