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我們要去哪兒啊?”
最近,雅米拉已經完全習慣了‘老公’這個稱呼,叫起來那也是越來越順口,通常一言不合就大叫一聲老公,那感覺…怎麼說呢…可能是因為她不懂這個詞的含義吧,馬克思總是感到有些怪異。
或許,在雅米拉的眼裡,老公什麼的,大概已經跟笨蛋這種詞彙畫上等號了吧……
至於馬克思現在的目標,當然就是那集收取情報、尋找工作、吃喝玩樂等等多樣功能於一體的酒館啦!
會在那裡出現的,除開生活在當地的一些酒鬼,大多都是外來人士。
而於當下這個混亂的時代,沒事兒乾還到處亂跑的人,除了那些謀取高利的行商人,就數靠戰鬥討生活的人最多了。
其中最普遍且常見的,就是職業雇傭兵。誰給他們錢,他們便會為誰戰鬥,完全不管戰鬥的目的究竟是什麼。
要想把這些隻認錢的家夥收做手下,肯定是有些困難的,但如果願意出錢的話,那就另當彆論了。大筆的第納爾,甚至能讓他們把靈魂也一起出賣了!
然而…馬克思顯然不像是會去出大筆錢做那種事情的人。他之所以要去酒館,其實還是想找到另一類為錢而戰的人。
這類人在遊戲裡,是無法直接招募的,可在這個世界,馬克思覺得很容易就能遇到他們。
因為所有被懸賞的不法之徒,其畫像和賞金,都是貼在酒館裡麵的啊!
沒錯!酒館就是那群賞金獵人唯一領取任務與獎金的地方!如果連酒館找不到他們,那麼恐怕真沒什麼地方能夠找到了。
雖說,賞金獵人的戰鬥力,鐵定比不上經常參加大型戰爭的職業雇傭兵,但他們至少不像職業雇傭兵那麼貪財。
自由誠可貴,賞金價更高,若為實力故,兩者皆可拋!
馬克思相信,隻要用他神賦者的身份,以及特殊技能--訓練大師的強大效果做誘餌,那幫賞金獵人一定會輕易屈服的!
至於為什麼是選擇賞金獵人,而不是乾脆招募更為淳樸的農民…這種事情用屁股想就該清楚了。
這畢竟不是在遊戲裡麵,隨隨便便給兵種升個級,就全部都強大起來了。
在現實世界裡,除了能力本身,各種精湛的戰鬥技巧,也是極為重要的東西啊!
要將一個完全不通戰鬥的農民,培養成一個合格的士兵,鬼知道那需要多久的時間!
相比之下,若是直接招募有戰鬥經驗的人,不就輕鬆多了嗎?
是以,對已經有了四個農民手下的馬克思來說,現在最合適的從屬人選,自然就隻有那些精通戰鬥,卻又不是很貪財的賞金獵人了……
“當然是去這附近的酒館啊!不然還能去哪裡?去招募些賞金獵人,他們本身就有戰鬥力,有了咱倆技能的加成,立即就能變成一支精銳的小部隊。若是之後遇到什麼麻煩,也好解決不是?”
隨口回了雅米拉一句,馬克思腳下絲毫不見停歇,依舊大步向前,四處尋找著屬於酒館的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