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三選一,我要接受改造(1 / 2)

(今天還是二合一四千字的大章,感謝傑森和貓、Eddie_Tsai的打賞,多謝)

仙門熱知識。

和平拘捕了一個人之後,有專門的束縛環,或者法器,或者手段,來禁製一個人的修為,但是絕對不能廢了對方的修為,也不能用永久損害彆人修為的方式。

就算對方很有可能越獄,就算是對方有同夥隨時準備劫獄。

就算是對方罪大惡極,執法機關也絕對不能廢掉對方的修為。

這不是為了保護罪犯,而是為了保護執法人員。

因為有了這條法規,嫌疑人才不會動手抵抗,就是有了這條法規,才不至於不死不休,屍山血海。

這是高壓線,犯了這個錯會被重罰乃至死刑。

所以,孟漁現在很好,甚至沒有被束縛修為,他正在牢房中,徒手練著一路白鶴十三式。

這是一路從白鶴劍法中演化出來的武功,有掌法、爪法以及錐法。

“這是一個好孩子。”

被抓之後,他很配合,不在媒體上亂說什麼,而且,好幾位真人,都通過了監控錄像,看了他這幾天的反應。

被抓了,主動認錯,交代問題,但是致命點堅決不承認,這代表著有智慧。

然後,在監牢中,不恐慌,不難受,不各種疑神疑鬼,吃得好睡得香,心理素質很好。

雖然五行靈根差一點,但是劍意很不錯,年紀輕輕能領悟真是一個天才。

這樣的人,完完全全可以在某個小世界發光發熱。

一位真人毫不掩飾眼中對孟漁的欣賞,“我要他!”

殺了人不算什麼,相反,大家都覺得,有這樣一個徒弟才是好事情。

殺得好呀!

……

一套白鶴十三式練完,孟漁身上一身的汗。

今天他的結局,其實他早就有預感。

為什麼他以前不為非作歹?因為這是仙門,你作惡了,你根本不知道人家有什麼手段能探查出來。

可是,這一次,他下定了決心。

孟家人並不愚蠢,孟漁之前,不顯露劍意,不暴露自己被太白大學錄取,就是因為一旦他顯示出了極高的天資,那麼孟家一定會倒貼上來!

一個能練成劍意的少年,孟家又有什麼理由和他繼續敵對?

就算是孟漁不和解,和他們繼續懟,但是人家一樣可以繼續舔,舔的周圍人都覺得孟漁不近人情,然後他們也可以四散分開居住,那麼請問,以後還有這樣好的機會,一個名正言順殺人的機會嗎?

這個世界上唯有兩件事情保護著孟漁,一個是孟漁的名聲,一個是強百倍!

殺人有兩種,一種是犯罪,一種是情有可原!

對了,他一直不明白,百倍強裡麵那個儀式感到底是為什麼,但是人家既然提出來了,當然有他的含義。

於是,他設下了計謀,安葬了原身父母的骨灰之後,留下了兩個空的骨灰壇,按照他的設想,那些人堵不住他,就一定會在他家撒野,到時候,可能有人就會對骨灰壇動手,而且,就算是沒有動手,他也可以給裡麵加點東西,或者摔破。

然後,事情發展到了更好的地步,他們真的尿了!

那一刻,不能等了。

於是,他拔劍殺人。

這是他的機緣。

雖然冒險,雖然以後可能後悔,但是,他賭了。

一百倍,足以讓他冒著任何的危險。

監牢中,他繼續練劍,一步步,一次次。

日子就這樣一天天的過去,接下來是正常的審判,孟漁上了法庭,然後仙門的民法處理程序,五階大圓滿法器月神,加上三位法官,聽取了各方麵的意見,給了一個確切的判決。

死刑。

孟漁雖然情有可原,但是他畢竟殺死了三十多人。

穿著整潔的服裝,一臉懊悔的孟漁,聽完了審判,並沒有發表一番言辭激烈的中二宣言,而是簡簡單單的表示,自己錯了,願意受到法律的嚴懲,隻是希望能給他贖罪的機會,他願意在以後的歲月裡做個好人。

這是一審,一定要給法律麵子。

就像是那個製造了爆裂符的女高中生,一審也是死刑。

然後,某個本地很有名的,免費為孟漁打官司的律師,提出了上訴,表示當事人很悔恨一時的衝動,請求能否得到仙門的憐憫。

罪無可赦,情有可原。

材料遞上去的第十五天,孟漁被從監牢中提了出來。

很多人這段時候會疑神疑鬼,或者非常暴躁,或者諂媚異常,但是孟漁,依舊是很平靜。

因為是死刑犯上訴期,所以這段日子夥食很好,個人單間也不錯,還可以申請去圖書館借書,拿到一些日常書籍。

他借了一些,卻沒有借那些能讓人放鬆的書籍。

跟著獄警,孟漁來到了一個房間中,律師坐在了那裡,還有兩位意外的訪客,一位是那名太白大學招生辦中年帥哥,還有一位,則是仙門的工作人員。

到了決定命運的時刻了。

神識中,一顆烏黑透亮的蓮子百倍正在跳動著,隨時可以點亮。

不著急,不著急。

百倍強現在用起來太浪費了,不值得,就算是死刑上訴沒有批準,孟漁一樣有百分百的把握不會死。

“孟漁,你的上訴結果下來了,上麵給了你三個選擇。”

“謝謝連律師,謝謝。”

“第一個,是你去瀚海兵團服役,服役期五年,雖然是罪犯身份,但是待遇按照正常士兵的待遇,能得到各種資源和培養,服役五年後,就可以成為正規士兵,再服役十五年後,就能以正常人身份回歸社會。”

孟漁點點頭,沒有多說什麼,不過,中年帥哥,輕聲的咳嗽了一聲。

是眨著眼,一臉笑容而且蠱惑性的笑著,意思是你選擇這一條。

“第二個,繼續坐牢,伱的死刑變成了一千零二十年的囚禁生涯,二十年內不得假釋,五年內不得去服役或者走彆的手段減刑,必須呆在監獄裡。”

連律師說著第二條,一千年是因為他殺了三十三人,二十年是因為他廢了陳老師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