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手槍上了保險彆到槍帶,緩緩走到福布斯身邊:“我也是奴隸,沒必要殺你,你接下來有什麼打算?”
福布斯驚訝地抬起頭打量著林克,眼神中隻透露出兩個字——不信。
那些雇傭兵都是壯漢,而眼前的奴隸體型瘦弱,來一陣風就能吹倒。
就這,怎麼擊敗雇傭兵逃出來?
福布斯從吉普車後備箱跑出來,聽到了青牆迷宮內的交火聲。在他看來這人肯定是雇傭兵或者擁有廢土幫特殊身份的人,喬扮成奴隸套取他的情報消息。
林克吐出一口濁氣,有些無奈。
說實話他看上福布斯一背包的食物了。
如果是敵人他毫不猶豫開槍射殺搶奪寶物,毫無心理壓力。
但是這個膽小的胖子也是受苦的奴隸,能從流沙逃出來全憑運氣,他實在不忍心搶走物資,把他一個人扔在這裡。
更何況,現在才剛從龍潭逃出來,接下來還有機械神教這個虎穴要闖,多個人多個助力。
“跟我過來!”
林克凶了一句,走在前麵帶路。
福布斯呆跪在地上沒反應,尋寶鼠跑到身後,伸出小爪子想要推動胖子如山的身體,使出吃奶的勁沒有任何反應。
尋寶鼠腮幫子氣的鼓起來,扒拉著衣服跑到福布斯的脖領處……一手捏著衣領,一手在福布斯脖子上撓癢癢。
察覺到有細小尖利的爪子在皮膚上劃過,福布斯立刻回神打了個寒顫,雞皮疙瘩掉了一地,拔腿飛奔。
尋寶鼠就像是一名騎士,牽著韁繩正在努力馴化一頭狂躁的黑皮野豬,依靠衣領操控福布斯狂奔的方向。
“帶他去迷宮等我。”
尋寶鼠騎著福布斯,先於林克跑到迷宮,因為體型太大拐彎慣性太強,在抵達雇傭兵屍體處的時候因為來不及刹車,一頭撞到青牆昏了過去。
尋寶鼠從福布斯身上縱身一躍,在空中颼颼轉體,最後四平八穩地落在地麵。
福布斯緩緩蘇醒,睜開第一眼還是視線還是很模糊,但是隱約看到的場景頓時把他驚醒,渾身上下冷汗涔涔。他看到林克拿著匕首在切什麼,而他身邊就是兩具鮮血染紅的身體。
福布斯頓時縮起身子躲在牆角,驚恐萬分,似乎已經想到了自己的結局。
“你醒了?”
林克扔了一雙軍靴到福布斯麵前。
福布斯嚇得躲開,隨後揉了揉眼睛才看清是一雙軍靴。
軍靴經過修改,把前麵封閉的圓頭部分割掉,變成了露出腳趾的涼鞋。
再看一下地上的兩具屍體,身形樣貌都是雇傭兵,一具上半身的綠色T恤已經被鮮血浸紅,另外一具乾脆光著上半身,可以清楚地看到身上的彈孔。
“試試合不合腳。”
福布斯的心現在徹底亂了,完全搞不懂現在的情況,隻能像個提線木偶一樣任人擺布。
‘被迫’穿上軍靴,露出五根腳趾。
emmmm怎麼說呢,就是軍靴切的有點多,腳趾頭有些外露,其他倒還好。
“腳抬起來我看看。”
福布斯立刻抬起雙腳,不敢有任何怠慢。
林克看了一陣,自喃自語道:“好像是切的有點多,我知道了!”
隨後埋頭拿著匕首開始一雙完好無損的軍靴。
這些軍靴都是雇傭兵的,腳碼都比較大,林克直接套進去完全是拖著走路,相當不便。
接下來要橫穿機械神教掌控下的戈壁,要是打赤腳用不了多久就會鮮血淋漓。
戈壁到處都是堅硬土地和碎石,不像沙漠可以光腳。
林克一邊埋頭裁剪,一邊說道:“我的確是奴隸,不過我是乾掉他倆逃出來了。古代遺跡被流沙淹沒,這件事廢土幫絕不會善罷甘休,留在沙漠不亞於自尋死路。”
“戈壁是機械神教的地盤,那是比廢土幫還恐怖的存在。”
林克說著打量了一下福布斯,道:“他們最喜歡的就是你這種皮糙肉厚滿身肥油的人,抓去做人肉電池,生不如死。”
福布斯打了個寒顫,雙手交叉抱在胸前。
機械神教拿活人做能量電池的事情在沙漠人儘皆知,可止小兒啼哭。
“我現在準備橫穿戈壁,逃到北邊自由聯邦的沙都,你有什麼打算?”
福布斯滿腦子漿糊,他當時也隻是想著從奴隸營逃出來,至於逃出來後怎麼辦,一點考慮都沒有。
“我……我……”
半天崩不出來個屁。
林克切好軍靴,套進腳裡試了下,腳趾剛好伸出來卻又不多餘,剛好!
林克又脫下一個雇傭兵的褲子,量了一下割成適合他的長度,幾分鐘時間就換上了迷彩褲和露趾軍靴。
不得不說,穿上褲子和鞋子的感覺,真讓人安心。
福布斯愣了半晌,才怯生生開口問道:“我們能穿越戈壁,安全抵達自由聯邦嗎?”
林克沒有多說,起身掀起亞麻布衣,槍帶上掛著微衝、手槍和兩個彈夾,手上還攥著一把匕首。
尋寶鼠站在林克肩頭,兩隻小爪子交叉彆在胸前,側著小腦袋斜四十五度向上,標準的正派超級英雄集結經典造型。
“好,我加入!”
片刻後……
“林克老大,謝謝你為我做鞋。”
“應該我謝你,要不是我拿你先試驗一下,又怎麼可能打造出這麼合腳的軍靴呢。”
P.S:新的一周,求推薦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