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個小時後,根本就沒有查到拍攝地附近的120和110的記錄!
“啥情況啊,一個老人摔倒,連撥打120和110的都沒有?”
“誰敢啊,你不知道撥打120基本都要墊錢,你墊了錢就說不清楚了。
110也是,不是你撞的,你打110乾嘛?”
“路過的人,最多看看,誰敢去扶,都有可能搭上身家性命。”
對於這件事,每個人都在發表自己的觀點,林慕聽在耳朵裡,也很無奈。
試想一下,如果自己是個普通人,沒有隨身攜帶執法記錄儀,自己如果扶老人,也得三思。
一個不小心,就把身家性命搭進去了。
就算找到監控,洗清冤屈,那老人的家屬不依不饒,也會像狗皮膏藥一樣,沾到就甩不脫。
當然,不扶就沒事。
從法律意義上來講,你扶了,某些法官就會讓你自己舉證不是你撞的。
但是,你不扶,想要賴到你身上,那對方就得舉證。
所謂,誰主張誰舉證。
所以,對任何人來說,不扶才是最佳的選擇,也是最無奈的選擇。
“大家彆討論了,想一下怎麼查到當年的那個老大爺是誰吧。”
林慕打斷眾人的討論,時間已經不早了,再過一會就到了下班時間,正事要緊。
最後討論之下,還是隻有現場去調查。
畢竟照片上老大爺的麵容模糊,想要通過人臉識彆也沒辦法,隻得去找當年的目擊者。
但是,調查過程又不能讓犯罪嫌疑人知道,還得儘量做到不聲張,這才是討論的重點。
“如果能知道那個老大爺當時住在哪個小區就好了。”
劉梓鑫認真說道。
其他人都很無語,如果能夠縮小到這麼小的範圍,那事情就好辦了。
畢竟照片的模糊程度,連背景都不確定具體地點。
紛紛看向劉梓鑫。
劉梓鑫被眾人的目光包圍,有些不適應,眼睛瞪大小聲說:
“其實我倒是有一個辦法,或許可以做到。”
劉梓鑫這句話倒是出乎了眾人的意料,紛紛追問,什麼方法。
“辦法其實很簡單,隻需要統計旁邊的商鋪,把他們當中經營超過13年的找出來,問他們就行了。”
劉梓鑫的話說完,範聰笑了,說:“這個辦法是可以,但是也變相告訴凶手,我們在找他了,這不是和我們之前的初衷相背了嗎?”
確實如此,這件事當時應該知道的人也多,但是如果民警前去問,那凶手肯定會第一時間知道。
“我的意思不是直接問,是想辦法把他們聚集在一起,這樣的話他們就會互相談論,很快就知道了。”
劉梓鑫兩隻手比劃道:“安排社區組織一個活動,讓他們聚集在一起,然後我們穿便衣去引導一下,絕對有效。”
這個辦法,倒是一個主意。
林慕點了點頭,說:
“好,這件事你負責去安排,就明天。”
“今天也差不多了,下班吧。”
林慕看了一下時間,已經5點,下班是正事。
吃完飯回到宿舍,林慕的內心久久不能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