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第 37 章(1 / 2)

糖分 橙子雨 12196 字 3個月前

()空氣仿佛安靜了片刻,仿佛又沒有。

就在某人微微有些提心吊膽的時候,程徹那邊終於伸出手,抱住了他。

趙清嶺那一瞬間,眼裡都是星辰,真的要感動涕零了:“徹徹,徹徹,你真好。你真的沒有生我的氣,你真的原諒我了,太好了,你最好了,最喜歡你!”

……

黑暗中,程徹目光沉沉,收緊手臂。

他是說了“原諒”。

但其實……根本談不上什麼原諒不原諒。

是,他是受了傷、吃了疼,最後還沒用地哭了。

卻覺得,那也不一定都是趙清嶺的錯。

……

程徹至今記得,高中的時候,趙清嶺有一個外校的好哥們兒。

好像跟他是發小,家裡也頗有錢、人也頗帥,在城郊的貴族學校念書,成績也很好,但人比趙清嶺可要囂張、混世得多了。

高中那兩年裡,每次跟這種暗黑係的發小出去的時候,趙清嶺一般都不會叫上“好孩子”程徹。

以至於程徹總共就見過那人一次而已。

但那一次,實在是印象深刻。

……

那次見麵,是大家一起吃飯慶祝個什麼,酒桌上,那個男生喝醉了,一直在跟趙清嶺叨逼叨,叨叨他的“對象”。

“真的是煩死了!又不好看、話又不多、稍微凶一點還哭給你看。”

“最麻煩的是買東西根本哄不好使,人家雖然窮,但不還要你東西,問他想要什麼,你知道他說啥?”

“他說‘彆的都不要’,隻要我彆離開他、彆不要他!”

“靠!明明一開始就說好了,無聊陪他玩玩而已,不好看又那麼乏善可陳,居然還沒有自知之明!出門不帶他還有臉不高興、跟我要死要活,也不想想自己那麼拿不出手,我怎麼帶得出去啊?”

少年說及此處,一瓶啤酒直接悶了。

“咣”砸在桌上,好大一聲。

高中的時候,程徹真的是特彆單純一人。

這番話在他聽來,意思已經很明顯了。這男生根本一點都不喜歡他對象,不僅不喜歡還挺看不起,八成是打算分手了。

然而,下一秒,他竟聽見趙清嶺笑了。

“小揚,天天吐槽嫂子,你還不是一跟頭死死栽進去了?勸你啊,好好對人家吧,普通點就普通點吧,認了,彆作。”

“作跑了,到時候再哭,可就遲了。”

那少年聞言,又咣咣悶了一瓶啤酒。

“他但凡能好看一點、聰明一點、堅強一點、獨立自信一點,老子就不用糾結了!”

“可現在這樣,算怎麼的?老子條件那麼好,將來找啥樣的沒有,就算喜歡……又怎麼能甘心,一輩子就跟這麼個灰頭土臉的貨色過了?”

“我以前也不是那麼沒品位的人啊!真是不明白,他到底給我下什麼**藥了。”

“哪哪都不好,我到底迷他什麼迷得那麼狠?艸!”

少年說著,眼睛紅了,看起來很萎靡。

……

那天,人生中第一次,程徹知道原來人性還能那麼分裂。

一邊“迷戀得不行”。

一邊,又能清楚地嫌棄“對方不夠好”。

但仔細想想,倒也不是不合理——

那幾天,趙清嶺才送了程徹一張學校附近體育用品店的購物卡。麵值三百多,按說在當年可以買不少東西,但程徹最後,卻用整張卡隻刷走了一個籃球。

他特彆喜歡那個籃球。

以前看它放在貨架上,就偷偷喜歡了,路過總要多看兩眼。

確實也是一邊特彆喜歡,一邊嫌棄。嫌棄它死貴,性價比低到沒眼看、搶錢一樣的貴。

如今,推人及己。

陰暗的小念頭,有時候真的是控製不住就會冒出來——

“一時的口不擇言”,真的有這種東西?

會不會,其實那根本,是趙清嶺的真情流露。

感性上“最喜歡了”“想一輩子在一起”是真的;理性上覺得跟他在一起“虧了”,卻也是真的。

所以,才會在那一瞬間沒忍住,說出那麼傷人的話。

如果真是這樣……

艸。

難受。

程徹略微弓起身提,咬牙,生生忍下了生理性的胸口疼。

不僅忍住了,半晌,他緩緩地,竟還斷續地、莫名笑出了來。

懷裡本來趙清嶺已經睡著了,又揉揉眼醒了。

“嗚嗯……徹徹,什麼事情那麼好笑?”

“沒事,我在想明天的行程。”程徹摸了摸他微長、柔軟的發,“乖,睡吧。”

“哦……zzzzz”

程徹抱緊趙清嶺。

沉默,閉上眼睛,又緩了好一會兒。

再睜開時,對著天花板,卻不是往日裡的無措與茫然。

不是。

同樣是沉默平靜,卻暗地閃著一絲幾近微不可見的光華,勁兒勁兒的。

……

……

“明天”的行程早就定好了,不用想。程徹在想著的,其實是他們“以後”的行程。

三個月,說長不長,說短不短。

在這三個月裡,趙清嶺倒是從沒有說過他“拿不出手”。

對於兩人的關係,也從來沒有藏著掖著過。遇到一些熟人的場合,也都大大方方介紹了。

大家的反應,表麵上一派和諧。

各種恭喜恭喜、同喜同喜地嘻嘻哈哈,但內心分明各種一言難儘——有的一臉懵逼,趙清嶺你眼神是怎麼了?有的則心懷怨妒,他哪裡比得上我!

這些,程徹不傻,當然都看得到。

誰讓他是真的平凡,配不上趙清嶺。

這不是怯懦、不是自怨自艾。隻是不爭的事實,所有人都知道。

就連顏珍跟他那麼多年朋友,都沒辦法昧著良心說他夠格。反而從他們在一起的第一天,就不停地吹好友耳邊風、花式勸他分手。

程徹很清楚,她勸他分手,隻是因為怕他越發的無法自拔。

怕差距那麼大,他將來有一天免不了會被拋棄,受到嚴重的、毀滅性的傷害。

隻是後來,發現實在是勸分無果,顏珍才隻好又換了個路線。

開始瘋狂挑剔他的形象、著裝,一見麵就拉去品牌店,逼著他買買買、扔扔扔。

……

但顏珍不知道是,自從跟趙清嶺在一起之後,其實程徹衣櫃裡的舊衣服,在她提點之前,就已經偷偷扔掉過一大半。

更早就學會了暗中不著痕跡主動問趙清嶺的意見,借著約會、吃飯的機會悄悄“順路”拉趙清嶺,去幫忙參謀陪他買幾件衣服。

長此以往,雖然至今穿搭品味還是常常被顏珍吐槽,但真的已經比“以前版本的程徹1.0”好太多了。

除了努力提高衣品,其它方麵,也都不敢慵懶度日。

工作上認真儘責,拚命給公司多做出一些成績。閒暇回家的時候,則會努力研究健康菜譜的做法,沒事約趙清嶺一起鍛煉身體、抽空再多看幾本書。

不是沒有危機感。

不是單純覺得“幸運”,平凡的人生被過量的幸福砸中,就這麼從此高枕無憂。

不是那樣的。

程徹一直都有危機感,也一直在暗暗憋著一股勁——想要這樣一直偷偷用功下去,悄悄地、潛移默化地變好。

這樣,再過個一年半載、三年五載,他會變得帥一些、優秀一些。

至少讓趙清嶺領著他出去時,不至於再被人質疑。

可是。

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