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點了點頭,其實我感覺這有點自欺欺人吧,這些話隻是為了讓自己的心中好過一點罷了。
我固然有點自責,明哲保身確實不太好。
但是,我已經勸過李湘琪了,讓她不要再繼續的鬥下去了。
可這女人不聽,非要拿到自己的“青春損失費”,那能咋整?
還是那句話,人要作死,咋勸不好實!
反正我真不想摻合這些事情。網絡上有個段子,說得很好,跟人相處得越久就越喜歡狗。
其實這話套用在我的身上,也是適用的。
看多了人類世界的勾心鬥角,爾虞我詐,在世俗利益中,那一張張醜惡的臉。其實我倒是覺得,野仙和鬼
怪比較單純,跟他們在一起,要麼你死,要麼我亡,單純的就是廝殺,不會活得這麼累。
而且鬼啊,野仙之類的,也並不全都是壞的。
我們麵前這位柳紅阿姨,她不就是一個好的野仙麼?
這事情,不要理會了!
我告訴自己,李湘琪隻是一個生命中的過客,和之前那麼多的案子一樣,她隻是我其中的一個雇主,而且還是沒有付錢的雇主。這些麻煩事情,總是會隨著時間過去,然後我見見就會遺忘掉的。
但是…
現實當中許多事情告訴我們,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社會就是社會,就是這麼殘忍,這麼多血淋淋的事件擺在你麵前。
我原以為這事情就這麼結束了,其實才剛剛開始,因為在第二天的報紙上,我看到了一條新聞,一條足以讓我們感覺到震驚和恐懼的新聞。
新聞上報道,就在一條小河邊發現了一具女屍。
屍體被嚴重毀容,但是,她身上卻有一個玫瑰花的紋身,就在胸前這個位置。希望有知情者,或者死者的家屬來認屍!
既然屍體已經被嚴重毀容了,那麼我們咋知道那人就是李香琪呢?
這事兒還是金剛說的!那家夥說,因為李湘琪的身材很好,很火辣,尤其是胸脯更是傲人。當時的時候,他偷偷的瞄過,他發現李湘琪的胸部確實有一個玫瑰花的紋身。
也就是說,在那件事情之後,我們前腳剛走,後腳李香琪可能就被人害了。
我最擔心的事情,終究還是發生了。
作為一個小三,而且還是個雞出身的。她無權無勢,卻異想天開的做著發財夢,這不是自己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麼?
雖然說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產。但你還得掂量掂量自己,有沒有那實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