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爭執(1 / 2)

《硬核係統讓我當大佬[七零]》全本免費閱讀

起因是季嶼進了百貨商店,就克製不住了。

稱了糖果,又要給孟秋買衣服。

孟秋不要,季嶼卻說結婚不買一件新衣服不像真的。

孟秋猶豫了,季嶼就指著櫃台裡,對售貨員說:“同誌,這件,這件……還有那件,麻煩都拿下來。”

孟秋:“!”

不是買一件嗎?也用不著拿那麼多啊。

季嶼說:“先試,買合適的。”

孟秋勉強被說服了,然後她就看到季嶼掏錢了。

“不是說隻買一件嗎?”

季嶼笑著說:“我們駐紮在山裡,地方偏僻,買東西不方便。就當是把以後的‘工作服’提前買了。”

他指指售貨員打包好的衣服:“一年一件,剛好五件。”

孟秋:好像有哪裡不對?

等到了另一個櫃台,她終於反應過來,不對啊,他們一開始也沒說每年一件“工作服”。

“季同誌——”

“試一下這個吧?”

兩人同時開口,孟秋低頭一看,手表?

“表鏈會不會長了?戴一下試試?”季嶼用一種商量的語氣說。

孟秋將手背到身後:“咱們說的是買糖果。”

季嶼輕笑了一聲:“彆人結婚都有三轉一響,自行車、縫紉機不方便買,其他的總得買一件吧?要不然不真實。”

“或者你更喜歡收音機?我隻是覺得手表更實用。”

相較而言,有塊手表確實更方便。

“你要是不試,我就買這塊了?”

孟秋隻好伸手,她問了一句:“這塊手表多少錢?”

季嶼一邊給她戴手表,一邊回道:“不貴。”

孟秋就真以為不貴,結果結賬的時候,售貨員說:“四百八。”

孟秋:“多、多少?”

“四百八!”

孟秋麻溜地將手表摘下,雙手交還給售貨員,歉意地笑笑:“不好意思,姐姐,我們不買了……”

季嶼:“怎麼了?”

孟秋用儘全身力氣,將他拿著錢票的手按下。

怎麼了?這可是四百八,不是四十八!

不對,四十八也不便宜啊,都快趕上一般人倆月的工資了。

那麼四百八就是——近兩年的工資!!!

花兩年的工資買一塊手表?

不行,堅決不行!

這次就算季嶼拿出“工作需要”的說法,她也不答應。

同樣的當,她可不會上兩次。

季嶼就說:“那我們換一款便宜的?”

孟秋還是搖頭:“不行。手表又不是必需品,不許說彆人有,也不是所有人結婚都買手表啊!”

“我爸媽要是問起來,就說我們打算到那邊再買。到時候離得遠,買不買他們又不知道。”

孟秋見他還是不死心,清了清嗓子,嚴肅道:“季嶼同誌,你要違約嗎?”

季嶼:“?”

“協議上可是說了,保證不違背我的個人意願……今天可是協議開始的第一天。”

才第一天你就要違約?孟秋滿臉的“你可想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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