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姐弟二人的矛盾(2 / 2)

“農貿市場不是不行,可小打小鬨的沒意思,要乾就在人流量大的地方開店。聽說有不少人來市裡拿貨,咱們除了這些本地人還要賣到省城、沈城這些大城市去才行。”

李傑開店的另一層用意就是可以賣進口的魚、蛋等。

她現在可是有門路的人,不用上這點方便條件就太可惜了。

上次出貨讓她看到了掙錢的方向。

李俊聽說後直拍大腿,“大姐,你和我想到一塊了。光賣山貨沒意思,掙錢的還是這個。你放心,交給我,你隻管給我聯係貨。”

光李俊一個人不行,他還要跑貨源,本來李傑想的是,李娜快出月子了,等她出了月子回來讓她看店就行。

可李俊卻反對。

“就她那瘋丫頭能老實坐一天?大姐,你快彆難為她了。再說了,不是說給她安排工作嗎?小姑娘的看啥店啊,穩穩當當的上個班多好……”

李俊說到後來,話頭一轉:“姐,我看,讓婷婷過來幫我一把吧!婷婷這人,連咱媽都誇她穩當懂事,她高中畢業,算數又好……再說,我們也快結婚了,這兩口子一齊乾活也有勁不是?”

如果是前世,李傑肯定會答應,還會幫他們租好房子,安排好住的地方,甚至有空就做飯叫到家裡去吃……

可現在,她皺著眉明確表示不同意:“這店我是打算咱家幾兄妹都參股的,一家出一個人。你要是和韓秀婷一塊,那沒個監督的,時間長了容易說不清楚,影響咱們兄妹間的感情。那不行!”

“大姐,你啥意思?你信不過我?”之前賣魚還是各賣各的,最後把錢合一處的,也沒說誰貪了昧了的。

李傑解釋:“不是不信你,是最開始就要做好規矩,要不然時間長了,容易出矛盾。”

有多少好朋友,好兄弟,因為合夥的買賣最後鬨翻的。

她這個買賣也是因為想帶著哥哥,可不帶李俊又不好,要不然她還真不想帶。

那韓秀婷就是個攪家精。

她已經想好了,過幾天等爸媽把人領回來,她要跟大哥和弟弟妹妹們說好,乾三年掙了錢大家就散夥,拿了錢各找新的項目。

這山貨店經營得好,就留給大哥和李俊誰都行。

她想得很美,可惜被方立民知道後給打擊的不輕,說她一把年紀了還這麼天真:

“利益動人心懂不懂?前世你們兄妹處得好,是因為沒有大利益,你和李英又都是大方的,你真以為做大做好之後不會產生矛盾?你真覺得散夥了大家不會爭這塊蛋糕?你沒看到那些富豪去世家裡爭產的報道?就是你大哥不爭,你大嫂能讓?李俊不爭,小韓能同意?你們幾兄妹又不是沒結婚,現在都是二三十歲各有各家了,同誌!”

不過現在方立民還不知道。

她覺得自己考慮的也算挺周全。

她解釋了幾句,李俊並沒有聽進去,他覺得大姐就是在針對韓秀婷。

大姐明確表示過不喜歡她。

李俊不高興的說:“還虧得婷婷非要過來看小雅,還給她買了好吃的。”

李英說過二人來的事,李傑當時就說,“肯定是韓秀婷讓過來的。”

李英還說她:“就算她讓過來的也沒毛病啊!姐,你彆老把人往壞了想,秀婷不錯了。人漂亮又溫柔還能管得住李俊。就行了唄,就李俊那熊樣還想找啥樣的?”

李傑覺得她這輩子肯定是個典型的讓弟媳婦厭惡的大姑姐。

沒辦法!

她上輩子倒是對她各種好了,可最後怎麼樣?

所以啊,管她和他高不高興呢!

她可不會憋著讓自己不痛快!

反正,她和李俊說了,“韓秀婷不行!你要覺得我針對她針對你,你可以不乾!”

李俊氣得甩手就走了。“大姐,你現在能耐了哈,找了個有能耐的男人瞧不上你老弟了唄!”

這說她仗著方立民的勢!

姐弟二人自打她重生後,第一次不歡而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