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 2 章(2 / 2)

糖分 橙子雨 11601 字 6個月前

懷裡暖暖的是心愛的人的體溫,趙清x也很快墜入了甜美的夢境。

夢裡,他回到了十四歲那年。

那年趙清x初二。

雖然成績優異,但作為一個血氣方剛的少年,這也並不耽誤他每天放學的時候總愛跟幾個哥們去開黑打遊戲。

某天,快到網吧時,一個小弟悄悄湊到他耳邊:“x哥,那小丫頭又跟著你呢。”

趙清x回頭,看到唐蜜躲在牆角。

趙清x不是傻瓜,住對麵的小姑娘喜歡他,他早就知道。

可惜對於初二的男孩子來說,比起同齡漂亮女孩子的“喜歡”,當然還是網吧和遊戲更好玩。

那個學期,班上莫名其妙流行起了十字繡。

很多女孩開始悄悄給喜歡的男生繡了書包掛件。唐蜜也在繡,繡的是趙清x最喜歡的nba球隊隊徽。

眼看著就要完工,卻在一次上課偷繡被老師抓到,東西沒收。

恰逢那幾天趙清x父母都不在家,他被寄在唐蜜家吃午飯,以至於放學後不得不耐心等著被老師拉去辦公室厲聲訓斥的唐蜜。

好容易等到,唐蜜紅著眼睛可憐兮兮,好像一隻兔子。

走到半路,又自顧自委屈地嚶嚶哭了起來。眼淚晶瑩,一直一直掉。

“……”

那天,趙清x人生第一次怦然心動。

後來很多年,趙清x都誤以為唐蜜是他的“初戀”。

甚至兩人分手後,還一度以為是自己年少無知搞砸了戀情,認死理地追去美國大農村待了六年。

如今回頭想來,根本、根本就不是那麼回事。

……

趙清x今年二十八歲。

對自己的了解,早已不是當年那樣懵懂和淺薄。

現在今的他,已經十分了解自己究竟是個什麼尿性。反正,如果換成是他遇見了“趙清x”這種神經病,是絕對不會想和這種神經病談戀愛的。

趙清x現在明白得很——他當年喜歡的,從來就不是唐蜜這個人。

他喜歡的,隻不過是那小丫頭掉眼淚時紅著眼、楚楚可憐的小模樣。

其實,唐蜜笑起來時,要比哭起來更美得多。

可惜趙清x並不能領情。

因為他想看的、喜歡的,始終隻有那女孩一抖一抖掉眼淚時委屈巴巴的可憐小模樣子。

自從第一次看到她哭,他就每天守在她身邊等啊等,一心隻想等她再像小兔子一樣紅眼睛的那樣一天。

可惜總是等不到,於是當年的趙清x才決定,她既然不哭……

那他就來搞出點事情,惹她哭吧!

……

趙清x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什麼神經病毛病。

彆人談戀愛,都愛看愛人笑靨如花。

可偏偏一直以來能讓他怦然心動、通體舒暢的,始終都是心上人茫然、無措、黯然神傷、梨花帶雨的模樣。

因而,才會無論是跟唐蜜在一起時,還是後來和其他人交往的日子,不管是什麼樣的開端,最後都會重複走上同一個套路——

從模範男友,逐漸演化成無可救藥的“渣趙”。

沉迷搞事情,千方百計讓對方吃醋,想一萬個點子氣死對方。

總之無論如何就是一定要惹到對方紅了眼睛紅了鼻子,他才開心了、才滿意了。

……

趙清x當然清楚,正常人的腦回路不是他這麼歪著走的。

正常人在喜歡某人的時候,是希望那個人能夠幸福的。

甚至有的時候寧可犧牲自己的幸福也要成全愛人——講道理這才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才是主旋律歌頌的“偉大的愛情”。

但沒卵用。

“理論”擺在那兒永遠隻是理論,天性壓抑不住。

就隻有把人惹急、弄哭了,他才能感到真正的“開心”。

那是一種詭異萬分又心滿意足的神經病體驗,很難形容。

總之,隻有在把人好好欺負一通之後,他才能像是飽餐了一頓美味一樣心滿意足,從此一段時間乖乖不再作妖,恢複溫柔體貼的本質好好做一個完美的男友。

而等到那快感的餘韻被時間消化,一段時間後,他又會忍不住賤賤地伸出爪。

在作死的邊緣反複試探,找茬,搞事,惹人掉眼淚。

如此循環往複。

……

當然,這樣的習慣性犯賤顯然是有後果的。

因為隻要是個正常人,最後都會無法忍受。

哪怕當初再星星眼地喜歡他,三番幾次經曆被捧上天再摔到地上的心理落差之後,都會痛恨他這種反複無常的“玩弄”。

於是乎,高富帥趙清x經常被甩,無限單身。

……

那天趙清x抱著程徹一覺睡醒,已經是晚上六點多。

懷裡的人還沒醒。

趙清x輕手輕腳打開床頭小夜燈,看著懷裡男人的睡臉瞧,眼神溫柔如水滿是迷戀。

他正在回味。

回味中午的時候,程徹看到唐蜜那一瞬間的表情。

公平講,唐蜜長得確實漂亮。

就算這兩天天氣一反常態地驟冷,讓她不得已穿了一件唐母那年代感十足的舊駱駝色大衣,可這一身五十歲大媽的打扮都不能阻擋由內而外閃閃發光的嬌俏可人。

在看清她模樣的那一瞬間,程徹明顯被那樣的明豔給震懾到了。

黑框眼鏡下的眼睛裡,無措、慌亂、不甘、晦澀、嫉妒無處遁形。

那樣子……簡直、簡直了。

趙清x身為一個合格的神經病,當場被自己男友萌到肝顫。

於是乎,全程柔情似水地默默看著程徹的背影向唐蜜走過去,看那個傻瓜明明無比在意又偏要裝作不在乎的樣子,硬著頭皮去跟唐蜜打招呼。

……他家徹徹,真心傻得不行。

恐怕至今都以為,唐蜜是他心裡忘不掉的那顆朱砂痣吧。

也不想想,彆說唐蜜早就已經跟彆人訂婚了,就單說他現在那麼愛他、那麼黏他,每天又那麼乖,這門子陳年老醋又有什麼可喝的?

這麼想著,趙清x低下頭,帶著笑在小夜燈的微光中親昵地蹭了蹭懷裡男人的鼻尖。

真的是傻。

明明那麼帥、那麼好。

哎,像這麼笨的男人,他可得好好養著才行,不然要被彆人欺負的。

這麼想著,趕緊把人抱緊。

才不給彆人。

隻能我一個人欺負,一輩子一個人欺負,彆人誰都彆想招他!

可是,縱然滿心溫柔,關於他從未真的喜歡過唐蜜這件事、還有他其實是個神經病的事實,趙清x完全不打算跟程徹做任何程度上的澄清。

不能澄清。

因為,徹徹那小陰暗的眼神啊……簡直可愛爆了。

偶爾患得患失的小壓抑,偶爾的神經質,更是萌到他心梗!

所以說白了,他就是無比享受程徹的又笨又傻,那種明明備受煎熬卻還是一根筋地喜歡他、想要跟他在一起的孤注一擲。

……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彆人的痛苦之上。

趙清x抱緊懷裡的人,心想,老子他媽的不僅是個神經病,還是個自私透頂的神經病。

這個傻瓜卻還願意傻傻地愛他,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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