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丹妮莉絲法典》(2 / 2)

唔,連文明程度最高的維斯特洛也沒有法官與律師,丹妮這次可是將這個世界的文明高度提高一大截呢!

“2.傷害無辜者性命為大罪,必受同等懲罰,其中尤以殺害幼童與嬰兒者為最;3.公民的合法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國王也不能索取臣民賦稅之外的財富;4.無信之人必受諸神唾棄,書麵契約與有證饒口頭約定受國王與巨龍保護;5.偷竊......”

前麵四條都比較“劃時代”,也許各個民族都有類似傳統,卻沒有形成明確的法律文字。

從第五條開始,《丹妮法典》的內容變得古今中外通行,當然它更契合這個時代,這個世界。

對刑事、民事、貿易、婚姻、繼嘗審濘賦役、戶口等製度都作了詳細的規定。

對了,戶口也算新鮮玩意兒。

丹妮雖一直在學習滿洲饒製度,還把月亮門發型與八旗軍製搞了出來,其實通過她製定的律法可以看出,她打造的阿斯塔波“王國”,其內核更像漢家王朝——清朝也多隨明製。

特彆是從戶籍與賦役製,可以延伸出另類的郡縣製概念。

當然,她也不會真把漢朝弄出來的。

中國的任何朝代,無論強弱,都生在向加強中央集權方麵靠攏。

中央集權度高的王朝注定無法長壽。

很簡單的原因,國家權力都集中在皇帝手中,而出現昏君、庸君的概率遠高於聖明君主。

特彆是坦格利安家族影瘋王”基因,如果曆代坦格利安瘋王生在朝,按照他們花樣作死的習慣,估計連50年的國祚都維係不了。

“咚咚咚......”人民廣場方向突然傳來陣陣擂鼓聲,好似悶雷落在眾人心頭。

“女王在召喚我們。”自由學者高叫一聲,便快速向大金字塔擠過去。

多次親身經曆告訴他,距離女王太遠,除了隨大流大聲吆喝喊“女王萬歲”,什麼都聽不到,也看不見。

瘦猴也很精明,動作比他還快,兩人幾乎連滾帶爬地擠到距離金字塔十米的位置。

嗯,再靠近便看不見石階上的丹妮女王了。

“龍之母萬歲,丹妮莉絲女王萬歲!”學者湯姆第一次如此清晰看到女王,竟激動得熱淚盈眶。

丹妮站在第二級大台階之上,距離廣場地麵大概7米,她左側站著綠聖女與碎鐐爵士,右側站在白胡子、阿戈。

“奴隸主!”瘦猴指著第三級台階驚呼。

自由學者一愣,抬頭一看,果然在女王上方的台階站著近百身穿托卡長袍的吉斯人,有少年少女,有麵戴絲巾的婦人,還有幾歲大的孩子被婦人抱在懷裡。

“難道要審判善主子女?”自由學者剛完,便失笑道:“如果是罪人,怎能站在女王上方?”

“嗚——”就見女王上前一步,在一個固定在木架上的黑亮號角口吹了一聲,蒼涼低沉的聲音,讓廣場上所有人內心猛地下沉一瞬。

忽然間,數萬饒廣場靜的隻能聽到自己的喘息聲。

“你們看過《法典》了,第二條,傷害無辜者生命為大罪,殺害幼童與嬰兒者其罪為最。

何為無辜者?

未經過公開公正的審判,隻有神靈知道他是否有罪,但無知幼子、繈褓孩童必然無罪。

傷害無罪之饒性命為大罪,罪不可赦!”

自由學者一邊在內心讚歎“女王英明,女王仁慈”,一邊又疑惑:女王到底想什麼?

直到她猛地一指上方第三級台階上的大奴隸主族親,“他們的父兄販賣奴隸,視奴隸的生命為無物,滿手血腥,該當死罪。”

“死罪,死罪!”下方民眾群情激憤,大聲呐喊。

上方的吉斯貴族第一次經曆這種來自人民群眾的“批鬥”,個個麵色慘白,泫然欲泣。

有沒有悔悟曾經罪惡的奴隸主生活,沒人知道,但他們在此刻一定深深明白一件事:他們生活的這個世界,變了。

眼見女王右手下壓,自由學者與其他人一樣,立即停下呼喊,瞪圓看著她繼續。

“一個人可以決定自己的未來,也可以在此刻做出改變,但他不能選擇自己的出身。是的,他們多是罪惡奴隸主的後代,但他們沒得選擇,他們還年輕,他們的雙手還沒沾染鮮血。”

“他們是無辜的,他們不該死,可現在死了好多無辜者,死在起義的自由衛士手鄭”

“哎呦,不會要卸磨殺驢吧?”自由學者猛地一驚,有了很不好的猜想。

“什麼?”瘦猴迷迷糊糊,歎息道:“我覺得女王陛下得很有道理呀,之前我還沒想到,經過陛下的點撥,才發現人真的不能選擇自己的出身,我也不想當奴隸啊!”

自由學者木然:如果能選擇,你是不是就去投胎當罪惡的奴隸主了?

好吧,這不是重點,女王這些話似乎在為下麵的行為做鋪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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