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二次人生(1 / 2)

雖然是個穿越者,但他對2000年的世界一無所知,這不能怪他,哪怕他是掌握手機就掌握世界的00後,也不能在這個節骨眼隨便做一筆投資就改變自己的人生。

而且,如果要走上職業籃球道路,他的知識儲備也不能在這個時代給予他多少幫助,因為他是00後,直到2016年以後才開始關注nBA,而且,他羞於承認的是,啟發他熱愛籃球的球星是凱裡·歐文。

斯蒂芬·A·史密斯曾在節目裡對歐文的粉絲進行了一波Aoe傷害:“喜歡歐文的都有病。”

於飛表示同意。

於飛喜歡的,是那個在新秀挑戰賽上晃倒布蘭登·奈特,是那個在2016年總決賽第七場第四節最後一分鐘點名單挑庫裡乾拔三分的歐文,而不是2016年之後的那個不食人間煙火的團隊毀滅者。

這種感覺其實很好理解,於飛相信曾凡博一定理解他。

當初曾凡博去美國的時候也曾因為喜歡杜蘭特而把自己的英文名取為“凱文”,然後杜蘭特就決定做一個違背祖宗的決定——或者說,是在前人已經做過的基礎上,把事情做得更絕、更徹底,以至於完全沒有超越的空間——他加盟了勇士。

曾凡博同樣深以為恥,不僅僅拒絕承認自己是杜蘭特球迷,還拒絕美國的同學/隊友叫自己凱文,哪怕是讓他們拗口地叫自己本名,他也不想聽到“凱文”這兩個字。

早上洗漱之後,於鳳臨已經為兒子準備好了早餐。

於飛大口吃掉了三明治,然後喝了杯牛奶,“媽,我退出了排球隊。”

於鳳臨不以為意地說:“哦,是嗎,沒事,反正你打得也不好。”

“您不生氣?”

“選擇排球和放棄排球都是你自己的事,我為什麼要生氣?”

“如果我想加入籃球隊呢?”

於鳳臨看著電視,並沒有對兒子的重大選擇露出過多的關心,“你高興就好。”

於飛走了,他發現這個媽簡直是反刻板印象的存在。

她不關心於飛的成績,隻管他吃好喝好。

連於飛的學習成績在學校隻排到中流這件事都無所謂。

也許是她早早為於飛準備好了後路,如果讀書讀不明白,可以直接去店裡工作。

或許這是於飛本飛的命。

但此於飛已經是彼於飛了,一切都將改變。

※※※

肯特·梅裡迪安高中男子籃球隊的教練漢克·賽爾萬(hanksylvan)昨天從排球隊那裡聽見了一件趣事。

k-m(學校名稱縮寫)近二十年來身體天賦最出色的男孩退出了校排球隊。

神奇的是,排球隊的教練萊文·麥康納卻一點都不難過。

賽爾萬知道那個孩子,事實上,當年那個孩子入學的時候,身高就已經接近兩米。

賽爾萬不是沒有想過讓他加入籃球隊,但這孩子對籃球根本沒有興趣,非要加入排球隊,他隻能眼巴巴地看著肯特城難得一見的頂尖天賦在排球隊浪費青春。

幾年過去了,賽爾萬早已釋懷,昨天聽說那個孩子退出排球隊之後,賽爾萬還感歎了幾下,卻沒想到,今天,那個他在幾年前朝思暮想的孩子主動來到籃球場活動。

此時正是二月初,按理說,這個階段是美國高中籃球隊賽季最關鍵的時刻。

各大州聯賽都已經進入了八強角逐。

但這場角逐和皇家隊無關。

因為平庸的皇家隊在“肯特學區”的預賽裡排名第四1,連常規賽都沒進,早早就出局了。

因此,學校的籃球館除了給籃球隊的人提供日常訓練,也允許學生過來活動。

賽爾萬曾經很欣賞於飛,但現在,幾年過去了,於飛看起來不像是會打籃球的樣子。

再有天賦的人,如果在18歲前連業餘籃球都沒打過,那也失去了培養價值。

天縱奇才如奧拉朱旺雖然號稱15歲才開始接觸籃球,但在此之前肯定接觸過業餘籃球,而於飛已經17歲了。

哪怕他是k-m近20年來身體天賦最出色的學生,他也不可能在籃球上有任何建樹了。

賽爾萬看著於飛,越看越覺得可惜。

頭小肩寬,臂展甚長,身材雖然略微顯瘦,但這個年紀的球員很少有壯實的...無論怎麼看,他都是打籃球的好苗子。

“可惜了。“賽爾萬歎了口氣。

於飛和林凱文來到球場。

學校的籃球場隻有一個標準的球場規模,兩個籃筐。

目前,於飛他們所在的這個半場被兩個白人小妞占據,她們圍著場地卻打起了羽毛球,看著不亦樂乎。

另一邊,一堆皮膚黝黑的小黑人正在打3v3的半場籃球比賽。

在肯特城這種白人+亞裔占90%的城市,k-m能有這麼多的黑人學生,和學校的名聲、排名、學費是分不開的。

然而,汙水也想往高處流。

黑人再多,沒天賦的話打籃球也打不明白。

有天賦黑人從一開始就會選擇傳統的高中籃球強校,不可能窩在k-m這種地方浪費時間。

那幫小黑人打得很是熱鬨,林凱文有點膽怯,“阿飛,我看今天算了吧?你不是要加入籃球隊嗎?直接去找教練不就行了?”

於飛卻無視林凱文的勸諫,徑直走向那片場地,對著正在統治那個半場的最高的黑人說道:“我們可以組一隊嗎?”

現場無比安靜。

林凱文躲在於飛的身後,有生以來第一次對自己擁有嬌小的身材而感到慶幸。

那個最高的黑人就是學校籃球隊的下屆隊長,和於飛一樣,同為十一年級的安東尼·勞森(AnthonyLawsonC)。

k-m幾乎沒有不認識於飛的。

有的人可能不知道他的名字,但都知道,他是那個“學校裡最高的家夥”。

勞森轉過頭來的時候,於飛險些笑場。

他看起來就像是那個甲亢黑人網紅speed的拉長版,更大的鼻孔,更厚的嘴唇,更凶惡的眼神。

“你說什麼?”勞森看起來不是很友好。

於飛保持平和,提高了一點音調:“我和我的朋友可以組一隊加入你們嗎?”

“福來,算了吧,你當初不就是因為害怕籃球場上的衝撞才選擇排球嗎?大東尼會殺了你的!”

這是於飛第一次覺得自己成為了故事裡的主角。

就是這樣,被人看不起,然後還有跳梁小醜出聲挑釁。

於飛認識那人,那是自己在排球隊的前隊友,一個叫唐尼的矮黑人。

不過,於飛今天要證明,這個世界上隻能有一個東尼,那就是此時剛剛開啟職業生涯不久的東尼大木老師。

除非安東尼·勞森可以做到比大木老師那樣縱禦數千女卻依然忍不住綠了領自己入行的前輩的逆天之事,否則他就不應該叫大東尼。

“是的,我花了幾年的時間反省,現在我想清楚了,我要打籃球。”於飛的下一句話把身後的林凱文的小膽都給嚇飛了,“如果我打過你,我會考慮加入籃球隊。”

勞森的小弟們開始生氣了。

“大東尼可不是你這種軟蛋可以挑戰的!”

“大東尼會把你的筷子腿撞碎!”

“東尼,不用你出手,我來幫你教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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