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當年舊人(上)(2 / 2)

第一:嚴禁接收那些被拐、被搶的女子,一經發現,該妓院當即查封,並將一乾人等記錄在案,從此再不許從事此類營生。

當時有兩家不小的青樓仗著與朝中官員勾連,陽奉陰違,暗地裡依舊買下那些來路不正的女子,結果被蘇鹹池查出,抄沒了家產。

並將相關人等的影畫圖四處張貼,廣而告之,若有人發現這些人又在風月場所賺錢,可向官府舉告,一經核實,對舉告者賞銀五兩。

此舉一出,這些人在京城徹底斷了營生,或改了行當,或遠走他鄉另謀生路。

經此一事,京中大小妓院再也無人敢買下被拐、被搶的女子,漸漸的,周邊女子莫名失蹤的案子也大大減少了。

但同時,妓子的來源就成了問題。

於是,蘇鹹池提出,若有自願從事此行當的女子可經由朝廷指定的中間人與妓院協商入行,並簽訂契書,約定從事的期限與報酬等。

契書一式三份,立契雙方各執一份,另有一份交由官府統一存檔留底,以防將來發生糾紛時可作為判決依據。

當時幾乎所有人都認為,這世上怎麼會有女子自願淪落風塵?覺得這蘇鹹池簡直異想天開。

起初的一個多月確實也沒人去。

可蘇鹹池並沒閒著。她通過多方打聽,尋訪那些見不得光的私娼、暗娼。

這些女子通常都是被夫家棄了的原配、妾室或是被主家毀了清白卻連個名分都沒得到就被趕走的丫鬟婢女,還有死了丈夫又被占了財產遭婆家掃地出門的寡婦等。

總之都是些找不到出路難以活命,被逼無奈隻能以極低的價錢出賣自己的可憐女子。

雖然律法規定,若婚姻難以維係,女方可以提出和離,但判罰條件十分嚴苛且大部分隻對男子有利不說,世人也大多會對這樣的女子報以偏見。

再加上娘家人也往往認為出嫁女不再是自家人,不肯施以援手或將人接回。

因此,敢於提出和離的女子少之又少。要麼是娘家非富即貴,要麼就是父母兄弟對其實真心疼愛不懼流言蜚語。

更多的女子被婆家欺壓磋磨卻隻能默默忍受,實在受不了的,或尋根麻繩吊死自己,或投井跳湖,一了百了。

卻也不過是親者痛仇者快。

隻留下真心疼愛她的人悲痛欲絕,而婆家不過罵一句“晦氣”、“喪門星”之類,轉過臉就能迎娶新婦進門,照樣過自己的日子。

對於寡婦,朝廷也從很早就開始鼓勵其再嫁,以解決部分光棍兒娶不上媳婦的問題,同時又能增加國家的人口。

可畢竟是二嫁之身,能婚配的對象範圍有限,或者家境太過貧寒,或者身有殘疾遭人嫌棄,又或者死了原配還帶著一大堆孩子。

能挑到合適之人的寥寥無幾。

想想也是,若是各方麵條件都不差的,又何至於遲遲娶不上媳婦?

總之就是,這些女子想要靠自己活下去,簡直是難如登天。

蘇鹹池給了她們另一種選擇。

雖然仍舊是賣身卻能得到更多的錢財,同時也有妓院為她們提供一定的保障,不必再擔心遇到占了便宜卻不肯付錢的惡人,也不至於因拚命接客以致於累垮了身體。