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天】
早餐是烤鳥。
阿鴻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抓回了幾隻鳥,鳥不拔毛,而是先剖開鳥肚子,除去內臟,清洗過後,裡麵塞進一把香茅草、鹽、幾個漿果,然後用濕泥巴裹住,埋在火堆裡燜烤。
塗莉莉走到溪邊梳洗。卷起牛仔褲腿,脫了帆布鞋,下到水裡,洗臉洗手,洗洗腳,用壓縮毛巾擦乾臉上的水。沒有牙刷,這些天她都是用青果子來當牙刷的,青果子洗乾淨外皮,啃上幾口,咀嚼十幾分鐘,將果皮渣吐掉。這是以前看電影的時候看到的,年輕士兵參觀過細菌部隊後,長官要他們咀嚼蘋果,不要咽下,而是吐掉,後來她查了資料,說蘋果中的有機酸能夠清除大部分口腔細菌,不過得細嚼。她現在沒有蘋果,但青果子口感有點像蘋果,就用來代替吧,總比什麼措施都沒有的好。
阿鴻昨天就見過她吃青果子又吐掉,今天再看,就嘰裡呱啦的問她為什麼不吃掉。這個她現在還解釋不了,隻好不解釋了。
她上了岸,穿好帆布鞋。
平時她隻有冬天才穿襪子,夏天一般穿涼鞋,因為是去山區溶洞,溫度偏低,所以這次是穿了帆布鞋,但沒有穿襪子。阿鴻也沒有穿襪子,所以原始人還沒有發明襪子。
阿鴻對她招招手,從火堆裡扒出一個泥團團,用樹枝敲碎了,頓時一股肉香冒了出來。
鳥的個頭不大,也就跟鵪鶉差不多大小,有的還沒有鵪鶉大。泥巴帶走了鳥羽毛。阿鴻一共扒出6個泥團,塗莉莉吃了兩隻鳥,阿鴻吃了四隻鳥。
扒出泥團後,阿鴻沒有往火堆裡扔樹枝,而是在火堆底下灰燼較多的地方扔進去十幾個小泥團。塗莉莉想了一下,猜那應該是鳥蛋。
果然,不到十分鐘,阿鴻便用樹枝將小泥團都撥了出來,放那兒涼了幾分鐘,敲開泥團,很靈巧的剝出鳥蛋,遞給她。
鳥蛋還有些燙手,她用礦泉水瓶裡的水湃了一下鳥蛋,這才剝殼。
熱乎乎香噴噴的鳥蛋,不用鹽也是美味。
阿鴻見她喜歡吃鳥蛋,喜不自勝,將鳥蛋全都給她吃了。
“好吃嗎?”他問。
“好吃。”她點頭。
“明天,吃——”他嘰裡咕嚕說了幾個音。
她估摸著應該是“鳥蛋”,鳥蛋是統稱,似乎這時候他們也不可能將鳥的品種分的很細,所以“鳥蛋”一詞肯定用來稱呼所有品種的鳥蛋。她拿出筆記本,記下來。
“明天,吃鳥蛋。”她用他的語言說了一句。
阿鴻笑著連連點頭。
*
昨天、今天、明天,他們關於時間的概念就這麼簡單,沒有“後天”這個詞,再遠的時間,就用數字和晝夜來計量,比如,2個白天,3個夜晚這樣;有季節的概念,但沒有“年”的概念;食物方麵,還沒有開始馴化糧食作物,但知道有些植物結的種子是能吃的;采集方麵,其實不僅是女人的工作,男人也要做,畢竟也不是每天都出去打獵的。
部落傳統,男孩子過了14個冬天之後,就要跟著出去打獵,兔子這種小動物不算成績,至少要抓到或殺死一頭鹿才算成績,每殺死一頭大動物,魚婆就會在獵人左上臂上紋上一道筆畫,這是戰士的象征;要是獵到了狼、熊、虎這種大型猛獸,就可以在臉上紋身,不同的動物有不同的花紋,這樣出門在外,其他部落的獵人一看臉就知道對方是個猛人、狠人。
阿鴻很遺憾的說,他到現在隻殺過兩頭狼,還沒有殺過熊和虎。他給塗莉莉看他臉上的紋身——那兩道紋身之前她一直以為是顏料,在左耳旁邊,倒不難看,也沒有破壞他的麵相。他還說,部落首領是個狠人,殺過熊和虎,所以可以在額頭紋身,眼睛下麵顴骨那兒也有紋身。
光是聽著就覺得很疼!
