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沉睡記憶的蘇醒(2 / 2)

活在民國 我若為書 3771 字 4個月前

待到孩子六歲那年,孩子的異能終於突破了零級,進入到了一級,異能晉級了,爸爸便想了辦法,在基地給女兒找了個後勤種菜的活計。

時間過的很快,一眨眼孩子就八歲了,雖然孩子在為基地工作,每個月也有收入,但是畢竟不多,隻夠糊口罷了。

高大的父親骨瘦如柴,年幼的女兒身高也沒增長多少,即使日子過的艱難,但也比基地棚戶區的人過的好太多,起碼他們不曾餓肚子。

某一日,孩子興衝衝的跑回家,很是激動的拉著爸爸看自己的小口袋,爸爸在女兒滿是補丁的衣服口袋中,發現了一口袋泛黃的大米。

在爸爸的追問下,才從女兒的口中得知,這一口袋金貴的大米來自何處。

“來,末末,你告訴爸爸,這些米是從哪裡來的?”

叫末末的小姑娘,神氣活現的跟自己的爸爸比劃著,說這米是自己搶來的時,爸爸的臉色忽然就沉了下去。

“末末,你還記得爸爸跟你說過的話嗎?”

小丫頭撇撇嘴,不樂意的回答道:“記得,爸爸說,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不能無故殺人,不殺無辜之人,不欺淩弱小,不仗勢作惡,做人要保有原則。”

爸爸撫摸著女兒的小腦袋,滿意的露出一絲笑容道。

“很好,末末都知道,末末是個乖孩子。末末,我們是人,不是那吃人的喪屍,我們不能迷失了自己的本性,要知道,人之所以還能稱之為人,那是因為心中還保有良知,還充滿了熱血,如果連這些都失去了,那便與畜生無疑!今日你搶劫了一人得手了,明日你就會想去搶更多人,後日,大後日,你就會無休止的走上不歸路!所以,現在馬上,脫下你的外套,老規矩,你自己知道該怎麼做的。”

末末臉上露出委屈,心想著,她明明都是搶劫的壞人好不好?為什麼爸爸還要懲罰她呢?

可委屈歸委屈,八歲的末末還是老老實實的站到了門後,麵對著牆壁開始麵壁思過。

爸爸拎起末末脫下來的外套走入廚房,取出一個鐵盆子,小心翼翼的,動作甚至帶著虔誠,把那些米倒入盆中,連不慎灑落到外頭的幾粒,也都被他小心的撿起放入盆內。

看著盆中的這一小捧米,爸爸臉上罕見的露出了笑容。

真好!把這米做出來,孩子也能好好吃上一碗白米飯了!

是他這個做爸爸的無能,他的寶貝兒,已經有三年都沒有嘗過米飯的滋味了吧?

正在麵壁的末末,並不知道那狹小的廚房內,爸爸正在琢磨著怎樣給自己做頓好吃的,這會子末末的嘴中在不停的念著經。

“爸爸說的我都知道,但是我不搶,彆人也會去搶,與其便宜彆人,不如便宜我!況且隊長說過,這是一個以武力為尊的世界,隻有拳頭硬才是硬道理!肉吃到了嘴裡才是自己的,得了真實惠才是生存第一要素!”

雖然她自己並不明白,什麼是武力為尊,但是從今日自己得到的甜頭來看,末末覺得,爸爸說的也不一定全是對的,所以年幼的末末握爪決定。

人若犯我,我必回之!人若欺我,我必欺之!人若殺我,我必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