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討伐對象——火蜥蜴!(1 / 2)

陸遠瞪大眼睛,愣了半晌,終於明白為何自己打死“煉獄魔蛛”後,開拓者之眼會聲稱這是“暴殄天物”的行為。

因為那蜘蛛還沒培育出超凡火種,就被自己活活打死了!

“如果上天再給我一次機會……”

“我……我還是得打死它啊!”

陸遠仰天長嘯,整個人抖動地像篩糠一樣。

他深深感歎著命運的無常……他甚至想起了高中時期,曾經暗戀的一個姑娘,因為缺乏勇氣,沒有發起追求。

到最後大學畢業,偶然間的聯係,姑娘才說道:“其實…其實那時候我也喜歡你。”

錯過了就錯過了。

當然,以上純屬陸遠的幻想——暗戀的姑娘是有的,偶然的聯係根本不存在,“我也喜歡你”更是精神病人自己妄想出來的。

獨自一人生活在這個鬼地方,幻想一下,彌補人生遺憾又不犯法!

不過,看了論文的後半段,他又重新看到了踏上超凡之路的真正希望。

因為論文寫了,隻要狩獵一個擁有“超凡火種”能力的怪物,借助其火種,就能重新點亮自己的超凡之路!

他不是沒有希望!

“大BOSS食人花,肯定不能挑選,那玩意太強,藤蔓延伸好幾公裡,還沒靠近我就被拽過去了,一點辦法都沒有。”

隻能從幾個小BOSS當中挑選一個。

陸遠拿出一份手繪的簡易地圖,上麵繪畫了這段時間偵查到的地形。

“那麼,最容易殺死的超凡生物是哪個呢……”

“哪一個怪物,最可能擁有超凡火種?”

經過再三的思考,陸遠將目光集中在了“火蜥蜴”上麵!

一頭火紅色的,類似於蜥蜴的四腳怪物。

身高約莫3米,體長8米,十幾噸重量,長相極其魁梧。

偵查的數值全都是“???”

選擇火蜥蜴的第一原因,這怪物是獨居的,獨自生活在一個乾燥的峽穀中。

其他的超凡生物大都群居,手下有一大票小弟。

閻王易見,小鬼難纏。

陸遠實在招惹不起大批量的野怪。

而獨居的生物,對付起來會更加容易一些。

第二,峽穀中的環境相對複雜,怪石嶙峋,就算打不過,也方便逃跑。

那峽穀距離他當前的位置最近,交通也稍微方便一些。

第三,這家夥會噴火!

既然會噴火,擁有“超凡火種”的概率是不是更高一些?

陸遠想到這裡,不由得振作起了精神,用力地拍了拍桌子:“那麼就決定是你了!火蜥蜴討伐計劃,從今日起,正式開始!”

“嗷嗚!!!”幾匹狼在他身邊,不知道主人為何亢奮,但它們齊齊咆哮,像極了吹噓遛馬的狗腿子。

……

……

陸遠很想快點狩獵“火蜥蜴”,好讓自己踏上超凡之路。

可是,以凡人之軀,對抗一個超凡怪物,難度實在不小。

他隻有一個人,哪怕腳底下有一個文明遺跡,可是他根本撿不到槍支彈藥等熱武器。

就算能撿到坦克大炮,這麼多年過去,也早就不能用了。

生命隻有一次,必須要做好充足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