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就會把她遺忘,可是沈夢瑤就不一樣了,她是閆哲涵喜歡的人,是那個救她出水火中的男人,是她的天神。
她不想要看到閆哲涵難過。
有這麼一段開心的日子,她夠了,她知道有一堆還能喜歡她,關心她的家人,她就很滿足了,真的。
隻是,她有些失望,她不能繼續在這個幸福的家裡生活下去。
否則,她一定會儘自己最大的努力去讓家裡人感受到她對他們的感激和愛意。
也會讓沈夢瑤和閆哲涵對她改觀,讓他們都知道,她不是那種壞女孩子,她會羨慕,也會嫉妒,但是,她不會被嫉妒衝昏了頭腦。
她隻會讓自己變得更優秀,讓他們都能夠喜歡上她,也像對待沈夢瑤一樣,那麼的喜歡她。
沈夢瑤聽了於哲洋的話,笑了下,看著她的眼神,有些變化。
她能夠感受到於哲洋是真的在擔心她,也是真的讓她離開。
“不用,我陪著你,你哥哥把你從那個家救了出來,是讓你能夠過的更好,而不是在青春年華就失去生命。
如果是那樣的話,那還不如讓你在那個家繼續呆下去,最起碼,能夠活著。”
於哲洋流著淚,看著沈夢瑤。
“不是的,嫂嫂,不是的,我過的很好,真的,我這輩子最幸福的事情就是有爺爺,有二叔,二嬸,還有個堂哥和嫂嫂。
我已經很幸福了,有著短暫的幸福,比我那過去十五年過的好太多。
如果是像以前那樣的活著,我寧願選擇這短暫的幸福。
嫂嫂,你救雲姨走吧。”,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