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一章 後世的劍斬本朝的官(2 / 2)

“父皇,真的快了。”

“朕再給你一個月,若是一個月後朕還未見成效,此事便不用你來辦了!”

……

半個月後,博望苑。

“杜廷尉史,這些日子辛苦的了。”

看著最近陸續送來的已經堆成了小山的簡牘,還有黑了一圈也瘦了一圈的杜周,劉據笑著給予了一個口頭鼓勵,

“待此事辦成之後,你就是我大漢的大功臣,上疏時我會著重在我父皇那裡提及你的辛勞與功績,加官進爵指日可待。”

“殿下的提攜之恩,下官沒齒難忘!”

杜周連忙施禮拜謝,不過臨了他還是多嘴問了一句,

“隻是下官始終不解,殿下命下官率人暗中清查這些鹽鐵官員的田產和宅邸,究竟有何目的,可否請殿下不吝賜教?”

最開始的時候,劉據命他去查的是那些鹽官鐵官的財產。

可惜這年頭財產大多是可以輕易藏匿的實物,又沒有大數據賬戶聯網,就連劉徹想向商賈收稅,都隻能采用“告緡”那種的極端手段,根本就不可能查得出來。

得知這個情況之後。

劉據不得不改變了策略,轉而命杜周去查那些鹽官鐵官的田產和宅邸情況。

重點查的是這些人現在的田產宅邸情況,和為官之前的田產宅邸情況。

這玩意兒可就好查多了。

因為這個時代土地和宅邸的買賣或修建是有地券憑證的,這憑證通常使用石板刻製而成,上麵會寫清楚買賣或修建的時間,買賣雙方的身份姓名,並且在各地官府、三老或亭長的見證下以立碑的形式埋在田產邊界或宅邸旁邊,避免今後出現糾紛。

因此隻要派人去查看這些地券憑證,就可以很輕易查出那些鹽官鐵官近些年的田產和宅邸變化情況。

隻是杜周始終不明白,查這些東西究竟有什麼用。

既然是廷尉史,杜周自然對漢律了解頗深,依照大漢現行的律法,這些信息並不能當做貪墨的確切證據,恐怕依舊無法名正言順的將那些鹽官鐵官繩之以法。

“當然是為了肅清鹽鐵官營之弊端。”

劉據笑嗬嗬的道。

“可是依照漢律……”

“法律是具有一定的滯後性的嘛。”

“啊?”

杜周聽都沒聽過這種說法,自是一臉疑惑。

“即是說,法律是用來解決現有問題的,而未來發生的事情是不確定的,因此隨著時間的推移,往往會出現法律缺失和空白的情況,必須與時俱進才能避免滯後。”

劉據頗有耐心的為其科普道,

“?在廷尉也有些日子了,應該也時常遇到一些無法可依的新鮮案件吧,這就是法律滯後性的體現。”

“所以殿下的意思是……”

杜周似乎明白了什麼。

“就是這個意思,既然法律存在滯後性,我們就應該在保證公平公正的基礎上,想辦法推行新的法條來彌補法律的缺失和空白,以此來滿足現有的需求。”

劉據笑道。

“可是漢律增添或是修改,需要由廷尉三監商議起草,交由陛下審閱才可推行。”

杜周又為難的道。

“增添法條的建議我已經命人給廷尉正監趙禹送過去了,他和左右監應該不敢擅自決定此事,八成已經送進宮去了。”

劉據胸有成竹的道。

這一招叫做“後世的劍斬本朝的官”。

劉據相信,以劉徹的性格和作風,一定會對他提出的這條法令讚不絕口!

當然。

還有一件事是杜周不知道的,也是不需要他知道的。

如今桑弘羊已經根據他的要求,製定出了一整套相關鹽鐵官營的“標準化”考核製度,足以確保就算是不懂冶鐵和煮鹽之事的人空降鹽鐵衙門,隻要嚴格按照“標準化”考核製度辦事,鹽鐵衙門也能正常運行下去。

說白了,這“標準化”考核製度就是將整個鹽鐵衙門從上到下變成了一台精密的機器。

其中的每一個人都是一個機器中的零件,運行的軌跡和方式都劃定了明確的範圍,都知道自己應該做什麼,效率自然比混亂狀態下的人治強出不少。

而對於朝廷而言,則隻需派人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考核,便可掌控大部分情況。

不過劉據心裡也明白。

“標準化”也不能杜絕貪腐問題,甚至就連這套製度目前可能都難免存在著一些漏洞,尚需在實際推行的過程中加以改進。

但就算是這樣。

這樣的管理製度也比現行的人治要可靠的多,先進的多!

……

與此同時。

溫室殿。

“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劉徹也被這個亙古未見的罪名雷了一下,抬起眼來疑惑望向廷尉正監趙禹。

“回稟陛下,這是太子提出的罪名,要求微臣添入漢律加以推行。”

趙禹躬身道,

“此罪名旨在監督朝廷官員。”

“其意為,朝廷官員年奉賞賜皆有定數,因此為官之後根據年限計算,擁有的家產也該有定數。”

“官員若擁有大量超出定數的家產,便應給出合理合規的來源解釋。”

“若不能對這部分家產做出解釋,當視與貪墨同罪,應剝皮揎草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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