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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年代吃瓜日常》全本免費閱讀

陸大柳是個老實本分的人,不抽煙不喝酒,心裡隻裝著種地和傳宗接代。

被抓來的時候,他頭上的傷還沒恢複,有些害怕與震驚。

警察問什麼話他都老實回答了。

“姓名,年齡。”

“陸大柳,58…59?警察同誌,我記不清了。”

隻是一個簡單的問題,他就嚇得滿頭大汗,緊張的腦袋一片空白了。

“你兒媳婦身上的傷,是你動的手嗎?”

“警察同誌,冤枉啊,是她先動的手,我才還手的。世上哪有兒媳婦打公公的道理,我這頭還被打破了。”

“她為什麼動手?”

“因為我想上床,她不同意。”

“違背婦女意願發生性.行為,這是犯罪行為,最少要坐十年牢!”

“不是…這…這怎麼能算□□呢?她是我兒媳婦,為我們陸家傳宗接代不是他應該做的嗎?”

“我們老陸家命苦啊,連著好幾代都是隻有一個兒子。她和我兒子結婚那麼久都生不出孫子,這樣我下去以後怎麼和老祖宗交代。”

“我也不想的,但是我兒子他那個身體做不到啊,我也是沒辦法了,才想出這麼個主意。”

“我們老陸家不能斷在我手裡啊。”

陸大柳一瞬間忘了害怕,他隻覺得委屈,為了家族傳承他做了那麼大的犧牲,現在怎麼就成了犯罪了。

一想到幾年前嚴打的時候,犯了流氓罪的人都去吃了花生米。

他就更難過了,“警察同誌,你們可不能冤枉好人啊。”

“要不是我,我們老陸家就斷了代了。”

因為沒什麼法律意識,所以他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有錯。

法律不會因為個人意誌轉移,在充分的證據麵前,他被判入獄是板上釘釘的事。

這個案子判的很快。

結果出來的時候,陸能的媳婦還沒出院。

他去醫院把這個消息告訴她的時候,她躺在病床上默默的流淚。

兩個人都沒有說話,在慢慢消化這來得有些荒唐的自由。

今天陸能是來告彆的。

他有罪,因為不敢違抗父親,縱容他傷害自己的妻子是罪。

因為不敢違抗父親,迫害彆人的家庭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