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1 章 發現物證二(2 / 2)

這案子可沒辦法偵查下去。

即使船下有物證,高大壯也能說是李道長放到他船下的,除非李道長還能算到彆的物證,能定高大壯罪的物證。

胡縣令也察覺到了難辦。

他暗藏著不善看著高大壯,又小聲問衙役:“你們在他的家中可有搜出物證?”

衙役略微搖搖頭,他們已經翻遍了,高大壯家徒四壁,哪裡有地方能夠藏東西。

而高大壯聽到他女兒死後,心中竊喜,死了好啊,死了就死無對證了。

無人能夠說清楚他二十兩銀子是從什麼地方得到的,他完全可以推到他死去的大女兒身上。

真是他的好女兒啊。

死了都能救他一命,沒有白養她。

高大壯立馬抓住機會道:“大人明鑒,我的錢是我大女兒給我的,絕沒有殺人啊,還請大人還小人清白。”

高大壯連連磕頭,聲音淒切。

胡縣令皺了下眉頭,完全不想理會高大壯,卻又不得不理會。

胡縣令道:“若你是無辜的,本官自會還你清白,公堂之上,莫要吵鬨。”

胡縣令將希望放在李樂隻身上,問道:“李道長,你可還有證據證明高大壯殺人?”

李樂隻正要開口說。

這時,外麵走進來一人,穿著較為常人比較富貴,他走上公堂後,對胡縣令道:“大人,小人是買走高大壯女兒的管家,老爺聽到高大壯出了事,特意派小人前來看看,方才在外麵,聽到老爺的小妾私自交給高大壯二十兩銀子,小人懷疑,這筆錢是小妾偷竊。故而,小人想高大壯還這一筆竊款,若不還,小人便要當堂狀告高大壯。”

柳暗花明。

若是以往,胡縣令當然不會管此事,誰叫高大壯這樁案子已經指明高大壯為殺人凶手,高大壯卻拒不認證。

胡攪蠻纏,隨意攀咬。

既然他說這二十兩銀子是從他大女兒那拿到的,而那戶人家又懷疑是其女兒偷竊,那高大壯自然要償還竊款。

高大壯沒想到還有這一茬,傻眼了,再來二十兩銀子,他要如何償還,想到那家人的德行,高大壯打了個寒顫。

不行,碰到那家人,他不死也要沒了半條路,還不如去坐牢。

高大壯立馬揚聲喊道:“大人,我招,我招。”

“人是我殺的,人是我殺的,大人,你還是把我關進牢裡,我有罪,我有罪。”

高大壯這番呼喊,正中了胡縣令的意,他正要好好問問時,耳邊就聽到外麵圍觀的人說道。

“這高大壯怎麼突然說人是自己殺的,剛剛不是拒不認罪,這裡麵有貓膩啊。是不是因為剛剛上去的人,那人是誰,怎麼他一開口,高大壯便認罪了。這算不算無證定罪?”

聽到這番話,胡縣令即將脫口的話壓了回去,不善地看向外麵站著的人。

那人還在和旁邊的人閒聊著。

他旁邊的人聽到這番話後,上上下下將其打量一番道:“你不是大安縣的人?”

不然,怎麼會連那戶臭名昭著的管家都不認識,鬼見愁,鬼見了都愁,何況是人。

高大壯真因此欠了那戶人家二十兩銀子,那可不是能扒層皮能了事的。

有的是辦法整治他。

“不是啊,我是來大安縣遊玩的,聽到有命案過來瞧瞧,怎麼,外地人不能來看一看了?”

見是外地人,旁邊的人便沒有和他多計較,隻是勸告他,早日離開大安縣為好。

而胡縣令聽是外地人,也懶得與

他多計較,免得敗壞他大安縣的名聲。

不過,那人的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