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幕後之人(上)(2 / 2)

好在對方也並不常來,大概三四個月一回,每回也就分彆從幾個村子裡挑那麼五六個,因為人數少,幾個村子離得也不近,互相不怎麼通消息,也就沒人往這方麵想。

隻以為是小概率的偶發事件,也就沒向縣衙報案。

便是無事發生的時候,哪個村子沒出過進山之後丟個把人的事?於是村民們除了叮囑自家閨女彆到處亂跑之外,也沒再做什麼。

可今年開始,這些人的胃口越來越大,來的也逐漸頻繁起來。

僅是陳倌莊一處就綁走了四個女子,周家屯五個。這還不算,才過了兩個月,他們就又從趙家村一口氣帶走了七個。

七個呀!

趙家村的人起了疑,找到縣衙要報案。可這案子他怎麼能接?接了又該怎麼查、怎麼判?

縣令連衙門都沒讓他們進,就著衙役將他們都趕了回去。

理由是或許是孩子貪玩,又或許是去走親戚忘了跟家裡交代,總之是先把人打發回去叫他們再仔細找找。

他想著能拖一時是一時,到時候再找人傳回些假消息,就說是被相好之人帶去了外地,已經成了家,從此便是彆人家的人了。

如此一來,事情也就過去了。

他打算得挺好,可還沒來得及實施,沒想到趙德發竟然因為尋女心切,甚至不顧越級上告要被重打二十大板的警示,愣是將此事捅到了京兆府。

他更沒想到的是,當天審案的不止京兆尹,還有蘇天乙這個協理官,這一下子,事情徹底鬨大了。

結果他一個小小的七品知縣,竟勞動京兆尹和當朝郡主聯合起來設計捉拿他,他這輩子也算是值了。

“他們按人頭給你多少銀子?怎麼給?什麼時候給?一共給了幾次?”京兆尹接連發問。

“回府尹大人,每個女子下官能得銀十兩,都是他們事成之後送來縣衙,一共給了……六七回”永安縣令如實作答。

“十兩銀子就能令你放任他們坑害一個女子的一生?你這父母官是如何做的?

若是你自己的女兒你也會這樣任她被人帶走禍害嗎?”京兆尹怒道,“他們之所以能在各個村子成事,是否因為你在村子裡買通了村民作為內應?

你與他們之間如何聯絡?可有特定的暗號標記之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