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回京(1 / 2)

她不是棄子 不羨光 4121 字 3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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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狗咬狗。”劉氏的聲音格外清脆。

張棄看了她一眼,再說:“證據呢?”

龔雲說:“方才大家具呈的訴狀,你是聾了嗎?”

“這是個狗屁的證據,都是你的親信,串聯起來都說我殺了人,那我叫上我的親戚,他們都說我沒殺人,那這到底是殺沒殺呢。”張棄把胳膊一捋,露出皮包骨的小臂:“大人明鑒,我才隻有十三歲,又瘦弱不成樣子,是如何能夠殺得了陳翁的,我都不認識他,況且照龔老所言,那麼多人在場,如何就那樣眼巴巴看著,隨我一個小孩子動手殺人呢?這也太荒謬了,不知甄某是如何得罪龔老了?竟讓龔老不惜名聲來汙蔑於我。”

龔老瞥了眼張棄:“既然人證你不認,那物證呢?”

他說,城郊的宅子留有張棄的腳印,並呈上了拓印的模子,兩廂一對比,確實是屬於張棄,張棄說:“龔老如何確定這就是我的?天下恐怕不止我一人的腳長這樣吧?”

於是傳白三,雖然還沒過三天,但張棄那點伎倆,是很容易被拆穿的。

白三仔細看看張棄,並點頭:“是他,他說是神君的座下童子,私闖民宅,在裡頭鬼鬼祟祟,還把我打暈了,第二天還裝模作樣來替我解咒。”

又傳門房和覃二,都確認了是張棄,再呈上她給的符紙,確認了是她在搞鬼,再傳一位路人,說看見張棄在龔宅門前鬼鬼祟祟地徘徊。

張棄說:“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這些人證物證都出自龔老之手,恐怕不能讓人信服,還望縣令大人明查。”

龔雲狀告的是張棄殺害陳伯山,這是她沒做過的,既然從未做過,那所謂的‘證據’一定會有紕漏,隻要縣令查一查就能找到,但,縣令顯然不想查。

“甄鳴,人證物證俱在,你還想狡辯,死不悔改,拿下!”

獄卒還沒靠近,又有人來了。

是穆世。

紀新在第一天裡就將□□的苗頭書信給了張行簡,而這位餛飩神君不止出現在這一地,這個案子,是穆世在查,於是張行簡給皇帝寫奏折了,皇帝也知道‘巫蠱之禍’,□□之事,倘若不嚴重處理,一傳十,十傳百,把地方的百姓都禍害傻了,局勢就容易動蕩,地方不穩,皇城哪裡還能安坐?

於是命穆世為欽差,給朕查!

欽差大人來了,縣令靠邊站了,他不敢看龔雲,心想我已經儘力啦。

這事張棄也猜到了,清剿□□這盤大菜,張行簡不會不吃的。

她很識時務,行了個大禮,再一指龔雲:“大人明鑒,他汙蔑我!”

穆世是得了張行簡交待的,說有個叫甄鳴的是自己人,於是他問:“你叫什麼名字?”

“草民甄鳴。”

是這個了,於是開始聽陳情,陳情完了,仵作也驗完了屍,陳伯山是被一刀割喉,脖子隻剩一層皮還連接著,穆世怒斥:“荒唐!他一個手無寸鐵的小兒,如何能做到這種地步?!”

張棄趁熱打鐵,把劉氏的事情也說了,劉氏再反駁,我沒有撒謊,是真有□□!我還有賬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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