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關於瓦龍(2 / 2)

成龍曆險記 林正青 2132 字 2個月前

瓦龍算了算,就單單是聖主這兩次任務獎勵的兩大箱金幣。那得拉多少個客戶,賣多少****,還要冒險走私多少**,才能賺出來這麼多淨利潤啊。

不是走私做不了,而是聖主給的金子更有性價比。

再回憶一下原著看看,瓦龍和他的黑手黨在13區的布萊克警長那裡被定性為“一夥被稱為黑手黨的國際犯罪組織”。

也就是說遇到阿龍之前,黑手黨們私底下做的“生意”,總歸還是要擔心防備阿美瑞肯的Police們找上門。

瓦龍手底下的生意大多是灰色和黑色的,反正都是不能見光的。萬一被揪到小辮子和把柄,總得給上麵的大佬奉上一大筆孝敬,疏通疏通關係才行啊。

小龍認為還是為聖主尋找符咒更劃算,不僅危險係數小,更關鍵的是掙得確實多。

這還沒拿到金雞王的寶藏,聖主就給了自己那麼多的金子,賺大了呀。

就算是需要全球奔波,那也是手下勞碌,自己身為老大待在洛杉磯就好,根本不需要全球跑。

從客觀的角度來看,瓦龍為聖主搜尋符咒最大的麻煩,就是來自於成龍的阻撓。成龍功功夫好、戰力高,即便每次成龍都能把黑手黨一夥人打的落花流水,屁滾尿流的,但是成龍可從來沒有對這些人產生過殺意。

而且瓦龍想到,讓自己的手下在全球飛來飛去違反聯邦法律法規嗎?去古跡遺址探險考古違反聯邦法律法規嗎?當然是不會違反聯邦法律法規。簡直毫無負擔。

所以如今的瓦龍在聽完阿龍說的新合作獎勵後,簡直不要太幸福。原著中在沒得到禁忌王寶藏之前,瓦龍都能一直付出巨大成本為聖主搜尋符咒。

現在,聖主說了每得到一枚符咒,自己都能得到一筆實打實的金子,那乾勁兒就更充足了。

瓦龍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歡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