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04 番外十(1 / 2)

美豔的他 爾仙 7529 字 4個月前

小嬌嬌長的很快,馬上三歲了。

作為孩子,小嬌嬌雖然性格嬌憨逗趣,但長相卻是十分標致的。

這會的小丫頭漸漸張開,比以前嬰兒時期更為可愛漂亮,曾經在她爸爸的希望裡,想要一個跟妻子一模一樣的小蘑菇,但隨著臉龐的逐步張開,這希望徹底落空。

小嬌嬌基本上貫徹了女兒隨父的原則,臉龐五官大多都隨了爸爸,眉毛、眼睛、嘴巴、甚至濃密翹長的睫毛,都跟爸爸如出一轍,唯一像媽媽的,隻有鼻子。

好在媽媽的其他五官一般,鼻子倒是討巧,小鼻頭,鼻梁高挺,在女生中算是很秀氣。安在小嬌嬌臉上,反到給五官更錦上添花。

另外,寶貝還遺傳了媽媽的白皮膚,詹程程容貌不太出挑,膚色卻極占優勢,白白嫩嫩,嫩豆腐似的。

所以用孫倩的話說,小嬌嬌完美無缺的遺傳了父母的所有優點,照這麼下去,未來紅顏禍水,指日可待。

但有一點沒有隨任何人,專屬於小嬌嬌自己的,她竟然還有一對酒窩,這是在她一歲後漸漸顯現的。

原本遺傳爸爸的麵容,未來的小嬌嬌必定美的令人發指,但人美到極端,多半美得高高在上,令人凜然,譬如香港女星李嘉欣關之琳,美到極致,明媚善睞間透著鋒芒,不然港媒也不會說她們“恃靚行凶”。

而小嬌嬌就在這極致的容顏裡生了一對酒窩,大大中和了五官的鋒芒感,不笑時美得精致動人,如同櫥窗裡最完美的娃娃,一笑起來,深深的酒窩,能甜化人心。

尤其是她每每提要求時,就抱著爸爸的脖子喊:“爸爸,陪我去玩蛋(蕩)秋千。”

“爸爸,嬌嬌要去動物園看大腦五(老虎)。”

“還有海洋館,大鯊魚……”

……

小小的娃吐字尚不清楚,有點咿咿呀呀的可愛,再紮著一個衝天小辮,彆上一枚外婆做的毛茸線小發夾,配上那對甜甜小酒窩,盛星河的心都要融化了,抱著女兒一口答應,“去去去,爸爸明天不上班了,帶嬌嬌去玩。”

“還有媽媽……”

“是是,媽媽一起去……”

詹程程每每聽到這種對話便啞然失笑,再看看女兒跟爸爸的姿勢,小家夥像是長在盛星河身上一樣,就想讓爸爸抱。

小嬌嬌嬰兒時代還酷愛自己爬爬走走,各種好奇的探索,但隨著她習慣了走路這件事後,平白無奇的事便索然無趣了,還不如爸爸抱,舒舒服服的,這才有嬌寶寶的模樣。於是小丫頭後來能不走路就不走路,跟貝克漢姆家的小七有得一比,那家的寶貝女兒從出生開始,就不需要長腳,除了爸爸抱媽媽抱,還有幾個哥哥輪著抱。

而她們家小嬌嬌也差不多,雖然沒有哥哥,但爸爸這個寵女狂魔,隻要在家就會抱著不放手。

嬌嬌媽無可奈何的笑,“嬌嬌,下來,自己走路。”從屋子裡到花園的秋千那,也就這麼點遠,小孩子也需要偶爾的鍛煉。

小嬌嬌不願意,扭頭看爸爸,繼續撒嬌。

詹程程便喊:“盛星程。”

父母一般連名帶姓叫孩子,就表示態度的嚴肅。

小嬌嬌癟癟嘴,扭著小屁股,還真從爸爸身上下來。

小寶貝是有些怕媽媽的,在這個家裡,與爸爸的寵溺相比,媽媽是有些嚴厲的,比如摔倒了自己爬起來,比如不準無理取鬨,更不允許用哭的方式要挾父母。

但爸爸似乎也有些怕媽媽,平時再怎麼寵寶貝,但媽媽嚴厲時,爸爸不會幫。

於是小嬌嬌可憐巴巴的從爸爸身上下來,自己走去花園裡玩。

走的時候還有些委屈,可半小時後,又歡歡喜喜的拿了支花回來,對著詹程程說。

“媽媽,給,媽媽!香發發(花花)!花園的香發發!”

詹程程彎腰接了過去,聞了一下說:“啊,好香啊,謝謝嬌嬌的禮物!”

這才將小嬌嬌抱起來,親親她的頭,給她一個獎勵的吻。

小嬌嬌笑眯了眼,媽媽雖然嚴厲,可她還是很喜歡媽媽,媽媽身上也香香軟軟,這是跟爸爸不一樣的感覺,她同樣喜歡。

翌日,盛星河真帶著小嬌嬌去了海洋館,看鯊魚。

這天不僅有盛家三口,還有江家三口,兩家人原本就熟絡,眼下孩子又差不多大,聯係便比以前更密切,沒事就一起帶著孩子出去玩。

江奇的兒子小名叫“叨叨”,這小家夥遺傳了媽媽孫倩濃眉大眼的模樣,性格卻幾乎跟爸爸一模一樣,碎碎嘴,這麼小的年紀就愛嘮叨。

小小的他跟在小嬌嬌後麵,叨個沒完,“嬌嬌妹妹,你慢點。”

“嬌嬌妹妹,媽媽說剛吃完不能跑,肚子會痛……”

“嬌嬌,我們叫爸爸媽媽去海豹那裡好不好,我們一起喂海豹……”

“不去鯊魚那裡,鯊魚超級大,我怕,你也會怕的……不去嘛!”

小家夥話還不能完全說清楚,卻叨個沒完沒了,真是操碎了心。

倒是小嬌嬌扭頭看她,快三歲的孩子,眼珠子漆黑,襯托著白皙的小臉,看起來漂亮極了,她看著小叨叨,突然揚起了小下巴,眼神凜然,“鯊魚有什麼可怕的!我不怕!”然後噔噔噔朝前麵小跑去看鯊魚了。

小家夥年紀不大,膽子倒是大的很。

江奇跟自家媳婦對視一眼,都有些啼笑皆非。

江奇歎氣,“哎,叨叨,爸爸也幫不了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