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往事,她這暴脾氣就有些壓不住了,“怎麼?你媽留給你的,你不當紀念了?再說,就你那幾個小玩意能值幾個錢?”
方立民低聲道:“那些首飾不值什麼錢,我賣了將近兩千塊,還有些金條也被我賣了,湊了兩萬塊。”
金條?
李傑看著他的臉色更難看了。
她可從來沒聽說過他還有金條。
她嘴角露出一抹嘲弄的笑容,看看,自己有多傻?
人家根本沒和她一條心。
方立民一看就知道她又想岔了,忙拉了她一把,“李傑,不是你想的那樣。金條是我媽留下的,我手裡有兩根,不過當時咱們結婚時,金條已經沒了,被小君偷偷拿去給那個姓常的堵了窟窿。”
方立民看她驚愕的神色,眼角餘光覷見有路過同事那更加驚訝的目光落在他抓著李傑的手上,鬆開手朝同事看了一眼:你看啥?這麼沒眼力見呢?
同事捂著嘴小跑著進了樓。
李傑瞪了他一眼,剛才光顧震驚了,忘了甩開他的手。
“你說姓常的?”
方立民點了點頭,“當時怕丟人,也怕你看不起小君,一直就沒跟你說過。姓常的輸了錢求她幫忙,那時候她已經結婚也懷孕了,罵了姓常的一頓後,她也怕離婚被人笑話,姓常的和他媽給她下跪,還承諾說隻要還上錢以後再也不賭了,她也是個傻的,就把金條偷出去賣了……”
他知道後已經晚了,把女兒臭罵一頓,把那姓常的踹了一通後攆了出去。
兩年沒讓他們上門。
李傑並不知道這件事,他們結婚時,方夢君的孩子都三歲了。
方立民又說:“不隻你,就是老二他們幾個,老太太那邊都不知道這件事。畢竟說出去,對小君不是啥好名聲。”
“那你怎麼又現在告訴我了?你就不怕我知道了對她更沒好印象?”
“我不說你又對她有什麼好印象嗎?”方立民的話倒實在,無論有沒有這件事,她和方夢君都是兩見兩相厭的那種。
李傑還是搖頭:“你的是你的,我不能用你的錢。”
方立民誘惑她:“我知道你不想欠我的,可這不是你欠我的,是我想補償你。再說也不是給是借!你這麼愛漂亮,你不想天天打扮的漂漂亮亮的,以後小雅上學結婚,你不想給她打扮的漂亮的?給她陪送多一些?免得被人瞧不起?你想,就那點工資夠乾啥啊!”
用你說,可我才不要用你的錢。
至於小雅,前世她嫁的男人這輩子是沒機會了,要再有那樣勢利的隻知道錢的,同樣踢出去。
方立民沒把她忽悠住,回到家絞儘腦汁想著怎麼能把這筆錢交給她。
有錢送不出去也挺痛苦的。
他前輩子一直沒舍得動,最後便宜了那姓常的,這輩子他才不會那麼傻。
該儘的責任他會儘,但他不會再像前世一樣那樣慣著孩子,最後傷了李傑的心。
他絞儘腦汁的同時,李傑回家盤坐在床上也挺痛苦的:錢擺在麵前卻不能拿,你說能不痛苦嗎?
這個該死的老方頭,竟然拿這麼一大筆錢引誘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