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第 21 章(1 / 2)

“啊啊啊啊——”

秦蕭度過了一個慘痛的清晨,身為家族第一百七十代傳人,神鬼不侵的她居然被一個看似文文弱弱的老師給欺負了。如果傳出去,她一定會被家裡的長輩罵死的。

她捧著自己的大拇指,瑟瑟發抖的縮在角落裡,可憐兮兮的看著不遠處的正小心翼翼跟珍視寶貝一樣把血滴小心翼翼收進小瓶子裡的宋老師。

宋挽月看著那血滴,忍不住問:“有什麼使用指南麼?”

她腦袋轉的很快,之前的血既然不管用,那很有可能是碰到了什麼禁忌才會如此。

這一次,她還是問清楚的好。

秦蕭:……

呸。

真當她是病貓麼?她才不會隨便告訴彆人。

宋挽月幽幽的歎了口氣:“如果又失效了可怎麼辦?”說著,她拿起了自己的銀針,陽光下,那枚針閃爍著陰森森的白光。

秦蕭期期艾艾的縮了一下腦袋,“就是不能遇到同族之人的血,那樣會強強抵消的。”

宋挽月點了點頭,她莫名的想起了昨天徐如影唇角滲出的血,不知道跟那個是否有關。

那一抹紅,是她最後留在腦海中的唯一印象。

“走吧。”

宋挽月拎起抱,微笑的看著秦蕭,秦蕭縮了縮頭:“又乾什麼?”

“姐姐帶你去吃好吃的。”

都拿了人家的血了,宋女士不表示一下感謝也是不好的。

總算還是有點良心。

秦蕭被帶到了一個非常高大上的會館,是那種全中國風的建築,赤色朱砂紅柱,描金的牌匾,頭頂的牆壁上刻著九條霸氣的金龍。

台下吃飯,台上的人還二胡、琵琶、古箏演奏著古典音樂。

宋挽月非常豪氣的給小秦同誌點了一桌,什麼益氣補血湯、豬肝粥、藕肉糕、砂鍋人參雞、黨參乳鴿……

秦蕭放眼一看,謔,不錯啊,全都是補血的。

“吃吧。”

宋挽月的笑容溫柔,她看出秦蕭的緊張,伸出手,揉了揉她的頭發:“放心吧,不是為了把你喂好放血的。”

秦蕭:……

難不成這位姐姐還有讀心術?

剛才看菜單的時候,秦蕭看到了價錢,貴的讓人咋舌,這菜的味道不錯,的確也值得這個價錢,隻是她吃著吃著忍不住輕聲問:“姐姐,你很有錢麼?”

宋挽月吃的並不多,隻是清淡的吃了幾口菜,“不是我有錢,是我的她有錢。”

哦。

秦蕭似乎明白了點什麼,她看著宋挽月胃口很差,跟昨天晚上吃烤肉的饕餮模樣完全兩樣,她以為又提到人家傷心處了,所以才讓宋挽月沒有胃口,有點內疚,她拿起公筷,給宋挽月夾了一塊嫩嫩的乳鴿:“姐姐,這個好吃。”

拿人手短吃人嘴軟,秦蕭一雙漆黑的眸子寫著真誠,宋挽月盯著她看了一會兒,笑了,那笑容甜甜的,像是一陣風吹進了秦蕭的心裡。

在秦蕭正在被迷倒的時候,宋挽月突然雙手合十:“從昨天見到你之後,我意識到了這個世上的確有異度空間存在,所以準備吃素祈福了。”說完,她看了一眼秦蕭:“你這一百七十代傳人不需要吃素麼?”

秦蕭:………………

沉默了許久許久,秦蕭收回自己的手:“我好不容易來人間一趟,當然要享儘人間美食,哼,祈福?”

她看宋挽月明明什麼都有了。

從她的標準來看,人家要樣貌有樣貌,要身條有身條,今天又讓她見識到了宋老師財大氣粗的一麵,這不就是世人說的人間極致麼?還有什麼想要祈求的?

宋挽月喝了一口淡茶,微微一笑,並不解釋。

許久之前。

明雨在的時候,曾經想儘辦法讓她吃一點蔬菜,少吃一點腥辣的東西。

可在宋挽月看來,那還不如殺了她直接,沒有什麼比那更難的。

可現如今。

她才明白,失去明雨,與她才是最難的。

為誰祈福?

為她。

祈求什麼?

如果真的要分離……那下一世,她希望她的明雨無災無難,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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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的路上,挽月又給秦蕭買了一些補品,弄的小秦都有點不好意思了。她能夠看出,挽月姐姐對於用了她的血,並不像是表現的那樣淡然,其實她內心是非常自責的。

“姐姐,你這次回去務必要珍惜這血滴,觀察好了再用,如果真的像是你猜測的那樣,因為徐總的血才出了問題,你儘量檢查她的全身,不要有破損的地方。”

小秦同誌說起這些東西還是像模像樣的,宋挽月聽得認真,“檢查全身?”

小秦點了點頭,雖然不想承認,但是不能不承認:“之前我跟你說的那個什麼強強抵消……其實吧,其實我……”

看她那糾結的樣子,宋挽月明白了,她一雙眼睛通透:“對方比你厲害很多吧?”

也是奇怪。

之前她聽明雨說過那麼多次徐總,從未真的見過。

可從小荷和趙律師的表現之中,她也能夠想象之前的她氣場該是怎麼樣的一種強大。

其實秦蕭從第一眼看到徐如影就嗅到了老祖宗的氣息,雖然隱藏在她人的靈魂之下,卻依舊強大的讓人無法忽略。

她當時嚇得心肝都在哆嗦,情急之下,趕緊指了旁邊的白衣少女來緩解緊張,還差點被認成神棍。

她們家族這一脈比較特殊,說她是第一百七十代傳人,並不是傳統意義上,各種門派傳到了無數人的手裡,一直傳了一百七十位到她這兒了,而是從始至終,她們的族人就出了三個異類。

一個是遠古祖宗……一個是徐總背後那位,另一個就是她了。

一百七十代出了三個。

所以秦蕭並不是神棍,人家是正經八本牛逼轟轟的傳人。

或許是從小身份使然,家族裡知道這一秘密的長輩都把她當金疙瘩一樣守護著,在十八歲之前,她從未離開過家鄉,從小在無數雙眼下生活,起居飲食都被安排的井井有條。

於彆人,或說是含著金鑰匙出身,於她,秦蕭認為自己更像是被困在牢籠中的金絲雀。

她單純的可怕,又稚嫩的可怕。

出來之後,一直被世俗認為“不正常”,好一點的說她神經大條,高智低能,絕大部分人背後說她是神經病,秦蕭都知道的。

她天生能夠感知人的氣場。

見到宋挽月的時候,她就像是在黑暗中行走了許久的人,突然看到了一抹純白的明媚。

她對著她笑,讓她叫她姐姐,那笑容純美,讓秦蕭心顫,不然以她的能力,任何人都無法奪走她一滴血。

“厲害一點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