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第 4 章(1 / 2)

老公彆哭了 自然數1004 5625 字 5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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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媽,我和他,是不是要離婚了?”

吳媽:“啊?”她簡直像聽到了什麼驚天的八卦:“你們要離婚了?”

黎昌說:“……我不知道。”

彆說離婚了,他現在連自己是怎麼和任克明結婚的都不知道。

不是金主與被包養的關係嗎,這樣的關係什麼時候需要一張結婚證了?

“我就知道你們這婚遲早得離,”吳媽說,“不過沒想到居然堅持了七八年,唉,倒也挺長了。”

黎昌問出自己心底的疑惑:“您知道我們是怎麼認識的嗎?”

正經戀愛絕對不可能,黎昌知道自己絕對不會對男人起那樣的心思,甚至對女人也不一定。

感情生活對於曾經的他來講,根本不存在。

吳媽這時卻麵色露難了:“這,我哪能知道啊……”

也不知道她是真不知道還是裝不知道,反正她這這那那了一會兒,擺手說:“我才跟了你們半年,你問小安去吧,他跟得長!”

黎昌於是去問小安了,小安卻說:“抱歉,我不清楚。我隻知道您與任先生結婚前先簽訂了一份協議。協議內容隻有您二人與律師知道。”

黎昌有點失望地說好,剛轉身想回樓上,卻又聽小安說:“但我可以為您請律師來。”

黎昌欣喜轉身:“真的嗎?”

小安穩穩點頭:“當然,如果您需要的話。”

一天後,小安帶回了封好的協議副本,律師人卻沒來。

小安傳達律師的話說:“幾個月前,任先生曾谘詢過協議作廢的問題,但是黎先生您沒有同意。”

其實律師這個意思就是,我不能來見你,因為我是受聘於任先生的,而你們夫夫二人如今意見相悖。

黎昌沒懂這層意思,他隻更好奇協議裡寫了什麼了。

聽說有錢人結婚前都會簽份婚前協議,明確劃分好財產。

自己和任克明這份,會不會就是這種?

他接過協議,小安主動離開房間,留他自己一人細看。

翻開塑料殼,黎昌讀了幾行後就直起了窩在沙發裡的身子,兩隻眼越瞪越大。

我去。

這不是婚前協議,而是離婚協議吧!

否則這上麵怎麼會寫明離婚時間?!

協議上說,婚後財產歸各自所有,不進行劃分,不僅如此,還有——

婚期八年,到期離婚。

八年,黎昌再次確認了一遍協議上寫的到期年月日。

……那不就是六個月後嗎?!

黎昌合上協議,窩回沙發裡咬嘴皮。

離婚,離婚……

他不想離。

離婚不離婚的,黎昌不在乎,他並不是那種懂愛情和婚姻的人。

他隻知道,自己如今成為一位光鮮亮麗的明星的背後,必然全靠的這位便宜老公。

離婚了的話,金主不僅不會再支持自己的事業,還有可能打壓。黎昌其實也不在乎事業,他隻是不想再回到數著雞蛋個數吃飯的日子。

離開任克明,自己一定又不能頓頓都吃肉和雞蛋了。

黎昌忽然想起,剛剛那個律師說任克明想作廢這份協議,而自己不同意。

任克明不意外,昨晚上就跟自己說過彆想離婚。

可是為什麼二十八歲的自己想離婚呢?

……是雞蛋吃膩了嗎?

還沒來得及細想,一通電話響起,黎昌低頭去沙發縫裡掏手機。

來電顯示是“經紀人”。

這是這手機兩個月來第一次來電話,黎昌愣在手上有些不敢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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