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帶著她,跑到市裡麵去購物,
走得腿都快斷了,還要當一個移動的貨架,給她大包小包的東西扛著。
如果說,這些事情都能忍受,那後麵的事情就有點討厭了。
又一次,我帶著大小姐,去人工湖那邊玩。
因為有個湖嘛,很多人都在哪兒看熱鬨。
於是,她也跑去。
偏偏大小姐長得漂亮,還喜歡打扮,那天居然穿了個高跟的涼鞋。
那鞋子真漂亮,把她的大長腿全都漏了出來。
結果,走著走著,絆了一下,鞋子掉湖裡麵去了。
她就在哪兒喊,“張有根,快去,把我鞋子撈出來。幾千塊買的呢。”
我擦,這玩意兒我要怎麼撈?
她讓我跳下去。
我擦,為了她一隻鞋子,讓我跳湖?
我他媽才不乾呢。
結果,我隻能去旁邊找根棒子,在哪兒撈啊撈。
撈得老費勁兒了。
刁蠻大小姐看我半天撈不著,於是從後麵,照著我屁屁就是一腳踹了過去。
麻痹,當時那狀態之下,我猝不及防,被一腳直接踹進了湖。
大小姐就喊,“快去撈!”
麻蛋,我隻能遊過去,給她把鞋子撈了出來。
然後,周邊好些人在看笑話,老子感覺嚴重的丟了臉。
還有一次,跟著大小姐去喝咖啡。
因為我是保鏢嘛,隻有她坐著,我站著看她喝的份兒。
旁邊有個小黃毛,因為看雷茹菲漂亮,一直死死的瞅著。
她很生氣,讓我去打那狗曰的。
我當然不想打架了,不能說,因為人家多瞅了你兩眼,就揍人吧。
隻能過去,跟那黃毛好言說。
可那家夥是混的,對我說話很不堪,還動手動腳的。
一氣之下,抓起桌子上的咖啡杯,然後就給他扣在頭上了。
誰曾想到,這家夥是個混混,一個電話叫來了一大群人。
然後,我沒辦法,隻能和這群人揍。
雖然從小打到大,不噓!
但是,我還是挨揍了。
對方那麼多人,要是我沒受傷,那真是項羽在世了。
所以,給他們打跑了之後,我自個兒也是鼻青臉腫的了。
再看雷茹菲呢?
翹著大長腿,在哪兒看好戲,還一個勁兒的給我鼓掌。
麻痹!人都能給你氣死。
就這樣,三天兩頭的惹禍,三天兩頭的我來背鍋。
最嚴重的一次,是她出門的時候,我倆在路邊逛街。
有個家夥牽了一隻大狗出來。
結果,那條狗可能到了發那啥的季節,在她屁屁後麵嗅了嗅,然後雷茹菲就漲紅了臉,氣壞了,直接兩腳給那狗踹去。
那狗當然發脾氣了,要咬她。
得!麻痹,又是我上演了一幕人狗大戰,弄得遍體鱗傷。
最後,我實在受不了這種日子了。
到了月底,拿了自己那六千塊工資之後,主動給雷老虎說,老子不乾了!你家這麼大小姐太難伺候。這活兒要是繼續乾下去,我就是屬貓的,九條命也不夠用。
雷老虎當然不乾。他當然也知道,我每次都為她女兒打架,弄得遍體鱗傷的。
可這在他看來,正是一個保鏢最儘職的表現!這麼好的一個保鏢,怎麼能辭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