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4(1 / 2)

薄莉回到自己的帳篷後,久久無法入睡。

埃裡克絕對不是普通人。

普通人不會有那麼可怕的恢複力。

更可怕的是,他明明會說話,卻不發一言,仿佛一個沉默的瘋子。

薄莉忍不住懷疑,是不是自己穿越前做了什麼事情,才來到了這裡。

可她好像什麼都沒做,隻是把登山包扔到後備箱,躺在後座,隨便點開了一部電影,一邊看一邊等朋友過來。

那部電影有些年頭了,節奏有點慢,她看了一會兒就睡著了,醒來的時候已經播了一半了。

隻見男主身穿黑色長大衣,頭戴黑色禮帽,帽簷下麵孔模糊不清,正站在一位盛裝打扮的女士後麵,緩緩戴上黑色皮手套。

就在薄莉以為,這是一部十九世紀愛情片時,男主突然從後麵勒住那位女士的脖頸,毫不猶豫地絞死了她。

等人們發現時,她已經被丟進了宴會的鍋爐裡,頭顱被煮得軟爛不堪,蕾絲裙擺在肉湯裡漂浮不定,仿佛湯麵凝結的油脂。

薄莉:“……”

她停下了點外賣的手。

也就是這時,她終於注意到,這部電影的名字——《歌劇魅影》。

薄莉:“???”

她上網搜了一下才知道,這是恐怖片版《歌劇魅影》,拍攝於上世紀七十年代,導演在裡麵加了大量血漿飛濺的鏡頭。

原作裡,男主愛上了巴黎歌劇院的芭蕾舞女演員,一邊傳授她歌唱技巧,一邊威脅劇院經理,讓她代替當紅女高音登台演出。

女高音當然不肯答應。於是,在她表演的時候,男主不知用了什麼辦法,竟讓她當眾發出青蛙似的怪叫,在觀眾麵前顏麵掃地。

到了這部電影裡,男主直接用套索把女高音絞死,丟進了鍋爐裡。

原作裡,男主雖然挾持了女主,把她關押在地下迷宮,強迫她和自己在一起,但被她吻了一下後,就放棄了這一極端的想法,願意成全她和男配。

這部電影裡,男主更像是沒有人性的怪物,暴露真麵目時,也不再是揭下麵具那麼簡單,而是硬生生撕下了自己的麵龐。

直到最後,他也沒有被女主感化,隨時準備與她同歸於儘。

當然,女主也沒有吻他,而是把他燒死在了地下迷宮裡。

但就像大多數歐美恐怖片一樣,這部電影一點也不恐怖。

薄莉看了一會兒,就點開了外賣軟件。

平心而論,這部電影隻是中上水準。歐美拍的恐怖片一向如此,沒有任何心理上的壓迫感,隻有洶湧的血漿,露-骨的鏡頭。

但這一切,是建立在她活在正常世界的基礎上。

……要是她穿到了恐怖片版《歌劇魅影》裡,那可比東亞恐怖片要嚇人多了。

畢竟,在東亞恐怖片裡,隻要不犯鬼神上的忌諱,基本上可以相安無事。

但在歐美恐怖片的世界裡,死亡的原因可就太多了。

家裡有個不愛說話的弟弟;媽媽出過軌;去野外露營;在公園裡聚餐;和男朋友參加派對,並接了一個吻。

都有可能成為被變態追殺的理由。

薄莉越想越毛骨悚然。

她再也不說歐美恐怖片不嚇人了。

她以前究竟過著怎樣太平的生活,居然覺得被變態追殺不嚇人!

薄莉半晌才勉強壓住恐慌的心跳。

就算埃裡克戴著麵具,會唱歌,會腹語,會變魔術,也不一定是劇院幽靈,更不一定是恐怖片版劇院幽靈。

再說了,萬一她穿的是原著呢?

……好像也沒什麼區彆。

原著的男主也是個瘋子,女主不跟他在一起,就要炸了巴黎歌劇院。

音樂劇的男主似乎正常一些,實際上也不太正常,催眠女主,綁架女主,差點吊死女主的未婚夫。

唯一的區彆是沒打算炸掉歌劇院,但被逼急了也說不定。

薄莉隻能安慰自己,她的名字叫波利·克萊蒙,這裡也不是巴黎歌劇院而是馬戲團,跟《歌劇魅影》一點關係都沒有。

退一萬步說,就算埃裡克真的是劇院幽靈,也不會為了她炸翻巴黎。

想到這裡,她安詳地閉上了眼睛。

第二天,天剛蒙蒙亮,薄莉就醒了——這具身體似乎有穩定的生物鐘,她睡眼蒙矓地坐起來,掏出金懷表看了一眼,才五點半。

她剛要躺下來繼續睡,忽然一個激靈坐起來,把金懷表塞回了束胸布。

急救包還在外麵。她在帳篷裡轉悠了半天,也沒有找到適合藏它的位置,最後隻能把它埋在臟衣服堆裡。

但這顯然不是長久之計。

她必須找到一個更好且沒有酸味的位置。

這時,外麵的人也醒了,數不清的嘈雜聲音湧了進來——雞鳴聲,鳥叫聲,腳步聲,劈柴聲,咳嗽聲,重重的吐痰聲,水被倒進鍋爐的聲響。

薄莉深吸一口氣,穿上外套,走了出去。

外麵霧很大,一切都籠罩在金色的晨霧裡。空氣中彌漫著一股煙草和汗臭的酸味,以及隔夜飯菜的油膩氣,地上隨處可見半乾的唾沫點子。

不一會兒,薄莉就覺得自己的衣服被空氣弄臟了。

她暗暗下定決心,不管能不能回去,都要離開這裡——去一個乾淨的地方。

突然,前方傳來一陣歡呼聲和口哨聲。怪不得她走了半天都沒看到人,原來都圍在前麵鼓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