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川捐贈也不是一拍腦袋就想做的,他現在的身家加起來二十萬肯定有,對現在普通人來說,這麼多錢想都不敢想。
但事業發展過程,就是一個無底洞,建飼料廠都要看蠟燭生意情況,要不然還要擔心錢不夠。
現在捐贈,讓洛韻怡去一中隻是其次。
最主要的是他需要一個好名聲。
萬一因為做生意出了點什麼意外,也有個好名聲,說不定問題好解決一些。
散場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十一點多,大家都喝得差不多了,陳川也喝了不少,隻感覺有些迷糊。
周青和龔勝成不回去了,在舞廳服務員平時休息的地方將就一晚。
陳川不習慣待這,準備要回去。
本來是陳光磊送的,可陳光磊找借口讓李慕華送。
陳川知道他們什麼心思,也有些無語。
一路走回去得二三十分鐘,陳川走路都有點飄。
“你自己回去吧,我沒事。”陳川對李慕華說道。
李慕華低頭走在陳川一旁:“沒事,我都習慣了,有時候可能更晚。”
“不安全。”陳川說道。
陳川心裡並不覺得送一下就怎麼著了。
隻是換位想想,如果有男人大半夜送洛韻秋回家,自己心裡也會不高興。
李慕華低聲說道:“在舞廳工作久了,縣裡形形色色的人都認識。”
“陳光磊跟那些成天在外麵混的人關係還不錯,沒人敢去舞廳鬨事。”
“你照顧我,陳光磊和龔勝成也就跟著照顧我,那些小混混也就都怕我,不敢惹我。”
陳川其實並不認識幾個小混混。
但舞廳這種地方,去玩的人,尤其是這個年代,除了陳川宴請的那些大人物,大多數其實是小混混居多。
小混混去的多了,想讓他們不鬨事,那就得有實力鎮得住。
陳川不管這些;龔勝成忙著拉關係,讓他老爹往上挪一挪,他自己也隻想找門路賺錢,也沒時間去管那些混混。
最終還是得陳光磊去處理這方麵的事,有錢有人,隻要不遇上那種不要命的,出點事處理起來基本都沒問題。
一來二去,舞廳反倒成了整個縣城誰都不敢惹的對象。
舞廳伴舞出去,地痞混混都不會輕易得罪,怕陳光磊報複。
李慕華在舞廳是陳川、陳光磊、龔勝成之外地位最高的人,縣裡那些地痞混混見著都得叫一聲姐,自然不敢把她怎麼樣。
陳川心裡對李慕華其實並不排斥,有一點好感,但也沒有多餘的想法。
這種好感就是單純覺得她人其實不錯。
陳川暗暗歎了口氣:“你多大來著?”
“剛好二十!”
陳川沉吟片刻:“有機會,可以去學點東西,舞廳那種地方,不是長久之計。”
李慕華低著頭沉默了許久才說道:“其實這樣也挺好。”
“嗯?”陳川覺得李慕華應該是那種乖乖女類型的,就算不是,肯定也不會喜歡跟社會上的人廝混在一起。
李慕華說道:“村裡人都知道我在舞廳上班了。”
“還有人傳我被包養了,打了一個小孩。”
“以前還有人來提親,最近沒人來了。”
“我在他們眼裡就是那種不三不四的女人。”
“我爸媽每個月隻問我要錢,有時候還嫌棄我給他們丟人。”
“不過……有錢給他們,他們一般也不會說我。”
陳川微微蹙眉,這種事似乎應該在意料之中。
彆說現在,就算再過幾十年,女人去酒吧做領舞也被人說,哪怕做服務員,很多人也是接受不了的。
還有包養的傳聞,更是雪上加霜。
至於李慕華父母,可能說不上好父母,估摸也是跟普通父母差不太多的。
普通人家的父母,肯定也接受不了女兒去舞廳。
更彆說還有亂七八糟的傳聞。
像李慕華這種情況,幾乎可以說一輩子都毀了。
十年內很多觀念不會改,尤其那些傳聞,你堵不住,那怕你以後成了富豪,彆人在背後傳,你能怎麼著?
不會有一個老實的男人願意娶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