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丹妮的大審判(1 / 2)

最近有不少讀者都對丹妮在仙女城的大審判心有疑問。

大致有以下幾點:三眼烏鴉曾經扭曲過維斯特洛人的意誌,為何不審判他?至少讓他公開認罪,還其他人公道。

2.二丫明明犯了那麼大的罪,卻沒有死,不公平。

3.二丫與布蘭都投靠丹妮了,丹妮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審判沒有了意義。

總體上講,大家覺得大審判失去了公平公正性,像形式主義。

我來解釋一下。

首先,大家不要用我們現在社會的公平公正,去審理維斯特洛的案子。

就比如,二丫加入靜默姐妹。

很多讀者表示,這種製度太扯淡啦,死亡幾百萬人啊,二丫完全沒受到懲罰嘛!

還有讀者說,守夜人製度就是貴族的避難港,犯了罪,披上黑衣就行了,對老百姓完全不公平。

法律的公平性,並非指這條法律本身是否公平,而是對所有人,這條法律都公平發揮作用。

犯了罪,男人披上黑衣,女性加入靜默姐妹,在我們這世界,當然不公平,但在維斯特洛,它是傳統。

不是針對貴族,而是對所有人。

長城守夜人中,反而貴族德行最好,因為他們多數是主動加入守夜人,立誌為七國服務的,品德都很高尚。也因此,書中才有明明守夜人吸收很多野人,瓊恩卻一直叫“守夜人不夠啊,必須去南方招募”的劇情。

瓊恩需要的不是小兵,而是貴族指揮官!

事實證明,守夜人中,貴族的節操遠比老百姓要高,堅持抵抗異鬼的是貴族騎士,逃跑的都是老百姓,貴族都願意為同伴犧牲,百姓出身的守夜人卻搞了權遊第一起違反賓客權利事件。

這並非是說貴族的節操比老百姓要好,而是加入守夜人的老百姓,全是殺人、強健、搶劫的罪犯,而貴族,多數是品德高尚的真騎士。

看明白了嗎?

披上黑袍,抵消罪行的,絕大多數是老百姓。

比如,被稱為“河灣三傑”賽諸葛的馬圖斯羅宛伯爵,他女兒被一個平民睡了,不管誰勾引誰,放在天朝,那男的死定了,可在維斯特洛,他去了長城,還大肆向小夥伴吹噓貴族小姐的身子多XXX

在維斯特洛,披上黑衣,加入靜默姐妹已經是持續幾千年的傳統,對所有人都適用,自然包括艾莉亞。

那麼,加入守夜人與靜默姐妹,算不算懲罰呢?

當然算。

守夜人那過得完全不是人的生活,就用最精銳的遊騎兵舉例,十個守夜人宣誓成為遊騎兵,活下來的不到一個,即便活下來,也全身生滿凍瘡,當真比死還慘。

靜默姐妹也一樣,沒有自由,不能隨便說話,青春少女不能嫁人、不能戀愛,待在狹窄封閉的修道院——可以參考西方批判教會的那些名著。

彆的不說,瑪格麗與瑟曦的懺悔祈禱,大家都知道吧?

那樣的日子多苦?

可她們遠比靜默姐妹幸福。

隻能說,二丫是超凡者,有成為半神的可能,這才讓她的懲罰看起來不像懲罰。

2,審判公正嗎?

不公正。

這點我可以明確地說,丹妮的大審判並非在追求公平公正。

為什麼?

因為法官、陪審員、苦主、被告,全是貴族,這怎麼公平得起來?

七國動亂,死了多少百姓?

審判之時,除了丹妮,其他人完全沒想過老百姓的事。

那麼丹妮為何不為老百姓伸冤?

因為她名字叫聖母,卻是個假聖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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