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一 無事獻殷勤的人 加更(2 / 2)

活在民國 我若為書 4035 字 5個月前

一個下午的時間,李世傑采買好了過年要送的禮品,有陳家的,廖家的,還有當初自己搬家時,福順裡給自己送過禮的鄰居的。

除去陳家、廖家的禮物厚重些,其他的李世傑都采買的是一樣的,一包糕點一瓶黃酒。

話說馬有龍離開了陳公館後,獨自一人徘徊在上海的街頭。

其實在上海,他哪裡有什麼親戚朋友?

無非是不想寄人籬下低人一頭罷了,想要彆人尊重你,首先就得自己活的像個樣子。

況且他這一路的南下,路上的花銷都是李世傑的,眼下都到達上海了,他也不願意繼續吃人家的用人家的。

走在上海熱鬨的街頭,馬有龍想了很多。

自己本身讀書不多,但是腦子裡的那些記憶碎片是個好東西,他收獲不少,不要說認字這件小事,便是那比洪拳還厲害的功夫與殺人技巧,他都了如指掌。

如今再加上自己身體的這把子力氣,想必要掙兩錢,在上海落腳生活下去,定然不是問題。

經過一番琢磨,最後馬有龍選定了去碼頭找活計。

到了碼頭,馬有龍找了個卸貨扛包的活計。

在這扛包大軍中,便是有大把力氣的,一回最多就能扛兩大包,攢下兩個竹簽子。

但他馬有龍可不是吃素的,他走一回,四個大包那是妥妥的,要不是怕大夥當他是異類,要不是怕太出風頭,他一次都能最少扛六大包。

可便是一次隻能扛四包,馬有龍在碼頭也是頂厲害的人物,短短的幾日功夫,他就攢了好幾塊大洋。

今天傍晚,卸完了一船的貨,馬有龍拿著剛領到手的兩塊大洋,興致勃勃的離開了港口,徑直往這兩天的落腳地而去。

當初離開陳公館後,馬有龍一找到工作,便在港口附近找了個弄堂住下了。

租了個亭子間,屋裡約莫五六平米,就一張床一個破桌子,連板凳都沒得一條的破屋子,每月居然還要三塊大洋的房租。

但是怎麼辦呢?具弄堂裡那些碼頭的工友們說,這裡的房租,在上海來說,已經是很便宜的了。

上海大多數收入低下的階層,像他們這些苦力,像那些黃包車夫,像那些低收入的工人們,大家都在這兒租房子。

早在租好房子落腳後,馬有龍在置辦鋪蓋時,就特意買了一塊紅色碎花的棉布,為的就是兌現當初自己對閨女的諾言,說好了,要給她買新衣服穿的。

不知道為何,馬有龍腦海中的碎片,帶給他一個認知。

就是一定要給那個小家夥,置辦上一套新衣服穿!

仿佛在他的記憶深處,那個小家夥都是穿著一身灰撲撲的,帶著層層疊疊參差不齊補丁的爛衣裳,一張笑臉也黑乎乎的,隻是那雙眼睛,在黑臉蛋的襯托下,顯得格外明亮。

手裡攥著兩塊大洋,馬有龍腳下的步子加快,回了落腳的弄堂,先去了弄堂裡的裁縫鋪子,付了餘款,取回了一件紅色碎花小棉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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