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十一章(2 / 2)

男人上下打量了他一眼,見他雖然年輕,但身穿皮夾克頭發打著摩絲,看著像是個正經來談事的,便正色道:“我是帶貨轉讓,轉讓費是一千,房租是一個月兩百,我這裡還剩半年,加起來就是兩千兩百塊。”

兩千兩百塊的購買力,其實也就相當於三十年後的幾萬塊。在學校外麵盤下這樣一家店麵,已經算是白菜價了。

但對於現在的陸寧和宋春梅方誌剛來說,那絕對是一筆巨款。

“老板,你這轉讓費稍微有點貴啊!這些文具我都不知怎麼處理,錢就白扔了。”

男人道:“貴什麼貴?我這些貨批發價都不止一千塊呢。”

我信你的邪!

陸寧轉頭看了看這店內的貨架,心中估算了下,貨品頂多也就價值五六百。老板估計是生意不好,指望轉讓吃接盤的一筆。

他佯裝思忖片刻,道:“那我回去和人商量一下,考慮考慮再做決定。”

他腳下都還沒邁步,老板已經急忙道:“價錢可以稍微談一談,這樣吧,八百塊,你看怎麼樣?這已經是最低價了。”

陸寧:“我還是得考慮一下。”

老板道:“你要真有心盤下來,那就七百塊,真的不能再少了。”

陸寧:“六百!”

老板猶豫片刻,終於還是一咬牙:“但必須明天就交錢簽合同。”頓了下,又補充一句,“畢竟來問的人太多,你要是遲了,我可能就先轉給彆人了。”

陸寧失笑,看來這店麵已經掛出來很久,對老板來說多留一天就多一天房租,也難怪對方這麼急。

他沒拆穿,隻點點頭道:“行,我明天就來簽合同。”

畢竟誰也不知道明天會發生什麼事,這種機會,他能看到,必然也會有其他人看到。

回學校路上,他算了一下賬。

盤下這個店子要一千八,裝修可以自己設計,找工人弄,花不了幾個錢,但桌椅設備包括冰箱冷櫃是一筆大成本,就算買二手的加起來也得兩千多。這樣算下來,至少需要將近五千塊,才能將店子開起來。

方家傾其所有大概是拿得出這筆錢的,但問題是他現在根本不可能說服家裡那兩夫妻,把錢拿出來盤下這個店子。

如今下崗潮還沒正式到來,下海自然也還沒成為潮流。當個體戶的要麼是找不到其他出路的,要麼就是那些膽大包天混社會的。

宋春梅和方誌剛都是老實巴交的人,擺點不需要什麼成本的小攤也就罷了,真要他們投入這麼大的成本開店,那是萬萬不可能的,他們寧願花幾千塊送禮去保住一份吃不飽也餓不死的工作。

陸寧思索著,這事還得先斬後奏,自己把店子開起來,讓他們親眼看到錢流進來再跟他們說實話。

下晚自習回到家,聽宋春梅和方誌剛聊天的語氣,兩人似乎準備明天去廠長辦公室送禮,買好的兩條精裝紅塔山煙和一瓶茅台酒,已經用袋子打包好,就放在電視櫃裡。

不過送禮怎麼可能就隻送這點東西,等夫妻倆進房睡了後,陸寧小心翼翼將包裝拆開,把煙拿出來,果然見外盒有打開過的痕跡。

他伸進去摸了摸,意料之中地抽出一疊藍色百元大鈔。

兩個盒子裡的錢加起來,正好三千塊。

他將錢收好,又仔細將煙和酒照著之前的包裝恢複原狀。

若這三千塊真能買到一份穩定工作,他其實也無所謂,可既然大家為了保住工作都在送禮,這份禮也就沒了意義。

但顯然方誌剛和宋春梅不明白這個道理。

更重要是,一個收禮的廠長,能是什麼好東西,看看郭誌偉和他媽的德性就知道。他可不願意這兩口子的血汗錢便宜那種玩意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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