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9章 審判野人王(2 / 2)

“不是焚燒,是獻祭給光之王,”史坦尼斯咬牙強調,“祭品必須是活的!”

“我的看法與各位不同。”丹妮嘴角勾起一絲笑意,問道:“曼斯雷德是如何披上黑衣的?”

老伊蒙想了想,道:“大概三十年前,遊騎兵塔格爾在鬼影森林巡邏時,意外遇到一個被屠了村的小部落。全村上下,百十口人,隻剩一個四五歲大的野人小孩活著。

他就是曼斯雷德,塔格爾將他帶到黑城堡,由守夜人撫養長大,順理成章地披上黑衣,成為守夜人。”

“四五歲......”丹妮點點頭,又問下首的曼斯雷德:“你為何打破誓言,背叛守夜人?”

“嗬嗬,因為一件衣服。”曼斯雷德慘笑一聲,語氣複雜道:“我曾經是一名忠貞的守夜人漢子,也以為會一直乾下去。直到有一天,我迷戀上名為‘自由’的東西。

那一次,我在巡邏中負傷嚴重,隨行兄弟擔心我撐不到長城,便把我送往一個自由民婦女家中——

嘿,都彆這種表情,沒有豔情。那是一個老矛婦,很醜,很老。她沒那種需求,我也沒那個**。

養傷期間,她用紅色布料修補了我那件被撕裂的鬥篷,可回到長城後,指揮官立即讓我換上統一的黑色鬥篷......

然後,我就跑了。”

“呃,就因為這個?”眾人驚呆了。

“連選擇自己喜歡衣服的自由都沒有,我再不能忍受守夜人的生活,我要自由!”曼斯叫道。

老伊蒙沉聲道:“在長城以南,凡是遇到外出公乾的守夜人兄弟,隻憑他身上的黑衣,任何貴族都會給予食物與補給,甚至當成貴賓般對待,連國王也不例外。黑衣即是束縛,也是我們的旗幟與榮耀。”

“我不要這見鬼的榮耀,我隻要自由。”曼斯大聲道。

丹妮扶額,腦殼痛。

“你全家都被人自由地屠殺殆儘,還不明白無序的、不可控的自由是多麼可怕?”

“上次與你‘口頭種族之戰’後就明白了,但我真受不了守夜人的約束。”

“他不是當守夜人的料,也不是自願或者因為罪責披上黑衣,一個孩子,心智不全,迷迷糊糊發下守夜人誓言,這不合理。”

接著,丹妮轉換成七神總主教模式,表情突然變得嚴肅莊重,潔白小臉隱約散發聖潔的光芒:“《七星聖經》第23章,天父對胡戈說,凡是非自願締結的神聖婚約、發下的神聖誓言,都不受七神保護,該被眾人唾棄。”

在布拉佛斯南方,有一片名為安達斯的丘陵,是安達爾人的故鄉。而丘陵之王胡戈是安達斯第一任國王,類似於《聖經》中的大衛王。

《七星聖經》中很多內容都以胡戈與七神對話、交流的形式進行闡述。

在七神教義中,違背神聖誓言與婚約都是與違反賓客權利一樣的大罪。但也有前提條件,發下誓言的雙方都必須出於自願。

這裡的“自願”,主要是指發誓的人脖子上沒有架著刀,內心是否願意並不重要。

舉個例子,珊莎嫁提利昂,她肯定不願意,但她與提利昂的婚姻受到七神保護。因為珊莎當時並沒大叫大嚷地反對,而是選擇了默默忍受。

如果泰溫綁著珊莎與兒子結婚,婚姻不僅無效,還會受到諸神詛咒——如果七神真存在的話。

此時,丹妮有點強詞奪理。

“如果曼斯的誓言都不算數,這世界上便沒有神聖誓言了。”史坦尼斯瞪眼道。

“我並沒有說不算數,但特殊情況特殊處理。他一個孩子,你們就不能寬容一點?”

孩子?

曼斯·雷德麵色扭曲。

“他不是小孩,年紀比你大多了。”梅利斯特爵士嘴角抽搐道。

丹妮也囧了一下,摸了摸鼻子,尬笑道:“此時長城不是收留了幾百個自由民少年嗎?他們都是臨時守夜人,長夜之後自由選擇離去。曼斯雷德的情況與他們相識,隻是守夜人收養的孤兒,算不得正統守夜人。”

“這是你新製定的規則,僅適用於此時,而非守夜人傳統。”史坦尼斯嚴肅道。

丹妮往椅背上一靠,斜眼瞧著他道:“你們就這麼想讓他死?”

“律法就是律法,不容私情!”史坦尼斯堅決道。

“你腦殼有毛病!”丹妮不客氣指著他,嘲諷道:“一點兒政治智慧都沒有,把曼斯雷德控製在手中,號令塞外走散的十來萬野人部眾,不好嗎?

殺了他倒是乾脆,可馬上,野人就會角逐出新的首領,新的塞外之王,然後再來騷擾長城,甚至與異鬼勾結......

留下曼斯,無論他能不能被控製,無論他的命令還有多少人聽從,可有他占了塞外之王的位置,新的野人王就沒法產生,野人也就團結不起來。

縱有十萬野人,一群散兵遊勇,也對長城再無威脅。”

守夜人、鹿黨爵士、野人都呆呆看著龍女王,又震撼又驚懼:龍女王好有道理,龍女王好可怕!

二鹿暴怒的表情也慢慢凝固,張開的嘴巴合上,竟認真思考起來。

“啊,殺了我,你們殺了我吧!我有罪,我背誓,我帶兵入侵長城。”曼斯突然嚎叫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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