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第 8 章(2 / 2)

海燕 野火春風 4024 字 6個月前

姐姐抓住她的手,告訴她放心,神會保守你,任何妖魔鬼怪都不是神的對手,隻要她誠心信靠,接神入家,就沒什麼東西敢侵害她和她的家人。

屠夫女發誓她會信靠真神,並且解開褲腰帶,從自己縫在最裡麵的小褲衩上拉開一個拉鏈,取出裡麵折了三折的一些錢,最大的麵值五十元,展開後,裡麵還剝洋蔥似的夾雜著十元、五元和一元,她數了又數,將每一張錢,都用拇指和食指碾了又碾,最終豁出去了,拿出其中一個五元、兩個一元,總共七元交給海燕,並把其餘的錢揣回她褲衩內部隱蔽的拉鎖裡麵並係好褲腰帶,她眼神堅定,說要把這七塊錢奉獻給神,以此明誌。並答應今後絕不因為活忙而不來聚會,甚至還打算傳福音,或者做接待,給來探望她的姊妹做飯吃,為自己積攢一些善行。

隻要她和丈夫的殺孽不報應到她兒子身上,讓她做什麼都可以。

海燕恍恍惚惚的隨著姐姐騎車回去時,將兜裡的七塊錢不時的摸一摸,既怕弄丟了祭物,又怕都是幻覺,直到回歸住處,躺到炕上,她睡了一覺,到第二天的清早,錢仍然還在,她才確定這是真的。

她有錢了,有了七塊錢。

其實除此之外,她的廢品陸陸續續賣出兩塊五,她還在路上撿到過兩塊錢,這四塊五毫無疑問是她的私產,她在路上忍饑挨餓,也舍不得花。但那七塊就不一定了,帶領會把這七塊錢留做她的生活費嗎?

海燕盤算了一下,七加四塊五,等於十一塊五,就算做生活費,也不夠她回家的路費。

但是交給帶領,就可以讓帶領知道她的工作做出了成績,她受到了神的祝福,眼看快過年了,教會會不會看在她這段時間工作努力且有了成績的份上,還像去年那樣,給她一個與金玲相見,一起過年的機會?

海燕突然被打了雞血,每天不僅努力做工,將錢上交,還討好帶領,也不再逃避上級聚會,她趁聚會拉住能碰見的每一個人,打聽金玲的下落。

可惜,沒有人知道,甚至都沒聽說過金玲是誰。也許是因為金玲改了名字,也許因為金玲飛黃騰達,已經被調到了她們永遠接觸不到的階層裡,金玲徹底的消失了。

隻有帶領,起碼知道世界上是有金玲這麼一個人物的,甚至她還有可能,知道金玲後來取的名字是什麼?身在哪裡。

可是,當海燕問起,她隻是冷冷的看著海燕愚蠢的舉動,指責她顧念肉-體,隻把肉-體的家人當家人,從來沒有把弟兄姊妹當家人。說明心還是不屬於神的。

海燕聽著她滔滔不絕的修理對付,一邊懺悔一邊懇求,她時而想跪下磕頭,時而想找上級揭發帶領公報私仇,隻求能得到一個和金玲團圓的機會。

她想告訴金玲,姐姐、妹妹和爸爸都在過著什麼樣的日子,她想叫金玲知道,神並沒有如他約定好的那樣,會替奉獻的教徒照顧她們的家人。

可惜,她心心念念,上下鑽營,每個人都知道她在想什麼,卻終究沒有如她的願。

她不可能和金玲一起過年。

姐姐留下張字條,突然就走了。

字條上說,她兩年沒有回家,十分想念父母,她母親也是信教的,家裡又不逼迫,她認為從哪裡信都是信,沒必要非得遠行千裡,即使教會不同意,不批準,她也決定要走。

她除了這張字條,沒有留下任何痕跡,她的衣服,她的被褥,她的錢,都帶走了,甚至平時看上去和海燕那麼好那麼親,也沒有在臨走之前告個彆,她悄沒生息的,說走就走了。

帶領過來時,對姐姐背叛了神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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