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Chapter 17(2 / 2)

薄莉隻能慶幸自己是個愛讀書、愛看電影、愛打遊戲的現代人。

她不敢想象,如果她是十九世紀本地人,足不出戶,見識有限,他會如何對待她。

“還是說麥斯麥吧,之所以說他為後來的催眠術奠定了基礎……”她顫聲說,“是因為他的‘治療術’有兩個非常重要的東西,一是用鐵屑水下達心理暗示,二是借用群體效應,擴大催眠效果……”

黑暗中,埃裡克從後麵注視著她,白色麵具仍然像蠟一樣空洞。

眼中卻多了一些說不清的情緒,又熱又可怕,像是能將蠟融化。

她膽小,貪婪,自以為是,從眼睛到呼吸,再到一舉一動,都讓他感到強烈的不適。

那是一種隨時會被她揭下麵具的不適。

想到總有一天,她會揭下他的麵具,用那雙眼睛盯著他看——視線如同濡濕的筆尖,在他裸-露的臉上滑動,遊走——

他就感到前所未有的恥辱。

想要殺死她,永絕後患。

但她總能從他的手上逃脫。

這很奇怪。

他從不對任何人手下留情。

他的父母說他是個瘋子,精神失常,極容易發狂,如果不把他關進療養院裡,他會發瘋殺死所有人。⑴

之後,他被關進療養院的重病室,被浸水,被毆打,被電療,被教育每晚必須禱告。

直到現在,他聽見整點的鐘聲,耳邊都會響起那些瘋子絮絮叨叨的禱告聲。

看護們知道他的長相異於常人後,閒著沒事會拿他取樂——摘下他的麵具,強迫他出現在所有人的視線裡。

那種感覺,無異於被一寸寸淩遲。

看護們用各種手段逼他說話,又嘲笑他的聲音。

“如果不是瘋子,你怎麼會長成那樣——聲音還是這樣——你生來就不正常……”

“你就是有病的。”

“你總有一天會失控的。”

……

但他沒有失控,冷靜謀劃,步步為營,神智清醒地從療養院裡逃了出來。

療養院裡什麼都沒有,但有很多書,全是富人的捐贈——他們為了獨吞家產,費儘心思把家人送進來,又不斷往裡捐錢,捐書,捐設施,以為這樣就能逃脫死後的審判。

隻是,除了《聖經》,彆的書都被陰影埋沒,落了一層灰,無人翻動。

諷刺的是,他在療養院閱覽室裡學到的東西,遠遠多於父母教給他的東西。

逃出療養院後,他去了很多地方,走遍了整個歐洲,學會了很多東西,作曲、腹語、變魔術、演奏各種各樣的樂器。

又在印度學會了繩索殺人的技藝,當地人稱為“邦紮布套索”。

最後,在馬讚德蘭王宮定居下來。

波斯國王視他為知己,對他冷血殘忍的殺人手法讚不絕口,又重賞了他改造王宮的行為。

他在建築上有著恐怖的天賦,親手把王宮變成了一座令人聞風喪膽的機關迷城。

在那座王宮裡,國王可以像幽靈一樣來去自如——忽然出現,又忽然消失。

王宮裡到處都是機關、暗道、活板暗門,沒人知道國王到底藏身何處。⑵

那是他活得最像人的日子,直到國王開始忌憚他的頭腦,擔心他為彆人所用,下令處死他以及所有為他工作過的人。

他幫過的一個波斯人救了他。但對方並不敢把他留在身邊,轉手交給了一個馬戲團經理,希望馬戲團能帶他逃出這裡。

他不再開口說話,因為語言是無用的,不會改變任何事情。人們隻想聽見自己想聽的話,隻想看到自己願意看到的事。

最重要的是,他每次開口說話,耳邊總會響起療養院看護們的聲音——

“如果不是瘋子,你怎麼會長成那樣——聲音還是這樣——你生來就不正常……”

他的長相是恥辱,聲音是恥辱。

儘管薄莉從未評價過他的聲音,但他每次開口,她都會起一身雞皮疙瘩。

她是個貪生怕死的人,隻要能夠活下去,可以對任何人獻殷勤。

他沒必要對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