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chapter 21(1 / 2)

鯨落 月戊 4370 字 4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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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天前,深夜。

第一起案子受害人聞彥正處於睡夢中,凶手用了一種未知手法將聞彥的心臟挖出,帶走,然後離開現場,死者傷口邊緣整齊,可見被挖心的過程中沒有任何掙紮的跡象,案發現場也沒有留下任何痕跡。

按照目前唯一一個嫌疑人葛月提供的線索來看,凶手殺了人之後,並未馬上離開,而是留在案發現場被她恰好撞見,她在匆忙中離開了聞彥的彆墅。

後來因為擔心被凶手滅口,很快提出辭職,兩天後被警方查到,帶回市局。

五天後的淩晨,第二起案件發生,死者是負責工廠所有事項的廠長,他出現在庫房的時間點是固定的,隻要是夜班快要下班之前,都會去庫房巡邏一遍,這是那名廠長的習慣。

從這一點來看,凶手多半是提前埋伏好的,就等著廠長自己送上門來。

廠長被割走的是腎臟,整個肚子都被劃開了,現場淩亂不堪,跟第一起案子的死者截然不同,第一起案子現場還算乾淨,第二起可以說是雜亂無章。

兩起案件的共同點有兩個,一個是腹部的傷口跟聞彥十分相似,可以推測凶手使用的凶器是同一個,另一個則是他們兩個人都被挖走了一部分身體器官,一顆心,一個腎。

因此,徐樂誠認為兩起案子可以直接合並為連環案,因為凶手一定還會再次犯案。

查案,最忌諱的就是先入為主。

沒證據的事,貿然下判斷,隻會使自己走進死胡同裡。

黃凱正要站起來,一旁的局長卻抬手示意徐樂誠說下去,黃凱隻能坐回去,其他人見此紛紛噤聲。

徐樂誠繼續往下說:“假設凶手帶走的兩次器官都是同一人捐贈的,那麼這個捐贈者一定就是破案的關鍵,我之所以說凶手應該是在複仇,是因為一旦這個假設成立,那就說明兩起案子的受害者都可能涉嫌謀殺。”

話音剛落,鄭珣突然站了起來,他身邊的人不約而同轉頭看他,誰也不知道他接下來打算乾什麼。

徐樂誠同他四目相對,他看到他眼裡還沒來得及消散的恐懼,於是自己也一下愣住了。

黃凱轉頭,不解地看著鄭珣:“乾什麼呢?”

鄭珣二話不說一腳踩上椅子扶手,一腳踩上桌麵,用力一蹬,縱身跳了出去,他穩穩落地,隨即頭也不回地跑出了會議室。

眾人隻是短暫議論了幾句,全都是一副習以為常的樣子,似乎鄭珣在開大會的時候做出這種事,是件再正常不過的事了。

黃凱訕訕一笑,回頭衝局長解釋道:“這小子真是,招呼都不打一聲就跑了,可能是家裡有什麼急事來著。”

局長麵色如常:“沒事,我知道他性子,多半是想到了什麼才跑的,讓他去吧。”

***

“涉嫌謀殺”這句話,鄭珣聽得一清二楚,在場所有人也都一樣,誰都知道這話代表著什麼意思。

隻是說到底,這話是徐樂誠的一個假設,並沒有任何實質性的證據。

不過這假設卻讓人不自覺相信。

因為器官捐獻被謀殺這種事,並不僅僅存在於偵探小說,現實社會中也有,但那隻是少數,何況也沒人會把這種事擺在明麵上來做,可隻要做得足夠隱秘,自然也不會被人發現。

像聞彥和廠長這種,在社會上有一定地位的人,他們擁有足夠的經濟能力讓彆人來做那個劊子手,最後隻需要把謀殺偽裝成完美的意外即可。

想到這一點,眾人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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