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解約(1 / 2)

薛瑤不知道,因為在停車場的相遇,讓林偉彥對劉璃產生了興趣。

為了避免麻煩,她特意在醫院陪劉璃等合同時間到期,再去退還公司分配的東西。此時她不得不感慨,輝星娛樂公司真是心大,公司的東西就這樣讓合同到期的人拿著。

其實她不知道,這些事原本會提前一個月就辦好的,隻是宋凱想逼劉璃就範,所以才把續約的事拖延了下來。

三天之後薛瑤把車開回公司,到人事部去辦理手續。劉璃給她的清單上寫得很清楚,什麼東西是公司的,連如何辦手續的步驟都有,真是個有條理的好孩子。

看到這張清單上要歸還的東西,她才知道原來房子並不是公司的。在家裡找了大半天,發現了房產證,才知道房子是薛瑤名下的。

這讓她有些納悶和不解,既然薛瑤名下有房子,為什麼在小說裡劉璃沒賣掉房子來交手術費呢?

沒有原主的記憶還真麻煩,有些事她可以用在這幾年學的為借口,但如果是以前的事她就不知如何應對了。

等回去要再好好找找,看原主有沒有寫日記什麼的。

就在她胡思亂想的時候,早就收到上頭通知的人事部助理,收好東西後笑著對她說:“薛小姐,請你稍等一會。”

“啊,好。”薛瑤以為這是辦理手續的正常流程,就拿出手機開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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