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章(2 / 2)

“怎麼,我們的合同有哪裡不合規範的嗎?”湯思退有些訝異,他們的合同都是過了法務的,如果有問題,那整個法務部都可以開掉了。

“不、不不,不是不合規範,隻是這個合同是不是也太傾向於藝人了?”沐英說得保守,直接點就是想說,你們公司難道是什麼慈善機構嗎?

無論是分成比例,還是公司在合同內承諾給他提供的藝人資源,都優渥到令人發指。

勞務報酬的分成比例是2:8,公司2,他8!這合理嗎?比如一個代言,雖然賣的是藝人的形象和名氣,但是前期的渠道溝通,後期的資源維護,以及其中巨大的服務費用,這些都是公司要承擔的,所以,一般的分成比例是7:3,或者是6:4。

分成離譜到讓沐英大開眼界就算了,公司給沐英的資源也豪橫道完全按照超一線的配置。甲方(公司)承諾給乙方(沐英)的資源配額包括每年兩部及以上億元的電影資源,兩部及以上投資達九位數的電視劇資源,還有一定數量的頂奢代言、綜藝邀約等等。

能給出這麼好到匪夷所思的待遇,就為了簽下他?

除非華宇背後是他親爹全權控股還差不多。但事實上就算是他親爹沐天恩,也不可能給沐新辭一份這樣的合同。

李浣還以為是什麼事情呢,聽到沐英說的,無所謂聳了聳肩膀:“當然啊,這樣的合同彆說整個華國,你就是在全世界能找出第二份,我把頭給你。”

沐英投去不解的眼神。

李浣直截了當地告訴沐英:“你這份合同不是模板,是專門為你定製的。”

沐英不相信天上掉餡餅的事情,更明白,世界上沒有白費的午餐。見到傳說中的李浣的興奮和激動也逐漸冷卻。

“我可以問一下,是什麼原因嗎?”

“安啦,不用那麼緊張,也不用你賣身什麼的……唔,也不能這麼說,說不定還是要賣身。”李浣摸了摸下巴,思考了一下,說。

沐英的表情逐漸冷了下來。他把合同重新放回到桌上,站起來,禮貌地衝他和湯思退道謝:“如果是這樣的話,對不起,我想我沒辦法和貴司合作。”

娛樂圈裡靠身體上位的人,沐英從不會站在道德的高度譴責他們。畢竟他們付出願意付出的代價,換取自己想要的,公平交易,這沒什麼好說的。

但是沐英不想自己成為這樣的人。花有花的選擇,草有草的堅持。

華宇是沐英想都不敢想的機會,他確信如果能簽下華宇,他成神隻是時間問題。他的摘星之路,也會變得更加容易。但是他不能那樣做。那樣做和沐新辭、秦以恒之流又有什麼區彆?

他要堂堂正正走出自己的路。隻有這樣,才有被人仰望也不覺得心虛的底氣。

“哎哎,沐英,你先彆著急,彆聽我師父瞎說!”湯思退橫了李浣一眼,眼神分明是在說,玩脫了等著我給你收屍。

李浣摸摸鼻子,非常聰明地閉上嘴巴。好嘛,他沒想過小沐英這麼不能開玩笑嘛。

“沐英,是這樣的。這份合約的確是給你定製的,公司給你這麼多資源,是因為……說實話,你看現在華宇很風光,但確實,我們麵臨著青黃不接的局麵。”

水燒開了,湯思退問沐英喝茶還是咖啡。

“白開水就好了,謝謝。”沐英接過杯子,挑了下眉頭,問:“所以,需要我做什麼?”

“這個合同模板,是我們的育苗計劃的雛形。”湯思退把李浣的牛奶遞給他,接著說:“你知道我們帶出了很多知名的,甚至是大火的藝人。有許多可以說是頂流、天王天後。但是你發現沒有,這些出了名的藝人,除非是自己占了公司的股份有分成,不然的話能願意主動幫公司奶新人的人是非常少的。”

人為財死。這世間大部分的大事小事,逃不開一個“利”字。

為什麼秦以恒費勁扒拉地忽悠他轉簽到聚星,到他手底下?他在秦以恒手裡這兩年,基本就是貼著自己的渠道和資源在幫秦以恒帶新人。

資源是有限的,有的品牌方可能本來隻屬意沐英,但為了和沐英簽合同,不得不答應他們的要求,同時給一個新人出鏡的機會。

“公司這些年蒸蒸日上,是好事。但我們手裡的資源也有限製,不可能無限傾斜到那些還沒有名氣的新人身上,這個時候如果有個已經成名的願意帶一帶,對於公司來說是非常省力的一件事情。”

話說到這份上,不用解釋的太清楚,沐英也已經明白了意思。

說白了,就是選幾個有潛力的人重點培養,造出一顆“星”,借助這顆星星的光芒,點亮其他星星。借力打力,華宇就很快能擁有一片屬於自己的星海。

但是其實也說不太通,他們就不擔心自己翻臉不認人,到時候火了之後直接另立門戶單乾?

“這倒是不擔心啦,一方麵有合約約束,另外一方麵,按照我們現在給出的條件,你自己成立工作室賺得也不一定有我們給你的多。”李浣似乎是看出來他想的,隨口道。

他心裡沒說出口的話是,等老板追到你了,你都當二老板了,那錢怎麼著都是從左邊口袋流向右邊口袋,單不單乾也沒什麼區彆。

當然,他不敢說。怕給老板弄死。

沐英問出了最後一個問題,也是他最耿耿於懷的。

“那麼,為什麼選擇我?你們還有很多更好的選擇,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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