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第 2 章(1 / 2)

海燕 野火春風 5790 字 2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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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和爸爸聯手騙我,她雖不是專業的演員,卻天才一般把一切弄得這麼像真的!就連那本日記,也是有的用油筆、有的用黑筆,一看就是每隔一段時間記下一篇的樣子。

她如此處心積慮,連我都騙,隻為了詐死遠逃。

而這究竟怎麼回事,就說來話長了。

一切都繞不開姥姥金鈴,夏海燕的母親。

姥姥和我們生活在同一個城市裡,從前共同居住,我念高一時,我們一家三口搬到學校附近租房居住,留她獨居在我媽遺言上寫到的一處留給我的房產裡。

得知女兒的死訊,她匆匆打車趕到我們現在的住處,而我爸騎摩托接我,比她到的還要晚上一些。

明明白發人送黑發人,但姥姥並沒有想象之中悲傷,幾年不見,她雖見老但卻精神熠爍,兩眼有光,看見我抱著骨灰盒下摩托,震驚地問我:“咋把骨灰拿回來了?一般不下葬,不都得存在殯儀館嗎?”

我爸替我說:“她不想被人存那,拿回來就拿回來了。”

趁我爸開門,我姥又說:“她想一出是一出,你也聽她支配。”

我和我爸都沒吱聲,隻是沉默的打開了門,請她進去。

當年媽媽搬走之後,與她再無來往,哪怕逢年過節,也是各過各的,她是第一次來這兒,打量了一下裡外,問我爸這個破房子買花多少錢?當得知,這是以一年兩千塊錢租賃下來的,她表情更加難以形容。

我知道,她覺得我媽寧可租住在這個破地方,也要搬出來,不肯回去一起住,是對她嫌棄到了極點。

她刻薄地說:“人算不如天算呢,這我跟海燕一起住時,她成天苦著張臉,很怕我病了癱到她手裡,為了躲伺候,找個陪讀的借口寧可搬出去租房,孩子轉眼念大學了,也不回家,寧可住這破地方,就怕伺候我,結果我自己能走能撂,七八十歲耳不聾眼不花,全靠老天照顧,也沒用她伺候一天,她自己倒得癌症先死了。”

“就是一個沒福的人。”——我姥跟很多人這樣總結媽媽的一生,並且提出佐證:

“五十五該開支了吧?當初家裡占地,把滿五十五開八百塊工資的名額給了她,她姐她妹都有錢都不跟她搶,結果她這不也沒享受到嗎?五十五開支,五十五死了,一分沒領。”

“要麼說人都是命呢,命裡有時終須有,命裡無時彆強求。”

“再說人也得積德,得有良心!你說說這些年哪是對她不好?她生孩子老婆婆不管,從打幼兒園全都我接送,一直沒撒手管到初中,這風風雨雨的不說,孩子吃個零嘴,印個卷子,學校要這要那零七八碎的不都是我花?再說家裡買個菜呀米呀,生活上全是我搭,我雖然在她那住,房子錢我還出了四萬也沒白住,她姐她妹年年給,就是扶不起來,窮的除了恨這個就是怨那個,那財寶兒女有數得失全是命,她命中沒有,誰有啥招啊?”

末了還不忘加一句:“小濤可千萬彆學你媽那樣,心眼小,心事重,日子越過越窄,還把自己個折沒了。”

我姥,我舅老爺,我姨姥,來了好些我媽的親戚,其實都是我姥的娘家兄弟姐妹們,他們基本都在這個城市,或者城市周圍的縣城居住,他們都老了,白發人送黑發人,本意是來勸我姥想開點的,結果你們也看見,我姥可沒什麼想不開的,用她的話來說:

“我有神保守,不管遇上啥事,從沒有六神無主的時候,心不慌。”

金玲四十五歲的時候丈夫死了,沒掉一滴眼淚。七十九歲的時候女兒死了,照樣談笑風生。

金玲說,她這丈夫、這女兒都沒福,金鈴還說,這個海燕就是隨她爸,性格也隨她爸,命運也隨她爸,儘追求一些虛無縹緲的東西,搞出一副鬱鬱不得誌的樣子,可能有憂鬱症,要不能死這麼早嗎?

人家海霞海玉就都隨我,既實際,又有錢,從不想那些有的沒的,活得多開明!誰像她這麼小心眼,認準一條道走到黑了。

她得這病,純是自己把自己給憋屈死的,誰也沒招。

我和我爸默默的收拾著屋子,將僅有的幾把椅子都分給他們坐,我們爺倆站在外屋,準備飯菜給他們吃。

我爸買菜回來,我拿出一塊五花肉,放在菜板子上篤篤篤的爛跺一氣,恨不得能蓋住我姥說我媽媽的那些話,同時也發泄著心中的憤懣。

我是誰,我在乾什麼?我為什麼要做飯給這些人吃?

我耳朵裡聽著這些,心痛如刀絞,恨不得將桌子掀了,將他們都轟出去打出去罵出去,因為我知道,我媽媽也不想聽見我姥說這些。

海燕最恨的人是我姥。

雖然她在中年,晚年,曾經無數次說過,她不恨我姥了,一切都過去了,但是這一刻,我怎能不明白?她不會不恨的,甚至連我都替她恨起來,親身經曆一切的她,怎麼能不恨?

……

事情說到現在,想必不認識我媽媽的人,應該也可以窺見她平凡又窮苦的一生了,然而,當我和爸爸終於送走了所有的親人,爸爸關上門,看著我,眼睛忽然亮了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