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浪還不知道人家給他們準備了高級行政包廂的事情,不過就算知道了,他也不想去。
作為一個球迷,還有什麼是比在死忠看台跟死忠球迷一起看一場德比更激動的事情呢。
如果有,那一定是混進對手的死忠看台去!
得知了這個消息的菲莫斯直接羨慕到飛起,嫉妒讓他質壁分離。
論在歐洲的名氣,此時的Hatter足足能甩滾石好幾十條街。論對阿森納的死忠程度,他這個從還是個孩子的時候,就跟著父親去海布裡球場看球。
但是到目前為止,把自己樂隊Logo放在德比的Tifo上,他連想都沒敢想過。
他倒是不在乎因為這件事情Hatter能收獲多少樂迷,但是作為一個槍迷,這樣的榮譽誰不想得到呢?
而邊浪,這是他兩輩子加起來第一次有機會現場看阿森納的比賽,現在的他對水藍星阿森納的了解,僅僅就是現在聯賽排名第五,以及當家球星和主教練的名字。
“Wave,你知道滾石的Logo被做成Tifo出現在這次德比上意味著什麼麼?”
邊浪當然知道,但他為了裝逼就佯裝不是很清楚的反問道:“意味著什麼?另外一半的北倫敦人會把我當做敵人麼?”
“那是肯定的了,如果我們贏下了這場德比的話,滾石很可能會因此失去白鹿巷那群家夥的支持。不過這不重要,更重要的是你從此以後可以把北倫敦當做你的第二個故鄉!”
“菲莫斯,如果你願意帶著Hatter和我們一起在現場演出的話,我可以把編曲改一改。”
Hatter從確定參加滾石音樂節開始,到邀請滾石做巡演嘉賓,再到現在陰差陽錯的幫忙促成了那麼大的一個推廣機會,可以說是幫了邊浪和滾石不少的忙。
所以,邊浪覺得拉上他們一起,算是對Hatter的一種感謝,同時也是給菲莫斯他們一個作為阿森納球迷,完成自己心願的機會!
“Wave,現在就回公司排練!”
……
改編曲也簡單,這首歌的錄音室版本和邊浪拿出的這個現場版本來就不一樣。
《The Angel》的錄音室版本就是用兩把木吉他彈出來的,而且前奏和世界名曲《米店》聽起來基本上沒什麼兩樣。邊浪那時候就試過用《The Angel》的和弦彈唱米店,基本上是能唱下去的。
至於這種情況算不算是抄襲,那就要兩說了。民謠吉他的和弦走向翻來覆去就那麼幾個,就像你彈著趙雷的《我記得》唱周天王《稻香》的副歌,也毫無違和感是一樣的。
但你要說是趙雷抄了周天王麼,那答案自然是也是否定的。
所以,回了DGM的總部之後,邊浪就叫上砥礪,花了八個小時把《The Angel》的吉他彈唱版給扒拉了出來,然後讓Hatter他們自己選。
最後經過兩邊人的友好協商,開頭還是滾石來,主歌部分滾石和Hatter各自負責一段,副歌就大家一起上。
而關於《The Angel》的版權相關問題,陳淑婷和DGM這邊也商議出了一個結果。
DGM負責這首歌的所有錄製和發行費用,獲得全球除了東亞和東南亞地區之外的發行權,收益DGM拿三成。
而滾石在全球除華夏地區的經紀代理,DGM也給出了一個相當有誠意的方案。拋開利益分成不說,奧拉夫或者和他同樣級彆的DGM旗下音樂製作人,就是這次合作DGM給出的敲門磚。
同時,滾石也能獲得DGM旗下所有藝人的優先經濟代理權。
麵對這樣一份複雜且龐大的合作,那絕對不是一天兩天能決定的,還需要後麵滾石內部仔細的討論才行。不過有了這個基礎前提在,這合作基本上算是不會出現什麼大的變動了。
此外,陳淑婷還受小破站的委托,幫忙以友情價拿下Hatter本場巡演的華夏網絡直播權。
現在的小破站,已經是邊浪最堅定不移的支持者了,除了國內像劉遙那種不可能進行直播的演唱會,其他但凡是和邊浪沾邊的內容,他們是一點也不會放過。
更何況,小破站本來就是國外搖滾視頻在華夏的大本營。有不少音樂UP主,就是靠著搬運國外搖滾樂隊的視頻在小破站上火起來的。
所以,有這種機會能夠直播,他們就算麵對小7位數的友情價,自然要做這個第一個吃螃蟹的人。而且後續但凡有滾石做嘉賓的巡演場次,他們依舊會跟進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