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嗯。”小孩點點頭。
因為有了小孩的記憶,有些東西找起來就方便的多。
李彤輕手輕腳的找到自己想要的東西,帶著女孩,就趁夜逃了出來。
夜色微涼,李彤背著小孩,小孩負責指路。
漆黑無月的山林,就像是鬼故事的主場,風吹過樹葉,颯颯作響,漆黑的樹林仿佛藏著無儘鬼怪,隨時準備撲過來。
背上的孩子,恐懼的瑟縮著,山路崎嶇,李彤深一腳淺一腳的前行,這個身體被餓了一天一夜,難免體力不支,但是如今重要關頭,李彤隻能咬著牙,不讓自己停下。
她得到的記憶自然是來自背上的孩子。
李玉,一個狗血故事裡的可憐姑娘,一個愛情故事裡悲劇配角。
從小死了娘,和父親還有姐姐相依為命,三歲那年,父親娶了後媽,後媽帶了個兒子,調皮搗蛋,桀驁不馴。李玉六歲的時候,後媽的兒子將村裡的傻子推下山,小腿骨折了。
傻子家不要醫藥費,就要報警,李玉的父親和繼母哀求了半天,對方提了一個要求,隻要李家把李彤聘給傻子做媳婦,事情就算了了。
原主肯定不同意,但是原主爹架不住媳婦鬨,咬著牙同意了。
李玉偷著放跑了李彤,被父親一頓毒打,送到了傻子家做童養媳,後來她在村裡的一個大學生的幫助下跑了出來,她愛上了那個大學生,為了報恩也為了供對方讀書,她打工賺到的所有錢都給了對方,李玉心心念念以為自己這輩子會和喜歡的人在一起,結果大學生把她給賣了。
李玉長大之後是個美人,這年頭,美人也是一種資源,買她的那個人,是大學生所在的大集團的總裁,身高腿長顏好氣質佳的霸道款總裁。
對方買她的原因是李玉的相貌神似對方的真愛……後來,真愛歸來,假的自然就被拋棄了。
被像籠中鳥一樣養著的李玉,下場可想而知,這個姑娘一輩子都是按照彆人的要求在活著。
李玉的記憶中,沒有黑洞,她的記憶就像一部黑白記錄片,沒有掩蓋,也沒有絲毫的色彩。
李彤卻能夠真實的感受到,記憶擁有者那深切的痛苦和絕望。李玉的記憶中,放跑了李彤之後,就再也沒有對方的消息,所以李彤也不知道原主到底發生了什麼,不過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她要帶著李玉活下去,好好的活下去。
李彤咬著牙,忍受著腹中的饑餓,絲毫也不敢停下腳步。
啟明星閃耀,天空泛起魚肚白的時候,兩姐妹終於走到了大道上,李彤已經精疲力竭。
李玉貼心的遞過布兜裡裝著的冷饅頭。
李彤已經餓過頭,她完全沒有吃東西的**,為了體力,隻能強逼著自己咬了一口,在嘴巴裡艱難的嚼了嚼,卻怎麼也咽不下。
如果不想辦法,她們倆很快就會被抓回去。
除了戶口本和身份證,李彤還拿走了一點錢,李玉見過後媽藏錢的地方。不過本來家中就貧困,錢有也沒多少。
說是大路,也不過是條稍微寬敞的土路而已,大道的兩旁是綿延的山,路人很少,車也難見,李彤腳下的鞋子磨得有些裂口,腳隱隱的疼,卻也隻能咬牙前行。
李彤一邊走一邊想,在李玉的記憶裡,這條路是走過的,她跟著大學生就是按著她們昨夜的路線,逃出村子,去了大學生讀書所在的城市。
李彤現在能選擇的隻有李玉所熟悉的方式。
現在的她還沒有能力帶著李玉去陌生的地方求生,這個身體剛成年,李玉也不過正是六七歲的年紀,不論在什麼時候,這樣兩個無依無靠的女孩子都很容易成為惡人下手的目標。
李彤細細的想著李玉記憶中的路線,心中慢慢有底。
雖然和記憶中的年代差了十年,但是路線並沒有變,依舊通向同一個小鎮。
小鎮很安靜,稱不上繁華,房屋破舊,路上的行人穿著老舊,李彤姐妹倆並不顯眼。
李彤先帶著李玉,整個鎮子轉了大半圈兒,方才尋到一個早飯攤子,要了些米粥,簡單的填飽了肚子。
從好心的攤子老板那裡問了鎮子的車站,李彤帶著李玉擠上了破舊的公交,交了車費,顛顛簸簸的去了市裡。
在鐵路站外互相抱著窩了一夜之後,買了票,以最快的速度離開了這座小城市。
三天之後的清晨,李彤帶著李玉下了綠皮兒火車,抵達了這座陌生又熟悉的城市,這座城市承載著李玉大部分的人生,它的一切變遷同樣在李彤眼前無所遁形。
李彤抱著李玉,擠出擁擠的火車站,躲過不懷好意的流子,跟著四散而出的行人,站在車站廣場,一時之間有些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