*
繼續走路,繼續學習新詞。
狼、熊、虎的發音她都記下來了,阿鴻很會學動物叫聲,說到“狼”,就狼嚎幾聲,她便很容易就懂了;阿鴻之後便以此類推,要是說到什麼新動物她聽不懂,他就學上幾聲動物叫聲。
筆記本上注音的新單詞增長飛快,再加上幾個動詞,代詞你我他,語言不夠手勢湊,簡單交流初步達成。
問他還要走多久,他想了好一會兒,才說,再走2個白天,再在外麵睡兩個晚上,就能到了。要是他自己走,明天下午就能到。
她算了一下,部落距離她原本打算的根據地巨石大概是6天的路程,因為她故意走的慢,這4天的路程其實應該隻用3天半就能走完的,所以重新校正的時間應該是5天半;獵人們腳程快,隻用4天或4天半就能走到巨石那兒。這個距離果然是太近了,很不安全。
她可以將巨石當成中轉站,如果能在部落安全度過冬天,等到春天——等等!現在還是夏天!這是不是意味著,部落還沒有開始遷徙?
“遷徙”這個概念阿鴻不能理解,但問題經過簡化之後,他聽明白了,說他們會在儲存了足夠的食物之後,走很長一段路,去溫暖一點的南方,重點是,南方有山,山裡有狼和虎。
先把狼和虎放在一邊,塗莉莉問他大概多久之後會去南方,路上要走多久,這可把阿鴻難住了!
問來問去他也說不清楚什麼時候走,隻說等到很多樹開始大量掉樹葉就得走了。路上要走多久?這個更說不清楚了,為什麼要知道需要走多少個白天呢?總之是很多個白天就對了。
這倒不是阿鴻智力不夠,原始時代確實也沒必要所有人都知道具體的時間,大部分時候他們都隻需要聽首領和魚婆的指揮就行了,就連首領也得聽魚婆的,因為魚婆年紀最大,懂的最多。魚婆決定哪一天離開,還會為他們治療傷病,所有的人都很敬畏魚婆。
塗莉莉琢磨著,魚婆大概相當於祭司的角色,也可能是巫醫,有人考據上古時期巫祝其實都是女性,擔負祭祀與醫生的職責。“巫”原本隻有女性,後來有了男巫,稱“覡”。從語義上來分析,如果“巫”一開始隻是男性專屬,那麼當女巫出現的時候,必定會專門為女巫創造新字,就像英文中原本第三人稱代詞是“He”,為了女性專門造出了新詞“She”;中文中的第三人稱代詞原本都是“他”,直到五四時期新青年引入國外著作,為了跟英文配套,才造出了新字“她”,以對應英文中的“She”。
所以首領負責出力氣的活,魚婆負責動腦子的技術活?大概是這樣的。
首領都未必有精確的時間觀念,但魚婆一定有個日曆什麼的。也不用很精確,甚至不一定有“月”的概念,但應該有一個用十進製計算日期的方法。
或許她可以跟魚婆討論一下計時方法?對了,她還會製作日晷,要是慢慢想慢慢做,還可以做出晚上用的水漏,水漏跟沙漏的原理是一樣的,都是單位時間內滴完內容物,沙漏是沙,水漏是水,材質不同而已。
她漸漸的有了努力方向。
原始時代麼,講什麼文化水平藝術修養那都是虛的,簡單直接的,就是講日常生活技能。,男人打獵、乾粗**力活,女人采集、帶孩子生孩子,一個部落裡男女人口數量應該大致相等,男人稍多一些,這是因為需要有強壯的男人保護部落。自然出生率也是男孩稍多,大概是11個男嬰比10個女嬰這樣的比例。一個150人左右的小部落大概有60到70個女人,80多個男人,女孩長大了會離開部落,到附近的部落尋找合適的孩子他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