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了所有的租客資料之後,方圓看了一下之後隨即繼續問道。
“你最後一次見到劉希月是什麼時候?”
“好久了,好像還是上次空調壞了我見過她,平時我很少來這邊,房租他們都是準時轉給我,所以一般沒什麼事情我很少來這邊。”
“那你二十日晚上8點到10點在什麼地方?”
“不是,警察同誌,你不會懷疑我吧,我自己的房子我怎麼可能殺人呢。”
“你回答我的問題就行了。”
“二十號,二十號晚上我在麻將館打麻將打到三點多。”
“那劉希月房間的鑰匙都有誰有?”
“沒人有,警察同誌,是這樣的,一般來我這租房子的時候,一開始我就會交給他三把鑰匙,一旦這個房間租客搬走了,這把鎖我就會換了,除非他們自己把鑰匙給彆人,要不然彆人是不可能有鑰匙的。”
接下來方圓又問了一些關於劉希月的問題,房東是一問三不知。
隨後方圓先是對房東所講的進行了走訪求證,事實也證明房東所說不假,這個房子是個拆遷安置房,他本人不住在這邊,而且也極少到這邊來。
另外案發當天晚上他也確實在麻將館打麻將。
排除了房東的嫌疑之後,方圓開始逐個的對房子的其他租戶進行走訪調查。
這個房子五個房間全都住人了,除去劉希月之外還有四個房間,最大的一個房間是一對年輕的夫妻,另外還有一個房間是兩個附近的大學生,還有兩個房間住的都是單身女性,一個在附近的一家移動營業廳上班,還有一個則是房產銷售。
接下來在派出所同誌的協助下,方圓分彆將這些人都叫到了市局進行問詢。
按照現場的痕跡檢查,熟人作案的可能性非常大。
第一個被叫過來的是那對夫妻,按照資料顯示這對小夫妻是所有租客裡時間最長的,已經在這個房子裡住了快四年了,兩人在附近經營著一家小吃店。
“你們最後一次見到劉希月是什麼時候?”
“就出事的那天,她下班在我們店裡吃了點東西。”
“幾點?”
“八點左右吧,具體八點多少沒注意,哦,等一下,有付款記錄,我看一下,找到了,是她付款的時間是八點十三分。”
“你們平時關係怎麼樣?”
“關係還好,她經常到我店裡吃東西,很照顧我們生意,其實在家裡我們很少見麵,因為時間的原因,我們一般都營業到晚上十二點才關門回去,然後早上很早就要去準備原材料,所以在家我們很少碰到,反倒是經常晚上她會過來吃東西。”
“那出事那天她到你們店裡吃東西的時候,有沒有什麼異常?比如說心情怎麼樣?或者說有沒有什麼奇怪的地方。”
“奇怪的地方?沒有,心情看上去跟平時差不多,要說奇怪也就是時間上比之前早,以往正常的話她都是加完班到十點多才來,我還問過她怎麼今天這麼早,她說身體不舒服就提前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