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慕笑了,問道:“他是a級通緝令上的嫌疑人,你應該很清楚吧!”
“知道。”
“好,那我再問你,段文用是不是已經來你們小區很近了?”
林慕的話讓段明明不知道怎麼回答,眼神躲閃,很顯然沒有接受過審訊,無法適應審訊室這種場景。
“到了這裡就老實交代,你不說,藺芳也會說,我們也會調查。
你現在已經構成包庇罪,如果還不老實,那到時候連緩刑的機會都沒有了。”
段明明聽完林慕的話,長出一口氣,開始講述。
原來就在6天前,段文用就來到桃園小區,而且在樓下堵住了他,想要住在他家。
段明明可不想牽扯一個a級通緝犯,嚴詞拒絕,可沒想到對方直接在沒人看得到的水池旁邊住下了。
直到發生後麵的事情。
林慕聽到這裡,打斷道:“他是怎麼知道你住桃園小區的?”
“我爹給他辦的手機卡,銀行卡,幫他注冊的微信,還添加了我的微信。
我估計他是在我朋友圈看到的,半個月前我發了一個朋友圈。”
“那你這6天時間為什麼不報警?”
“我.....我....”
段明明支支吾吾,最後說道:“當時就覺得他是我的叔。”
“所以昨天晚上你給他開門了是吧,還給他穿了你的衣服!不要說你是被逼迫的,他是不還在你家裡洗了澡?”
林慕觀察得很仔細,當時段文用的衣服很新,而且頭發也是洗過的。
“是,但是我現在很後悔。”
林慕大概知道了,這個a級通緝犯之所以能逃跑這麼久,是他們一家人的幫忙!
也就是說段明明的父親也是包庇的一環。
得到這些答案,林慕問了最後一個問題:“藺芳有沒有參與?”
“沒有,她沒有。”
段明明連連搖頭。
結束審訊後,林慕對楚鬆說:“送看守所吧,再把段文用的手機裡的信息儘快修複出來。”
林慕隨後前往審訊段文用的觀察室,對裡麵的史成生說道:
“史隊,有個新情況,段明明交代,這個段文用潛逃期間是段明明父親給他提供了手機卡和銀行卡,一直都是正常消費。
這也導致了他們追捕過程一直盯著步行和汽車,根本沒有想過其他可能性。”
史成生點了點頭,拿過林慕手上的審訊筆錄,看了一會,拿出手機撥打了瀘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隊長的電話:
“老徐,段文用的審訊還沒完,有個新情況給你說一下,段明明的父親給段文用提供了手機卡和銀行卡。
你們去把段明明的父親抓了吧,這個人才是導致你們沒有抓到人的源頭。”
電話那頭的老徐一拍大腿,怒斥道:
“媽拉個巴子,這個狗日的,看起來老實,還給老子搞這一出。
必須抓捕,他這個必須3年以上!”
包庇罪是3年以下,嚴重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段明明父親這種情況一般也就3年以下。
畢竟民警隻負責調查,至於最後怎麼判還得檢察院公訴之後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