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千鈞倒也聽話,把酒換成了榆樹老窖,買了兩瓶,把香煙換成了這邊很認的金絲猴,買了兩條。糖果買了禮盒裝的,是一個漂亮的鐵盒子裝的奶糖,兩斤裝,看起來很高級,這次宋一然沒有攔著。
茶葉就買了紙袋裝的紅茶,也是這邊的走俏貨,價格也不算貴,一斤裝一袋,兩塊二,買了兩袋。
一趟走下了,花了三十多塊錢,宋一然挺心疼的,雷千鈞眼睛都沒眨一下,還帶著她往二樓去。
“哎,這就行了,還買什麼。”
雷千鈞興致勃勃地道:“給你買兩件衣裳,再買塊手表。”這是他第一次給母親和妹妹以外的女性買東西,內心有點小激動。
宋一然是他的愛人,而他即將跟喜歡的女孩分彆,這種心情很微妙,讓雷千鈞產生一種給她買些東西,讓她睹物思人的想法。恨不得宋一然身邊的每一樣東西都跟他有關,恨不能讓她的身邊都是他的影子似的。
喜歡一個人,就要全心全意的對她好,儘你最大的能力去讓她幸福。好比你用一百倍的好和愛去對待她,珍視她,那麼以後彆人對她四五十分的好,在她眼中就像跳梁小醜一樣,她不會被打動。
這個念頭一出,雷千鈞就更有些迫不及待了。先是帶著宋一然去二樓挑衣裳,要買的確良襯衫,喇叭褲,還要買的卡大衣給她。
這個時候,堅冰已經逐漸消融,正是大地回春之時,形勢巨變,長時間禁錮了人們思想自由和美好事物的外殼已經漸漸剝落,人們對色彩和時尚的追求,瞬間釋放了出來!大多數人脫掉了沉悶暗淡的外衣,換上色彩鮮豔的衣裳,借以表達他們對新生活的向往和熱情。
宋一然從善如流,不覺得追求潮流有什麼不對,這些衣裳她自己也能買得起。現在是冬天,到了夏天,她還想買幾條裙子穿一穿,感受一下這個時代的潮流呢!
“好了,差不多了!”宋一然隻道:“等我上班了,天天穿工作服,哪裡用得著這麼多衣裳?”
到最後,還是買了兩件大衣,一件毛衣,兩件襯衫,兩條褲子。
“我有好幾雙皮鞋,真的,穿不了這麼多。萬一腳再長大一點,就浪費了。”要不是宋一然攔著,隻怕皮鞋還要再買兩雙的。
這一通走下來,兩個人身上全是袋子,紙包。
好想把東西送到空間裡去啊!
當然,隻能想想。
結果雷千鈞不依不饒,非要給宋一然買手表。
“用不著,不要再花錢了!”現在他們這一對,都成了百貨大樓裡的焦點了,時不時就有人用複雜的眼光望向他們,好像在說,哎快看那兩個人,真夠高調的。
“買兩塊,你一塊,我一塊。”雷千鈞眼睛亮亮的,臉卻板著,好像這件事沒有商量的餘地一樣,小狼狗本性暴露無疑。
看看吧,就是這麼霸氣。
“行,上樓吧!”宋一然拿著兩個輕飄飄的紙袋上樓,和雷千鈞錯身而過的時候,小聲道:“花光你的錢,當(四聲)內~褲買票回家的時候彆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