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 婦人不能被寫進功德簿(2 / 2)

替身農婦養娃記 耕澤 4713 字 7個月前

犯不著為了一個虛名而讓全家人餓肚子。

“老祖說得有道理。”一漢子直言道,瞧著像是陳招娣男人李南平,“要說梅娘的功績,不光是她要出錢修路,更多的是帶著大夥兒辦作坊,讓我們都有活乾。大家說對不對?”

“對對對。”

“咱不能有偏見,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得寫明白了,讓後世也看看咱是怎麼起家的。”

這可真是怪了,陳招娣跟李南平完全不似一路人。

唉,這就是古代盲婚啞嫁的產物吧。

既然再沒異議,老祖又強調了修路之事是件福澤後代的大好事。至於其他的防災事情各憑自願。

眾人散去後,董梅就把拉碎磚瓦片的事托給了李勇,由他全權安排,她隻負責出銀子。

“叔,眼下您又要忙起來了。”

屯糧、修路、燒炭,這些事都得他起頭。這個世上,大都以村子為單位,相互依附著生存。

很多事一兩家是做不成的。

“對了,叔,您那邊登記下要借糧的人家,我叫誌明一起辦了。”董梅道,“這陣子,誌明正好在外麵跑糧食的事情。”

“那行。”

真是幫了他大忙了。

“梅娘,他們的借據留我這兒,你不要出麵。”李勇道。

董梅道了聲“謝”就朝家去。

李勇這是在保護她呢。

出資修路跟幫人買糧這是兩碼事,一個為公一個為私。哪個世道都有仇富的人,特彆是像董梅這樣沒有根基的寡婦。

若得知是董梅幫著籌的糧食,到時候指定有不還錢的,或者拖欠的。人們會覺得董梅不差這點,乾脆就送給他們得了。

不是說董梅送不得人糧食,是這種做法會讓人認為是理所當然的。

李勇就不一樣了,他是裡長,他操持這事也算是職責所在,而且人們會感念他的好,會更加擁護他。

接下來幾日,村裡為屯糧的事吵翻了天。特彆是家裡有糧的反而更難抉擇,大兒說留著糧食,心裡不慌;二兒又說不如賣掉些糧食,好把錢用在彆處。

都是一大家子,意見很難統一。

不過這些李勇不操心,萬一有事,那都是他們自找的。

幸好,村裡十來戶特困難的,都來他這兒登記借糧了。

其中一戶就是頂替了苦杏舀胖豆子的那女孩家,她爹姓胡,娘姓葉。

葉氏敲開了李勇家的門,開門的是汪氏,汪氏熱絡地把人領進了屋。趕巧了,董梅抱著孩子來跟李勇說事,被汪氏拉著聊天還沒離開。

董梅是不認得葉氏的,不過葉氏跟汪氏打過招呼後,接著又喊了一聲“梅娘”。

那日開會,她男人去不了,她本到了祠堂門口,還是邁不開腳進去。

從鄰居那得知可以借糧,她才厚著臉皮來找李勇。她有兩個孩子,一兒一女,女兒八歲了,就在豆腐坊做事,六歲的兒子在家裡幫襯著,她自個就忙外邊的事兒。

她家沒有水田,兩畝荒地還是她一鋤頭一鋤頭挖出來的。種了些高粱玉米,完全不夠吃的,這兩年都是靠著山裡的野菜一家子才沒餓死。

就她來李勇這兒借糧的事,還是瞞著他男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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