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明哲拎著一大包東西,興高采烈地回來的時候,寢室裡靜悄悄的,像沒有人一樣。
他下意識探頭看向他一直惦記的那人的位置,那裡空蕩蕩的,東西擺放得整整齊齊,人顯然不在。
到哪裡去了?
他以為薛雲燈和楚尋一起出去了,進了門,放好了東西,才發現楚尋坐在座位上坐著看書。
他捋了把頭發,把頭上已經散亂的小辮解開,頭發亂糟糟的,但他沒有心思打理,踢了踢楚尋的凳子“哎,燈燈哪去了?”
楚尋頭都沒抬,聲音也不像和雲燈待在一起時那麼低沉溫柔,反而顯得冷漠“和男朋友約會去了。”
奚明哲瞪大了眼,豔麗到有些淩厲的眼睛滿含著戾氣“什麼時候?誰?怎麼沒有一個人告訴我?”
他在寢室裡來回走動,焦躁不安,黑色的狼尾蓬亂,整個人的狀態極其不妙,如尋不到伴侶的焦慮狼王,他神經質地咬著自己的手指甲“他在哪裡?我要去找他。”
怎麼能談戀愛呢?不許!
他一點也不把自己的身體當回事,咬手指咬到出血,染了滿嘴的血腥味。
他看到鏡子裡自己滿嘴的紅才恍然驚醒,拿紙巾把手指擦淨,小心地把剛剛撕扯出來的傷口處理好。
動作裡充滿了愛護,可他看著自己的手的眼神卻叫人不寒而栗,不像是在看自己的手指,倒像是在看什麼可以拿來利用的工具。
因為彆人愛惜,他才會愛惜。
可那個人現在卻有了彆的關注的對象,不再隻看著他一個人,不再隻盯著他一個人。
楚尋冷眼瞧著他的神態,表情冷峻,似乎已經習以為常。
看到室友這副模樣,他的心中甚至懷著邪惡的快意。
難過嗎?前兩天是我,現在終於輪到你了。
“和誰?是誰?!”奚明哲質問著他,張揚漂亮的臉蛋上帶有明晃晃的妒忌。
仿佛知道了那個人是誰,他就會立刻撲出去,把對方撕咬至死。
楚尋知道,他的這個室友,是一條瘋狗。
和薛雲燈沾上的人,很難不會變成瘋狗。
隻有主人——唯一的主人才能扼住他們的喉嚨,為他們戴上項圈。
可現在,主人有了唯一的、最特殊的犬。
他們誰也沒有成為那個唯一。
“你不是知道嗎?”楚尋說。
奚明哲猛地轉過頭。
眼睛裡帶著些許了然與嫉恨。
但他還是問道“誰?”
他一直防備著,沒想到還是被人搶先一步。
對,一定是蔣明旭,除了這人,還能有誰?這個裝模作樣、騷裡騷氣的賤人!知道薛雲燈喜歡什麼樣的,就故意往那個方向打扮,每天還準時去操場打籃球勾引人,明明知道雲燈在追他,竟然還裝作什麼都不知道的樣子。
他明明都發現了!還裝得憨厚耿直的給誰看!
果然,下一刻,他的猜測就被證實了。
楚尋轉頭看向他“雲燈一直喜歡的人,蔣明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